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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工程学院委员会关于十四届省委第十三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7-22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09月13日至11月26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宁波工程学院党委进行了巡视。2022年01月06日,省委巡视组向宁波工程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学校党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将2022年定位为学校整改提升之年,高标准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任务、时间、责任“四张清单”,推动巡视整改落地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整改责任。省委巡视反馈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学习领会省委巡视反馈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召开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要求。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反馈意见,从政治上看问题、查根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方法和措施。二是严密组织推进,强化任务落实。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职能部门具体抓落实的责任制,形成齐抓共改的工作格局。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一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推进整改工作。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4类42个具体问题,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逐条研究,提出了194条整改措施,并制定“四张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注重将巡视整改责任逐级传导,层层压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承担责任,积极落实分管领域的整改措施。按照“四个融入”原则,将省委巡视整改与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意识形态与选人用人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以及“一清理、两专项”等专项整顿一体化推进,着力解决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缺陷、规章制度漏洞,不断提升学校整体治理效能。组织开展省委巡视整改专项督查,紧盯整改进度,每两周一次晾晒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给予组织处理3人、诫勉6人、调离岗位3人、教育提醒20人,建立完善制度52项,清退全部违规款项181.21万元。

  一、关于“校党委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用型高校建设的重要论述不够到位,提出的‘建设地方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战略目标措施不够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创新完善学习机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领导领学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结合学校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自巡视反馈后,学校共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22次。

  (二)及时开展“补习补课”。梳理汇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利用《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等工具书,及时开展“补习补课”。

  (三)召开应用型高校建设专题研讨会。召开应用型高校建设专题研讨会,系统总结2019年以来学校应用型建设取得的成绩,客观剖析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明确要传承好做法、挖掘新优势、迎接新挑战。

  (四)深化推进“双轮驱动”。成立学校“双轮驱动”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将产教融合和教育国际化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密切对接地方产业新需求,推动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制定出台《宁波工程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办法》,目前已获批国家级和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各1个。成立中美合作机制专业工作专班,做实中美合作机制专业。

  (五)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修订完善《宁波工程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性意见》,将产教融合相关要求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计划年底前投入30万元完成20项综合创新实践项目建设立项。做好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个专业的专业认证工作。

  二、关于“推进学科建设内涵式发展基础不够扎实,与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学科建设顶层设计。明确学科群建设模式与学科分层建设体系,设立重点建设学科和硕士点培育学科,制定出台《宁波工程学院第四轮岗位聘任工作量与计分办法》《宁波工程学院科研培育项目管理办法》《宁波工程学院高级别科研奖项和科研平台培育实施办法》,调整优化科研导向,重点向高级别科研奖项、高水平科研项目倾斜,确立以标志性成果为导向的科研绩效考核标准,扭转重数量轻质量、重横向轻纵向的导向,形成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量明显提升。

  (二)推动重点科研平台建设。成功申报省级工程中心1个,设置微纳材料与器件、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研究中心等独立运行创新研究机构2个,设置区域经济与共同富裕研究院、“一老一小”发展研究院等校级研究机构3个。新设立国际商务、新闻传播学、语言与认知等3个人文社会学科领域的研究团队,并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三)做好新一轮硕士点申报准备工作。制定出台《宁波工程学院“十四五”重要指标督查办法》,把10个硕士学位点的培育进度纳入了督查内容,每季度开展1次进度督查。

  三、关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够到位,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加强思政教育。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的学校课程思政建设领导小组,成立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落实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每学期专题研究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思政课听思政课等制度。明确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全面深化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纳入校党委学习计划。制订出台《宁波工程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二)做实“五育并举”举措。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将美育、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成立美育教学部,学校体育工作委员会、美育工作委员会、劳动教育工作委员会。制定出台《宁波工程学院学院“五育并举”人才培养体系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宁波工程学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宁波工程学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宁波工程学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劳动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三)推进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制定出台《宁波工程学院关于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将马克思主义学院作为重点建设学院,将学院硕士点建设纳入新一轮建设扶持计划。加强专职思政教师队伍建设,巡视反馈以来充实6位专职思政教师。修改完善《宁波工程学院思想政治课建设标准体系》。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力量薄弱,对阵地建设和管理重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工作力量配备。专职宣传部长按要求已配备到位,其他工作人员结合干部换届及新一轮聘岗工作年内完成。按要求配齐配强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制定出台《宁波工程学院宣传员、教育评论员队伍建设办法》,组建一批师生宣传员、网评员队伍。

  (二)强化阵地管理与作用发挥。制定出台《宁波工程学院举办形势政策、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宁波工程学院校园内宣传阵地管理办法》《宁波工程学院校级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控。立项“一院一品”校园文化品牌12项、法治国防教育基地4个。做实宁工大讲堂,举办“宁工大讲堂”7场,后续将以网络形式推动宁工大讲堂,争取保质保量完成。

