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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统计局党组关于十三届省委第八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10-27 来源:秦风网 作者:佚名 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20日至8月3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9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化认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一)提高站位,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省统计局党组对巡视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坚决落实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强化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当作推进统计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实、抓好。反馈会后,我局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严格按照要求,以党内文件形式向规定范围通报了反馈会情况,研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强任组长,各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十三届省委第八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巡视整改工作。

  (二)对标意见,进一步细化整改任务措施。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我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按照“对标整改、全面认领”的原则,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和我局自身建设实际,逐一对照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党组书记亲自主持修订《中共陕西省统计局党组关于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中共陕西省统计局党组巡视整改清单》,并经党组会议集体审议通过,将巡视反馈意见的4个方面11个表现细化为35项具体整改任务,建立了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整改的具体内容、责任主体、牵头处室、督办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和整改措施。

  (三)强化督查,确保巡视整改落到实处。一是强化问题导向,抓好重点环节。认真梳理反馈意见,对照反馈问题,强化政治担当,增强政治自觉,特别对重点环节,由局党组牵头,不断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持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把巡视组反馈意见,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强化队伍的重要动力。二是坚持督查督办,整体推进落实。先后6次召开党组会议,强化巡视整改有关文件要求的学习,听取各单位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巡视整改相关工作。每次会议,均邀请驻委组派员督导。在印发实施整改方案的同时,建立了整改工作月报制度和周提醒督办模式。局巡视整改办公室坚持每周提醒检查督办、每月梳理台账总结,确保巡视整改有序有力推进。巡视整改周报报驻委组12期,每月按时报办公厅进展情况,报送巡视整改相关文件26份。三是分类施策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对整理形成整改任务逐一分析研究,区分不同性质,分类施策,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强化整改落实。对短期可以整改的,迅速采取措施,抓紧整改,全力纠正,真正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短时间无法解决的,明确整改时限,制定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同时,以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整改实效。四是召开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坚持系统观念,精心谋划巡视整改工作,一体推进巡视整改和以案促改,统筹安排巡视整改和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在第一阶段集中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在省纪委的全程督导下,查摆巡视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落实责任,做到见人见事。

  二、逐一对照,认真分解,细化责任,确保巡视整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一)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围绕“六稳”“六保”,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跟进不够及时、措施不够多。

  一是按照国家统计局安排部署,常态化开展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快速调查,对我省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等行业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以及复工复产情况持续监测分析。新冠疫情期间报送相关行业复工复产快速问卷调查报告29期,大多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制定各项复工复产政策提供了坚实统计支撑。二是不断完善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数”学版,并按照梁桂常务副省长要求收集整理全省及各市(区)相关指标数据,进行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数据测算。三是按照《陕西省统计局促进经济稳增长工作措施(统计515行动方案)》,持续监测经济发展中的新形势新动向新问题,编发515专报9期,多篇被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充分发挥统计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增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2)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统计分析仅局限于“五上企业”,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统计监测服务做得还不到位。

  积极协调各有关业务处室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监测调查,并及时根据调查结果撰写相关统计分析。

  (3)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方面的《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精神不够迅速有力。

  一是加强统计普法宣传,不断提高依法统计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推动全省依法治统、依法统计,提高全省统计法治水平。指导各市(区)按照全省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印发市2021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周密安排部署全年统计法治工作。深化统计普法宣传工作,开展以“增强法治观念、全面依法治统”为主题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为相关部门和企业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统计法实施条例》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资料,在局办公平台开设“统计普法小课堂”,每日分享一则统计法知识,将普法学习融入平时。加强案件学习,局党组中心对国家统计局关于2020年度18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组织专题学习,以违法案件为戒,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法律意识,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二是加强业务管理,强化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加强各环节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夯实统计源头数据质量。下发数据质量管控指导性文件,印发《贸易统计主要经营指标与财务指标数据比对办法》和《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抽样调查工作规范》等文件,进一步提高工作规范性。加大数据查询核实力度,提高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工业统计领域查询7类报表3077户企业,针对重点指标下发各类手动查询1128户;投资统计领域收集投资项目凭证10个,查询220个投资项目和200个房地产项目凭证资料;贸易统计领域查询8类报表5588家单位;服务业统计领域查询4类报表1840家单位,进一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开展实地督导检查。2021年3月15日-26日,分4个检查组,对全省11个市(区),21个县(区)开展“双随机”抽查,抽取企业(项目)800余个,分别对企业2020年1-12月和2021年1-2月上班数据进行现场核查,对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统计工作精神和统计工作基础建设进行资料检查,进一步聚焦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治理统计违纪违法现象、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三是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基础,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切实做好全省统计执法监督工作,组织骨干人员赴西安市督导市局对4个区(县)66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做好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及时做好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工作。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对全省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再次进行梳理完善,拟向国家局推荐执法骨干,增强统计执法力量。

