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舆情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巡视巡察 >正文

辽宁纪检监察检察审判人员共上一堂课

时间:2021-10-27 来源:北京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近日,辽宁省纪委监委与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以现场讲授、远程直播形式,首次共同举办了全省范围“同堂培训”,三部门省市县三级近3500人在主会场和116个分会场同时参训。

  辽宁省连续3年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巩固提高年”“深化发展年”系列工作,纪检监察、检察、审判机关积极参与,为强化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建设高素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队伍,解决职务犯罪案件实务中存在的难题,有效形成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案件质量共同体”发挥积极作用。

  此次培训中,辽宁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省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相关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分管职务犯罪案件审理工作的相关负责人,与省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部门人员、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人员、审判机关职务犯罪案件审判部门人员一道参训。

  着眼于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业务难题,此次培训专门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厅、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具有多年实务经验的检察官、法官,结合办理、指导多项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工作经历,为参训人员授业解惑。课堂采取案例式教学方式,以近年来大要案办理过程为例开展手把手教学,深入解析三部门共同面对的职务犯罪案件定性处理、证据标准、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新情况新问题。

  “这次的培训形式新颖、问题导向突出,既有理论高度,也有实践深度,对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特别有指导意义。”一名基层纪委监委干部在“同堂培训”结束后表示,“更加难得的是,全省纪检监察、检察、审判机关人员同堂学习知识、共同研究问题,握指成拳更有力量,让我们对今后一起办好职务犯罪案件更有信心。”

  据介绍,此次培训通过课前三部门共同研究培训主题,课上授课老师“带着问题讲”、参训人员“带着问题听”,课间和课后围绕学习内容与工作实务开展深入研讨交流,有效提升了学习效果、建立巩固了工作联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王鹏志)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qfy/bmlf/202110/t20211025_7573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广西:聚焦责任落实靶向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下一篇:天津部署26项重点任务 加强社会各领域清廉建设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纪检舆情网 jjyq.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