  (三)提升舆情管控水平。成立学校网络舆情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宁波工程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宁波工程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宁波工程学院网络舆情管理办法》,每周编发一期《舆情快报》,针对重大问题和热点事件及时分析形成《舆情专报》。有计划推进重大主题宣传工作,强化正面教育引导。

  五、关于“平安校园建设存在漏洞,安全事件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实安全工作举措。修订完善《宁波工程学院大型群体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完善大型活动网上审批流程,开展安全工作专题培训。加强翠柏校区安全管理,成立翠柏校区及宁工院驾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校区安全工作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常态化的安全检查制度。

  (二)建立健全外事工作管理机制。成立学校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宁波工程学院外事工作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宁波工程学院外事工作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听取外事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外事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制定出台《宁波工程学院外籍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宁波工程学院外籍教师在校表现评估办法》《宁波工程学院国际学生管理办法》《宁波工程学院国际学生在校表现评估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提升外教、留学生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大学生心理辅导。成立学校心理应急干预专家组,制定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工作培训方案,提升辅导员与班主任谈心谈话和家校沟通能力。加大医校协同合作,开通宁波市第一医院心理健康相关临床诊疗的“绿色通道”。编发《宁波工程学院心理危机干预规范化操作手册》,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机制,建立困难学生疏导前置机制。增加心理健康工作经费,新增心理专家室、团体辅导室。

  六、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将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列入2022年度党委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校院两级党组织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会和意识形态建设专题分析会制度,落实校领导参加联系学院专题分析会要求。强化专项监督,将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建设情况列入学校2022年度专项监督计划,完成二级学院党组织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

  (二)扎实推进清廉宁工建设。在总结第一轮建设任务基础上,梳理完成新一轮清廉宁工建设任务。召开2022年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暨清廉宁工建设推进会,全面部署新一轮清廉宁工建设任务,推动清廉宁工建设向纵深推进。

  (三)提升巡察工作效果。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强化巡察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召开政治巡察巡前动员培训会、整改培训学习会等,完善调整政治巡察监督重点。制定出台《宁波工程学院巡察整改监督提醒制度》。强化警示教育,汇总通报政治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个性问题以及成效等。

  七、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落细纪委监督责任。做好信访举报受理登记、重复检举控告“清零”专项行动工作,对信访件做好分析研判,及时向上级纪委汇报工作进度。做实专项监督工作,制定出台《宁波工程学院2022年专项监督计划》,针对典型问题,及时延伸专项监督,尤其是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专项监督、师德师风失范专项监督。

  (二)强化纪委干部队伍建设。注重业务学习提升,巡视以来共开展纪检干部业务学习培训6次;注重学以致用,选派二级纪委书记参与校内政治巡察工作、专项监督等工作。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巡视反馈中执纪问责偏轻偏软的干部进行岗位调整。加强违纪违规问题的分析研判,加强上级纪委对学校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业务指导。

  八、关于“重点领域风险管控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科研经费内控管理。推动“数字科研”建设,优化经费使用管理流程15项,完善劳务费发放审批流程,规范现有项目劳务(咨询)经费报销审批管理。召开科研经费使用专项教育会议、科研经费治理专题会议等,结合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组建科研宣传员队伍,做好科研政策管理制度宣讲工作。约谈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相关学院主要领导,完成校内科研经费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

  (二)加大设备采购监管力度。成立学校采购办、采购中心,修订完善《宁波工程学院采购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宁波工程学院供应商诚信管理细则》《宁波工程学院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意见征求,完成30个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公平性抽查工作,完成全校性设备采购领域自查工作。开展投标人资质和中标结果复核、招标代理机构考核工作。

  (三)强化招标采购风险管控。加强采购风险防范管理,科学编制年度采购预算。组织专题培训会,优化管理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及各流程环节的廉政风险点,通过定期轮岗、分级审批等内控手段防范风险。对2021年度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工作进行年度评价考核。

  (四)加强对继续教育合作办学风险监管。制定出台《宁波工程学院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宁波工程学院非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实施办法》《继续教育学院第四轮岗聘实施办法》,明确重要岗位轮岗制及AB岗的具体要求。强化办学过程监督,在“最多跑一次”校务服务网中增设培训合同审批流程,推出继续教育管理平台上线,实现继续教育培训全过程管理。

  九、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管控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定出台《中共宁波工程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五张责任清单”》,明确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清单14条,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负责人的谈心谈话。

  (二)构建干部大监督机制。制定出台《关于构建干部大监督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建立组织、纪检、审计、信访定期沟通研判的干部大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梳理学校近三年违规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案例。加大对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惩处力度,巡视以来对4名党员干部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三)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摸预防工作。修订完善《宁波工程学院各部门廉政风险点》,严格规范执行《宁波工程学院小微权力清单和办学行为负面清单》,及时梳理排摸廉政风险点,强化预防化解举措。

  (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把关公务接待审批。及时发布做好重要节假日期间强化正风肃纪要求,对干部及时提醒教育。