  (4)《陕西统计与社会》期刊“三审三校”制度执行不严。

  一是对原《<陕西统计与社会>审核规定》进行积极讨论和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修改完善《<陕西统计与社会>审核规定》,加强了有关方面的审核和要求,并对具体的审签流程做了更加细致的规定和要求。二是完善期刊送印审签流程。从2020年第五期杂志始,每期杂志样书由四封编辑、责任编辑签字后交由处室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送交主管局领导审签方可交付印刷。

  (5)开展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不够深入,对赵正永流毒和恶劣影响政治警惕性不足。

  一是党组班子进一步强化学习。局党组班子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央、省委关于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相关要求,强化思想认识,切实认识赵正永流毒和恶劣影响危害性。二是切实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传达中央、省委关于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确保传达到每个干部职工,确保全局干部职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和省委安排部署上来。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深入研讨。在局领导召开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各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处以上领导干部在会上进行发言,交流思想认识。截至目前,局党组中心组已学习30次,以案促改有关内容学习6次。

  2、关于党组统揽全局发力不足,履行统计核心职能有“温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6)对民营经济的监测途径少,对地摊经济、夜间经济等新兴经济、新的产业模式尚未制定相应的统计制度和测算方法。

  一是积极开展夜间经济统计标准研究,确定夜间经济调研目的、调研范围及对象、调研内容、调研方法以及组织实施方式等。二是开展夜间经济专题调研,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夜间经济专题调研。目前各市(区)根据通知要求已完成夜间经济调研,初步了解了全省夜间经济的基本情况、夜间消费存在的特点和问题等,并根据各市(区)调研情况形成了全省夜间经济调研报告。

  (7)高质量的“数库”建设步伐缓慢。

  及时加载各相关业务初始历年数据,更新了陕西统计数据库报表数据。

  (8)统计分析功能弱化,建设高水平的“智库”与省政府“三个一流”要求仍有较大差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三大攻坚战相关的信息服务、预警研判仍显不足。

  紧盯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及战略部署,及时跟进监测重点规划、方案及战略决策推进落实情况,成立预警研判专班,每月统计报表网报前,由各市(区)统计局对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进行预判,以工作专报呈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针对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充分发挥统计职能,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撰写高质量统计分析。截止目前,共报送《信息专报》59期,撰写各类统计信息247篇,省级领导批示52篇。通过联网直报平台、典型调查、电话调查和微信调查等多种形式,先后开展“五上企业”快速问卷调查及复工复产调查26次。为省委省政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三大攻坚战提供坚实统计支撑。

  (9)全省7市1区没有设立独立的统计执法监督机构,21个县没有取得统计执法资格人员。

  一是积极督促相关地市与当地编制部门加强联系沟通,截至目前,除杨凌示范区外,其余10个设区市均设置有统计执法监督机构。二是加大培训力度。举办全省统计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对全省统计局系统报考的208人开展了考试纪律教育,围绕行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开展了培训辅导。88名同志考试合格并通过资格审核,7个县(区)取得统计执法资格人员实现零的突破。

  (10)查办案件数量少,近三年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执法检查数量仅占全省规上企业的4.7%。

  把加大执法力度作为推动全省统计执法作为工作重点。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违法举报受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推动省局和市县主动执法。2020年组织执法检查企业945家,比上年度增加441家。其中:组织立案检查国家统计局转交统计违法线索3个,组织自查国家转交问题线索2个,实地执法检查企业97个;行政处罚单位56个,移送纪委监委处理责任人9人。

  3、关于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1)没有按照国家统计局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成立了由局长任总指导,总统计师任组长,首席分析师和首席数据师组成的“十四五”规划编制小组,积极对接国家统计局,了解掌握国家统计局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总体要求,并参照国家统计局总体要求,研究制定《陕西省“十四五”统计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正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建议。

  (12)探索统计垂直管理试点未按计划实施。

  目前,安康市10个县区统计机构已经全部独立设置为各区县政府组成部门。经与国家统计局沟通,国家局同意安康市不再探索统计垂直管理试点。

  (13)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融入统计工作缺乏有效措施。

  积极对接国家统计局统计云建设,探索开发《陕西统计数据查询系统》(统计小云),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统计数据保存、查询、处理等方便快捷。目前,已修改完善《陕西统计数据查询系统》用户需求及开发方案,并初步形成展示界面样稿。

  (14)自主查办案件少,近三年超过80%的统计违法案件均由国家统计局转交转办。

  加强省统计局专业处室与局执法监督处的沟通协作。着力加大自主查办案件力度,主动组织执法检查企业848家,比上年度增加808家。强化 “双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在省局外网和信用陕西网站将公示行政许可信息5条、行政处罚信息75条;向信用中国推送严重失信企业6家,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加强对市县执法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派员对西安、宝鸡、商洛、安康4市执法检查进行全程督导,对各市执法案卷进行评查。

