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舆情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纪检关注 >正文

清丰:抓实以案促改 拒绝酒驾醉驾

时间:2021-12-20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我非常后悔,因为酒后驾驶,党籍和公职都被开除了,我对不起党组织的信任和培养,更对不起我的家人……”12月8日,在清丰县自然资源局召开的警示教育大会上,警示片中该县科级干部谷某泪流不止,悔悟句句扣人心弦。

  “酒驾造成的后果太可怕了!”看完警示教育片,台下的党员干部们纷纷感叹,一幕幕酒驾醉驾造成严重后果的惨烈画面,让他们设身处地进行场景还原,自觉打消侥幸心理,让警示教育振聋发聩、入脑入心。

  该县纪委监委在强化常态化监督的基础上,聚焦全县发生的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全县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以制作一期教育版面、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组织一次谈话提醒、签订一份承诺书、传递一封温馨家书、营造一个浓厚氛围、健全一批具体制度等“七个一”活动为载体的酒驾醉驾专项以案促改工作,持续向酒驾醉驾行为“亮剑”。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把重拳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精准发力、重拳出击,不仅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严肃追责,而且注重挖掘酒驾背后隐藏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吃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问题38人次,释放出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酒驾醉驾专项以案促改,很及时,很有效!这些案例都发生我们身边,令人痛心!我要以这些案例规劝丈夫,时刻都要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在一次家访活动中,该县一名党员干部家属由衷地说道。

  开展酒驾醉驾专项以案促改,既是对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警示提醒,也是保护和挽救干部的一种重要手段。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谈话提醒、签订《杜绝酒驾承诺书》、学习党纪法规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预防。同时,利用“孝廉清风”微信公众号,加大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不断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知底线、明敬畏、守规矩。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酒驾醉驾警示教育152场,签订《杜绝酒驾承诺书》3500余人,发放温馨家书1万余份。

  “酒驾醉驾触犯党纪国法,害人害己。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以案促改,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让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做到以案为鉴,让警示教育真正入脑入心,引导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自觉遵纪守法。”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陈见习 刘红杰)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yacg/jcdt/article92771a7accff4f3abba825245bc65dc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义马:警示教育入人心 廉风劲吹正气扬

下一篇:漯河:强化警示教育 做实以案促改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纪检舆情网 jjyq.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