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舆情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纪检纪实 >正文

西安高新区:出台干部作风特邀监督员管理办法

时间:2022-06-27 来源:秦风网 作者:佚名 0

  近日,西安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出台了《高新区干部作风特邀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全区干部作风特邀监督员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办法》指出,干部作风特邀监督员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市“作风建设年”要求,系统推进作风问题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不断磨砺“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进一步发挥人民群众对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及各直属国企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

  《办法》明确,干部作风特邀监督员遵循组织提名和本人自愿相结合原则,按照程序从基层群众、“两代表一委员”、行业企业、行业服务对象及教师中推选产生,以兼职形式履行干部作风监督,主要职责为参加全区作风建设有关法规、政策的研讨和咨询;参加高新区组织的作风建设类监督、检查工作;对全区各单位、直属国企及下属机构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建议;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各单位监督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等工作作风问题的检举,了解、反映有关行业、领域廉政勤政和作风建设情况;参与宣传督促强化作风工作的方针政策。主要权利为了解、掌握监督监察对象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参加高新区组织的有关会议、参加有关业务培训;了解所反映和转递的检举问题的办理进展;受高新区委托开展工作时,享有与受委托工作相关的权限。

  《办法》强调,干部作风特邀监督员由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负责,实行动态化管理,工作期限为2年,每年对聘任特邀监督员工作开展及成效、参加学习培训及相关活动、综合能力与基本素质等方面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应用于日常管理和年度工作表彰;评价结果不适宜继续担任特邀监督员的,将予以解聘。侵犯干部作风特邀监督员权利或者打击报复干部作风特邀监督员的,由区纪检监察工委会同有关部门或单位依纪依法处理。干部作风特邀监督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西安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1025/186930.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未央:“三个聚力”提升全员培训质效

下一篇:新城:突出“四强”助推检举举报平台纵深应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纪检舆情网 jjyq.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