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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召开专题学习会 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时间:2022-01-06 来源:北京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近日,十三届区纪委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暨区监察委员会第一次委员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蒋达峰主持,区纪委常委进行领学并作交流发言。大家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交流学习体会,一致表示要将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工作重点,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自觉把《条例》要求落实落细,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各项工作。

  会议指出,《条例》细化了《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完善了监察权运行机制,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监察法规制度建设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重大制度成果,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有力保证,是解决监察工作中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对监察机关监督制约的内在要求,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的鲜明立场和接受最严格监督约束的坚定决心。

  会议要求,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引导、督促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准确掌握核心要义和具体规定,持续推动我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在学深学透中精准理解把握。将《条例》与《监察法》《监察官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贯通融合学习,从健全完善国家监督体系的高度,吃透文件精神,深刻把握贯穿其中的政治要求、实践导向、律己意识,切实增强履行监察机关职责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二是坚持在落实落细中提升工作质效。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同完善约束监察权运行机制相结合,对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再梳理,对不符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规范,及时修订清理,不断提升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科学化水平,努力推动实现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三转”,切实为高质量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提供坚实基础。三是坚持在对标对表中强化自身建设。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确保始终正确行使权力,做遵纪守法的标杆;严肃查处履职用权中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坚决防止“灯下黑”。

  前期,区纪委监委认真制定《条例》学习方案,拟通过集中学习、知识测试、专家讲座等多种方式,分级分类开展培训:将《条例》解读宣讲纳入区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区纪委监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积极引导全区各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开展《条例》学习;依托“三位一体”宣传格局,开设《条例》学习专栏;挖掘本区资源,通过新闻、图说、动画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面向社会持续开展《条例》内容及落实情况宣传,迅速在全区掀起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区纪委监委已第一时间将《条例》分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做到人手一册。后期还将在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范围内持续开展全区导学督学,督促、提醒认真学习《条例》,不断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和依法履职意识。(文/李飞 责编/郭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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