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开展村级合作社资金管理专项监督
“罗坳镇某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某,利用兼任村扶民种养专业合作社监事会监事长的便利,占用集体资金4.8万元归个人使用,挪用集体资金15万元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这是江西省于都县纪委监委查处的一起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领域的典型案例。
今年4月,该县以此案中发现的问题为线索,开展走访调研,发现全县一些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松散,存在监管盲区,个别合作社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微腐败问题易发多发。
针对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暴露出来的问题,于都县纪委监委对全县357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扎紧管好村级合作社的“钱袋子”。
采取片区协作模式,把全县23个乡镇划分5个片区,每个片区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任组长、纪检监察室统筹调度,开展交叉监督检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职能部门监管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
各监督检查组通过座谈访谈、查阅资料、现场察看等方式,围绕2017年以来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是否规范、项目资金落实是否公告公示、财物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收益分配是否规范、职能部门和乡村两级是否对合作社项目资金资产等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拉网式排查,共发现问题线索43条。
该县纪委监委结合发现的问题,通过向业务部门、属地乡镇发送纪检监察建议,提出深化治理村级股份合作社资金管理不规范的具体可行措施,推进查案治本,督促责任部门堵漏洞、强监管,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方式从严从快处置。截至目前,该县共立案村级经济合作社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线索6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于都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jcfc/202207/t20220714_1007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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