  (15)“双随机”抽查率低,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推动统计治理体系建设有待加强。

  把“双随机”检查作为加大执法力度的重要抓手,下大力度推动省、市、县三级“双随机”检查规范化和工作力度。一是与省市场监管局多次沟通,在市场监管局技术支持下,首次在全省统计系统启用全省统一“双随机”工作平台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建成并动态维护全省抽查样本库和检查人员库。二是组织开展了两轮“双随机”抽查工作,共检查企业754家,比上年度增加714家,检查结果已按要求在陕西信用网上公示。第二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按1%的抽样比例,对四大专业199家企业进行 “双随机”执法检查,目前正在组织检查。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1、关于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6)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严格,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文件精神不够及时。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行《陕西省统计局党组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实施意见》和《陕西省统计局党组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强化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了党组6项责任、党组书记4项责任、班子成员3项责任和纪检组5项监督责任。二是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统计工作的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主要领导外出报备5次)。严格遵守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三是持续巩固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持续深入开展党组织建设提升工程,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对照国家级文明单位标准,持续深化机关精神文明建设。2020年,我局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四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切实提高预算绩效。五是按照《中共陕西省统计局党组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工作方案》内容,查漏补缺,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研,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强化提醒谈话和约谈。

  (17)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所缺位,对分管部门“慢作为”问题督办不够有力。

  一是局党组强化统一领导。及时召开党风廉政会议,研究部署我局反腐倡廉工作。印发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逐一落实到局党组成员。二是强化落实“一岗双责”。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管局领导主动听取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汇报。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采取专项检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18)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有漏报瞒报。

  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在钉钉工作平台以“每日一宣”的形式,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有关规定和相关典型案例进行宣传,不断深化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政策的理解。目前已发布30期。二是圆满完成2020年度我局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工作,被抽查的领导干部100%如实填报。三是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对我局2020年领导干部集中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进行梳理,对2名同志发出查核验证函。四是重新核实因私出国(境)证件上交情况,加强因私出国(境)证件统一管理,目前统一保管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共236本。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落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9)机关纪委日常教育监督工作不扎实,未能有效发挥纪律监督“前哨”作用。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逢节假日印发通知、强调廉洁纪律,通报17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开展廉洁风险点宣传,开展节日期间公务用处监督检查。二是盯紧重要节点,管住重要岗位。在国家法定节日和“出数”等重要节点,针对各单位负责人和管人、管财、管物、管数等重要岗位人员,认真落实提醒制度、违规违纪事件通报制度和党风廉政约谈制度。三是积极参加驻委纪检组,省直工委、纪工委组织的纪检业务培训和关键岗位处长培训。四是提醒关键处室严格遵守统计法律规定,坚决杜绝报数、出数节点跑数要数,督导检查、调研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印发《关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3、关于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存在较多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20)“过紧日子”思想不牢靠,培训费超标情况仍有发生。

  加强对各处室培训预决算的审核,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杜绝培训费超标情况。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印发通知,要求各处室牢固树立艰苦奋斗、过“紧日子”思想,科学精准编制本处室预算,坚决压减和控制一般性支出。在编制2021年预算时,要求各处室积极采用视频、网络等新型方式开展,仅保留一个线下培训。经自查,2018年以后培训费未发生超标情况。

  (21)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较为集中,各类项目经费存在被挤占挪用现象。

  科学准确编制我局部门预算,在编制2021年预算时,认真调研,确定工作项目,我局财务处按照局党组要求积极指导各处室科学精准编制预算,并对各处室编制的预算项目进行项目评审,保证每个项目经费预算,防止出现被挤占挪用现象。

  (22)廉政风险防控不够到位,印刷服务采购、统计学会资金收支、科研课题经费使用、报废资产处置等方面存在一定廉政风险。

  一是建立健全廉政谈话、约谈和述职述廉制度。局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局领导与分管处室处级领导干部,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二是紧盯廉政风险防控关键。对日常监督检查中群众反映较多、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处室,局党组书记会同驻委纪检组、局机关纪委约谈分管局领导和处室主要负责人,并责令整改到位。三是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抓住重要节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等进行监督。目前,已制定采购工作规范,落实统计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各处室均设立了资产管理员,资产报废均通过OA平台履行内部审批手续。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有所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23)班子成员分工存在跨级管理直属单位处室的现象。

  2021年4月6日,局党组在前期充分调研基础上,依据省委组织部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人事变动,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最新一轮分工,全面纠正了巡视反馈意见里提出的班子成员跨级管理直属单位处室问题。

