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宣州:澄清正名 为实干者撑腰鼓劲
“今天我们召开此次会议目的是为了给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经核查,认定前段时间群众举报时任狸桥镇党委副书记陈某某的有关问题不属实……”近日,在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召开的澄清正名专题会上,该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吴岳忠开门见山地说道。
据悉,今年8月,有群众反映陈某某在担任镇党委副书记期间帮助亲朋好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随即,区纪委监委成立核查组,采取查阅相关资料、走访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对有关问题进行初步核实。经核实,反映陈某某帮助亲朋好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均不属实。
“感谢区纪委监委为我澄清正名,让我消除了顾虑,这体现了组织对我的关心和帮助。今后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一定不辜负组织的培养和信任!”陈某某如释重负地说道。
为切实保护被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区纪委监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定出台《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主要原则、适用情形和主要方式,为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提供制度依据和衡量尺度。
“我认为,第一纪检监察室对陈某某问题线索的核查符合执纪审查工作‘二十四字’方针要求。”“我认为,陈某某案符合《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适用情形,可以澄清正名。”
……
在近期召开的澄清正名案件研判会上,区纪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翟兴松和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各抒己见。
为稳妥、规范地推进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区纪委监委明确由分管副书记统筹,信访室牵头,适时组织召开由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等部室参加的澄清正名案件研判会,由主管常委、各相关部室围绕职责分工,对案件是否适用澄清正名进行集体商议。
“会后,我们将对确定可以澄清正名的案件,履行严格的层层审批程序,确保整项工作程序从严、尺度从紧、效果从实。”区纪委常委刘美宏表示。
为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区纪委监委就澄清正名工作积极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对接,将《失实澄清正名审批表》等相关材料纳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办理质量高、效果好的典型案例公开报道,体现鲜明导向,激励担当作为。今年以来,该区已为2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撑腰鼓劲,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干部的信任度,收到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纪法效果。
“我们始终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对有问题的干部绝不放过,对没有问题的干部及时还以清白,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继续砥砺前行!”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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