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探索联动监督模式“轮驻+协作”提升质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组和第二纪检监察组近日在开展“轮驻+协作”监督中,发现市农业农村局聘用农技员程序不规范、补助未按规定标准发放等问题线索,对该局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短短一周就向该局党组反馈了2个方面6个问题,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给予组织处理3人。
“‘轮驻+协作’,让监督质效大大提升。”塔城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组组长马晓梅说。
今年以来,塔城市纪委监委整合纪检监察力量,探索“轮驻+协作”的联动监督新模式,建立《“轮驻+协作”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驻点监督工作制度》《组组联动驻点监督工作制度》《室组联动协作办案工作制度》四项制度,成立2个联动监督组和2个协作办案组。打破常规分工,联动监督组轮换驻在单位、包联乡镇(街道),开展交叉监督;整合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资源,协作办案组也根据实际进行轮换,开展协作办案。以年度完成对57个党组织轮驻工作全覆盖为目标,全市每季度开展一次“轮驻+协作”工作。
“为做到精准监督,深入监督,我们结合重点任务,采取一轮一方案、一轮一重点、一轮一培训、一轮一总结的模式开展‘轮驻+协作’工作。”塔城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联动监督实行‘组+室’‘组+巡’两种方式,‘组+室’联动即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个纪检监察室,结合中心工作常态化开展监督,当发现系统性、普遍性问题时,按程序申请开展‘组+巡’联动专项监督;协作办案则采取‘室+组+办案协作区’模式,即2个纪检监察室+3个对应的派驻纪检监察组+2个对应的纪检监察协作区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联合起来办案,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情节轻重制订了具体操作办法。”
“轮驻+协作”有效解决了派驻监督力量不足、监督内容发散、监督不深不细、监督质效不高等问题。截至目前,该市纪委监委已完成对24个单位的驻点监督,受理问题线索16条,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下发工作提示函51份。督促市教科局、公安局、国投公司等3个单位通过以案促改查摆廉政风险点11个,制订整改措施15条,完善制度机制3个。(通讯员 张钦尧)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4-1559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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