  (五)规范干部教师兼职管理。严格执行《宁波工程学院中层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办法》《宁波工程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对违规兼职干部教师批评教育并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十、关于“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联系基层制度。严格落实《宁波工程学院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以及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六个一”制度,定期检视落实情况,总结分析师生关心关注问题,促进问题解决。

  (二)提升职能部门服务意识。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提升月”活动,征求梳理机关职能部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44个并提出整改措施80项。开展财务综合业务专题培训。持续推进数字化改革,梳理形成需上线事项204项,125项校务服务事项流程已制作完毕,以数字化手段提升服务效能。

  (三)提升闲置设备使用效率。完成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相关信息上传到学校大仪共享平台,向校内外实现开放共享,提高设备使用率。制定出台《宁波工程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施办法》,执行实验室建设重大项目实施项目申报制,建立实验室建设项目库,目前共申报设备采购类项目27个。

  十一、关于“抓政治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完善《宁波工程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制定出台《关于落实二级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学习频率、主题、形式等要求,尤其是严肃学习纪律,明确每年对班子成员理论中心组学习请假情况作一次通报,加强对在外挂职干部学习情况的督查。

  (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定出台《宁波工程学院党委书记与校长定期沟通磋商机制》,明确定期磋商的时间、方式与内容等要求;严格规范执行《宁波工程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宁波工程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强化纪委日常监督,坚持纪委书记监督建议与纪委副书记“双列席”机制,对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党委书记与校长定期磋商情况进行监督。

  (三)提升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定期召开学校重大办学风险分析研判会,对学校重大办学风险进行分析研判,研究防范化解具体举措。聚焦学校年度工作要点与重大办学风险,开展班子成员“领衔破难”活动,以专班化运作推进学校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落实。

  十二、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推进干部队伍干部工作系统性重塑。党委召开专题分析会,系统研究分析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强化对策。加大中层干部尤其是中层正职培养力度,逐步配齐配足中层正职;逐步健全优秀年轻干部发现、选拔、培养、使用机制,每年补充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定期分析、动态调整。

  (二)全方位多角度了解干部。突出政治标准选拔干部,注重考察了解干部日常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做实做细干部大监督,坚持落实干部大监督工作机制,考察干部做到部门同事必谈、支部书记意见必征求、家属意见必征求,真正把意向人选的各方面情况了解掌握透彻。

  (三)严格规范配备干部。严格落实《宁波工程学院机构编制规定》,按照核定的机构和干部职数配备干部。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整。

  (四)深化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制定2022年度引才计划,明确2022年人才引进经费年度预算与引才目标,将人才引进纳入二级单位目标考核重点。修订出台《宁波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聘任实施办法》《宁波工程学院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宁波工程学院第八轮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系统设计阳明学者、阳明青年学者、校重点岗等高水平高业绩岗位,提升学校人才引培力度。

  十三、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根据专业班级优化党支部设置,对支部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及预警机制。结合学校新一轮考核制度修订,修订完善《宁波工程学院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启动建设党建智慧管理平台,将“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开展情况纳入系统管理。强化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规范落实周五下午固定学习制度。

  (二)提高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依托市委党校,组织开展“双带头人”教工党支部书记培训,提升党支部书记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以星级评定为抓手持续强化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结合学校新一轮聘岗工作,按要求配齐配强专职组织员。持续推进“两清单一任务”,以“两清单一任务”为抓手深化“我为师生办实事”活动。对因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党总支进行通报,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十四、关于“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的整改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召开师德师风领导小组会议,对5位教师的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处理;修订出台《宁波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

  (二)2016年省委专项巡视发现的4个方面问题整改与本次巡视发现第八、九、十二项问题一体化推进,确保整改到位。

  (三)落实2020年市审计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违规发放的110余万元横向科研经费劳务费已全部退回;2600余万元科研经费结余已全部完成结转;《宁波工程学院东校区临时后勤生活用房规划许可延期申请报告》已按要求提交相关办理部门;450余万往来款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下一步,宁波工程学院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治三力”。充分认识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的紧迫性、长期性、系统性,坚持以最新标准要求持续深化完善整改措施,对尚未整改到位的加快速度、按期交账,对需持续落实的坚持标准不降、抓常抓长,对已经整改落实的巩固提升、防止反复。二是进一步扛起整改责任。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长期重大任务来落实,杜绝“过关”思想,确保整改按时保质完成。同时坚持“四个融入”,一体化抓好中央巡视、经济责任审计等问题整改落实,坚决杜绝整改不快、整改不力、整改不实等问题。三是进一步强化争先进位的发展意识。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将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成效上,把抓整改与抓改革、促规范、补短板、强特色、防风险结合起来,努力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4-87616010;邮政信箱: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 宁波工程学院党委巡视整改工作专班;电子邮箱:nbutdwzgb@nbut.edu.cn。

  中共宁波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年7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207/t20220719_65473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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