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群众监督积极性助力乡村振兴
“为什么村里其他住户都领到了2021年的土地流转费,我们家却没有?是不是村干部把我家的截留了?”卢氏县范里镇村民李石谋在查了自己银行卡明细后,按照信访举报指南上公布的电话号码向县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没想到我举报的当天下午,镇纪委就有人打电话向我核实情况。”李石谋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的速度感到惊讶。镇纪委通过查询村打款账目明细、走访群众等多方核实后发现,李石谋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原来李石谋家的土地流转费已打到他家的另一个银行卡, 他查的卡不是打款的那个卡。镇纪委立即陪同他到银行查询另外一个卡的流水明细,当李石谋看到1180元的土地流转费确实在卡上时,他不好意思地说道:“是我搞错了,误会了村干部,对不住了!”
今年以来,卢氏县纪委监委主动作为,多措并举,通过畅通信访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力量,在272个村设立举报箱、印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指南,发放便民服务监督卡,公布县乡村三级受理监督举报方式,受理范围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乡镇纪委书记、村监委会主任手机号,搭建了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和微信平台“五位一体”监督受理体系。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建立了与反映人双向沟通机制,积极推行“四步反馈法”,即在受理群众举报后立即告知举报人受理情况,在启动核查前、核查中、办结后分三次向举报人沟通告知办理进度及最终处理结果,让群众随时掌握情况,吃上“定心丸”,从而调动群众积极性,发挥群众的监督积极性。(付全意 罗俊玲)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1ab3998a51cf4c1ea373912f2c50c6b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三项举措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
下一篇:校园廉政教育月活动促进廉以修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