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室组地”“室组巡”联动攥指成拳 凝聚合力
2021年12月,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专设一章明确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工作基本规范,明确派驻机构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的9项职责,将“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等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并推行“室组”“室组地”“室组巡”联动协同模式,攥指成拳、凝聚合力,推动监督全覆盖从“有形”向“有效”转变,监督效能得到有效提升。
协同联动监督,精准发现问题
开展“室组”“室组地”联动监督执纪执法,是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力量有效融合、协同高效的有效方式。
近日,新源县纪委监委有关室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盯冬季供热开展联合监督,发现该县热力公司对群众供热诉求解决不及时,对热力站设施维护不到位等问题。经核查,该公司负责人祁某、岳某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这是伊犁州纪检监察机关探索“室组”联动监督模式的一个实践。
伊犁州纪委监委积极探索构建“室组”联动监督模式,制定了《伊犁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协作组办法》,将派驻纪检监察组划分为4个协作区,分别由4个监督检查室指导联系4个协作区,协作区以构建协同高效监督机制为主线,强化“室组”协作配合、一体联动,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
为优化协作区模式,伊宁市纪委监委采取“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方式,搭建固定的“室组地”协作团队,紧盯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开展干部作风整治,发现问题436个,推动建章立制500余项。
2021年以来,伊犁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室组”“室组地”联动协同监督模式,开展监督检查3300余次,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问题2550余个。
统筹联合查办,提升案件质效
伊犁州纪委监委在“室组地”联合办案中,强化系统思维,坚持以“室”为主导,“组”“地”协同,充分整合调动“室”“组”“地”三方积极性,有效释放治理效能。
前不久,伊犁州纪委监委驻州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伊宁市医保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不作为等问题。经初核,该问题涉及人员和需要核实的问题较多,鉴于该组力量不足、缺乏经验,该州决定采取“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由监督检查室对口指导,派驻机构跟进参与,并指定伊宁市纪委监委协助查办。三方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室组地”协同攻坚的办案合力,迅速查清了问题。最终,伊宁市医保局党组书记贾某等6人因漠视群众利益诉求以及作风不实等问题,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此次‘室组地’联合办案仅用了不到1周的时间就查清了全部问题,相较于‘组’单独办案,质效得到了大幅提升。”伊犁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奎屯市纪委监委通过整合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及乡(街道)纪委(纪工委)工作力量,强化“室组地”联动,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37件41人,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建立健全机制,保障整改见效
伊犁州纪委监委积极探索构建“1+X+1”机制,即由1个监督检查室+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个县市纪委监委的联动机制,明确了各方职责,细化了联动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的具体要求,以制度保障“室组地”联动模式高效规范运行。
该州纪委监委建立“室组地”联动抓整改制度,针对案发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和制度性问题,利用联动优势,压实案发单位整改责任,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2021年以来,通过“室组地”联动模式,在政法、财政、水利、卫健等领域召开警示大会30余场次,督促相关单位整改问题1053个,建立健全相关制度220余项。
各县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室组地”联动机制。巩留县纪委监委以“室+组+乡镇”设置4个协作区,建立健全协作区定期交流、协作办案、考核评比等工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此外,该州还建立了“室组巡”协作机制,巡察组进驻前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积极沟通,全面掌握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同时,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参与巡察反馈和问题线索移交,对各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程指导督促、联合监督检查、定期汇总报告,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郑晓燕 蒋大泉)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4-1565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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