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推动“四项监督”贯通协同
“要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积极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财会、统计、司法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推动监督体系更好融入治理体系,转化为监督治理效能。”在前不久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上,围绕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在党内监督主导下做实专责监督,进一步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提高监督质效等作出安排部署,着力贯通融合各类监督,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奋进新征程,新春正当时。春节刚过,自治区纪委监委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委领导带队组成4个调研组分别对派驻(派出)机构展开全覆盖调研,通过点对点走访、面对面交流,进一步宣讲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入了解派驻(派出)机构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收集推动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对工作把脉问诊,针对难点对症开方。
“通过调研掌握各派驻机构的短板弱项,一组一策提出具体措施,精准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推动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派驻机构具有把“四项监督”有效贯通的天然优势,要指导督促其依规依纪依法履职。
据了解,去年以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实施意见(试行)》,着眼“四项监督”统筹衔接,要求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做好巡前、巡中、巡后情况通报、沟通会商、处置问题线索等工作;巡视巡察机构及时全面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协作配合,在决策部署、力量整合、成果共享上实现协调高效。
在持续开展的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自治区派出1个专项巡视组、3个指导督导组,通过日常监督、专项督导、巡视巡察、专项审计等方式,对14个地州市党委、政府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同发力从严监督深挖严查粮食购销领域突出问题。
与此同时,自治区纪委监委还出台《自治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和派驻机构、被监督单位机关纪委协同联动工作办法(试行)》,通过监审协同、监督联动,推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进一步深化细化。
“通过实施协同联动办法,一方面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强化指导监督,发挥力量强、资源多、经验丰富等优势,支持帮助派驻机构提高履职能力;另一方面,派驻机构、机关纪委发挥贴身监督、日常监督、全程监督优势,协助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消除监督盲点,实现各支监督力量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下一步,自治区纪委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完善“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通过调研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压实“四项监督”统筹衔接领导责任、实施责任,形成发现问题、严明纪法、整改纠偏、深化治理的监督工作闭环,更好地发挥监督治理效能。(陈旭)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4-1571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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