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看进展 | 吉林:制定负面清单划出“禁为”红线
“以白头文件等形式代替正式文件,超规格、超篇幅、超范围发文”“组织开展学习参观活动擅自改变线路、延长日程、增加地点借机到其它风景名胜区公款旅游”……近日,吉林省纪委监委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重申纪律要求,划出纪律红线,不断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中央和吉林省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规定,为深化作风建设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吉林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但在工作实践中,这些规定要求散见于诸多不同的制度规定中,特别是有的制度规定后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修订调整,一些党员干部掌握不及时、不全面,不利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今年以来,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全省2018年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全面梳理总结全省作风建设做法成效,深刻查摆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认真梳理中央和吉林省关于作风建设的267个现行有效制度规定,从“禁为”角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见行为进行汇总归纳,形成了负面清单。
据了解,负面清单包括14个类别100项。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负面清单,涉及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发文办会、督查检查考核、调查研究等内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方面负面清单,则包含关于国内公务接待和学习培训、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公款国内旅游、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务用车、建设装修楼堂馆所和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兼职任职、私人会所等内容。
结合全省作风建设年工作,吉林省纪委监委在列出负面清单的基础上,多措并举提升监督质效。针对全省纠治“四风”工作形势、特点以及存在问题,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综合施治、精准施策,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下一步,吉林省纪委监委将建立“四风”问题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制度,定期公开发布一批典型案例,针对“四风”问题性质认定、条规适用、处理处分不精准不恰当等问题,予以全面、深入阐释,供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参照学习。同时,收集各地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编制百问百答,注重查找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相关规定。
原文链接:http://ccdijl.gov.cn/gzdt/tjjcjd/202112/t20211208_83140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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