  (24)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

  一是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二是强化“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管力度。围绕预算安排、资金支付、项目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财务监督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强化监管,不断提升财政廉政风险防控能力。三是充分发挥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的作用。目前,我局正修订《陕西省统计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

  (25)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打牢民主生活思想基础,会前充分学习,深入研讨,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结合会议主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会中,党组织书记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督促其他同志认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对自身剖析出的问题、征集到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整改清单,限定时限完成整改,确保民主生活会取得实效。

  2、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26)对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重视不够、用力不足,对党建引领助推业务工作的认识不到位。

  一是充分发挥机关党组中心组、党支部理论学习示范带动作用,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在实践中运用和检验所学知识,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本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提高学习成效。二是树立“党建思维”,把党建工作摆在与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推动党建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水平提升。三是强化目标引领,进一步完善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制度。强化党建和业务工作的“一体两面”,凸显党建促业务导向,将党员参与的组织活动和业务工作以及取得的成绩全部纳入积分范围。

  (27)地调中心、普查中心各有党员81名、28名,未按规定设立党总支、党支部,将异地办公的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分编到机关7个党支部,不符合党章和党支部工作条例要求。

  一是对局机关党员干部情况进行摸底。为支部调整工作打好基础。二是严格按照程序完成了局机关新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的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委员会和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三是举办了党务知识培训班。举办了党务知识培训班,集体学习《党章》,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党组织建设,规范党务管理,提高党务干部履职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规划不够,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28)干部梯队建设滞后,“老龄化”严重,跟不上统计事业发展需要。

  一是对全局干部情况进行了摸底,对干部队伍结构进行了分析研判,为系统性制定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干部培养,建立干部合理梯队打下了基础。二是加强青年干部培养。领导班子积极决策,牵头组织,各专业业务骨干组建了“十四五陕西统计规划”、“处室职能调整优化”等研究专班,年轻干部干事创业能力得到了全面提升。三是对任职时间较长、年龄偏大的10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制定了《省统计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四是2020年招录 5名公务员,干部队伍梯次结构进一步改善。五是任免了15名正处级领导干部,一批70后、80后优秀青年干部走上正处级领导岗位,承担了重要任务,发挥了中坚作用,大大优化了我局领导干部队伍。

  (29)运用“三项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不够,“能下”尚无实质性动作。

  一是进一步学习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三项机制”的精神实质,明确“三项机制”制定的目的与意义。二是根据“三项机制”核心要义,结合实际,广泛调研,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修订完善省统计局“三项机制”有关规定。三是在职级并行工作中,充分运用“三项机制”,对5名在一线驻村扶贫的干部优先在职级晋升中晋升职级。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1、关于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30)第七轮巡视反馈问题15个,未整改到位1个(关于基层作风建设仍有待加强)。

  修订完善干部职工考勤制度、请休假制度等,建立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纪律抽查和干部职工出勤情况检查。

  (31)“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23个,正在整改长期性任务8项,未整改到位1项(机房搬迁建设未完成)。

  新机房建设已经验收完工,并投入使用。

  2、关于整改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32)审计发现2018年“挤占项目经费列支工会费用”的问题未改又犯。

  已使用我局“非财政资金结转”账户结余,原渠道全部归还了2018年、2019年所用项目经费弥补工会经费不足。

  (33)直属单位保留公务用车11辆未按规定申报的问题改而不全,仍有4辆未处置完毕。

  已完成所有调查队的公车处置。

  (34)课题研究咨询费4.8万元违规转入统计学会账户的问题整而未改,仍未上缴。

  已将4.8万元全部上缴国库。

  三、巩固提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开展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是省统计局认真总结、深刻查摆、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当前,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的具体事项和问题基本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绩,干部队伍精神面貌明显变化,规范管理、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成效显著。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改促建,切实把整改落实与破解统计工作中的难点和深层次矛盾、与推进统计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整改落实的过程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推动发展的过程,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以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和精神,坚持不懈抓整改,扭住问题不放松,确保巡视整改任务全部落实到位,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贯穿到统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一)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深刻反思在廉政建设上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增强责任意识,增强自觉性和警觉性。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和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各项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更加有效的压力传导机制。

  (二)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全程督办、全力推进年内及中长期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始终保持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工作劲头,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发扬钉钉子精神,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各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

  (三)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集中整改工作虽然已经告一段落,但全面落实整改任务没有结束,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局将着力强化日常工作中的问题导向、责任意识,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把省委专项巡视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为更好地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为推动“十四五”发展目标顺利完成,为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和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智慧和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63917679;邮政邮箱: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大院37号楼,邮编:710000;电子邮箱:sntjj1@163.com

  

  

  中共陕西省统计局党组

  2021年10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1023/1613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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