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海县委员会关于九届自治区党委第十一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5日至11月16日,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对福海县开展了常规巡视。2020年12月20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福海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福海县委高度重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四个意识”是否牢固、“四个自信”是否坚定、“两个维护”是否坚决的最直接检验,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五组”,分工负责抓好整改工作。制发整改方案,对照巡视反馈问题,制定了119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多次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建立“清单制、责任制、调度制”管理工作机制,实行问题认领、交办、跟踪、销号全过程管理,确保了整改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
二、聚焦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一是发挥“头雁效应”。县委书记带头学、示范讲、领着干,带头讲专题党课和示范宣讲,主持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县委常委班子集中学习研讨。坚持把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做到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各级党组织结合“三会一课”开展学习研讨。县四套班子成员深入乡村、部门、企业开展讲专题党课、过专题组织生活、专题调研、督学指导活动等“四个一”活动。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统筹县乡村三级宣讲员、“马背宣讲团”、“冬不拉小分队”等各支力量,通过发放读本、开辟专题专栏、开展访谈等方式,进一步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三是强化指导检查。组织力量深入乡村、部门和企业开展指导检查,进一步传导压力,改进工作,推动学习宣传取得实效。
2.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是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培训课程,坚持县级领导带头,规范学习流程、抓实研讨交流环节。二是制定违建摸排拆除工作方案,加大工作力度,依法拆除违建。坚持举一反三,突出兵地联动、合力共为,以实际行动彰显了维护乌伦古湖湿地生态安全寸土不让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定期调度制度,多次召开调度会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各类问题。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配合地区及两河流域管理处,加强流域统一管理,合理调节水资源,有效缓解乌伦古河断流问题。
3.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一是组织分管县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赴重庆、贵州、陕西等地,围绕旅游、乡村振兴等进行考察培训,学习经验、拓宽视野。二是制定《福海县推进文旅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出台奖励补助政策54项,助力引进旅游企业入驻;加快推进涉旅项目建设,乌伦古湖·赫勒渔村一期等项目前期工作稳步推进,着力打造交旅融合新业态。精心策划旅游线路,完成海上魔鬼城景区业态增设;依托旅游文化产业园建设特色餐饮区和四季夜市,打造阿克乌提克勒村夜市,力推本地特色餐饮,提升餐饮档次;加快酒店、民宿等在建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提升游客接待能力和水平;举办“牧旅融合、提质增效赛牛大会暨助力乡村振兴文化旅游节”、中国·福海2021百万阿勒泰羊转场文化旅游节—开山活动,丰富各类文化旅游活动。三是研究制定《福海县水产业发展实施意见》,从壮大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提出目标并细化具体措施;加大招商力度,与相关企业签订《福海县乌伦古湖合作开发协议》,启动前期各项工作,保障项目尽快落地;实施水产业能力提升、渔港经济区等项目建设,着力提升水产繁育、养殖、加工能力,让更多群众从中受益增收。
4.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多次召开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会议,进一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动员各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二是坚持县委领导下的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体制机制不变,完善副指挥长A、B岗制度,建立包联工作登记制度,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不断线。三是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围绕守好“三道门”、落实“八项监测预警机制”,持续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四是实行“一企一策”,开展“全程带(代)办”“最多跑一次”“最快送一次”服务,针对重点企业组建服务工作专班,建立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及时召开调度会议,精准发力解决问题。
5.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一是持续落实纾困惠企政策。开展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困难诉求摸排,召开复工复产研判会,强力推进落实。二是全覆盖落实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补贴。全面摸排应发放房屋租金补贴个体工商户,做到应补尽补。三是着力解决企业复工复产困难。发挥包联复工复产企业县级领导、科级干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对全县企业开展困难诉求摸排,有效解决企业生产、融资、销售等困难;聚焦产品销售渠道单一问题,积极组织旺源、丰吉尔等企业参加展销会、博览会,通过“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暨农村集市活动、线上直播等方式加大产品推介销售力度;聚焦用工难问题,主动走访入户、进商铺、进企业等,面对面了解劳动力和用工单位实际需求,线下线上同步做好就业服务。
6.推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四个不摘”“八个不变”要求,利用国家大数据平台对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户进行常态化动态监测,及时采取帮扶措施,确保不出现返贫。二是编制产业扶贫与乡村振兴项目,到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全部用于产业发展。制定《福海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加快农牧业产业化进程,目前驼奶系列产品、牛羊肉、冷水鱼等农特产品销售态势良好。三是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摸排、备案登记工作,强化合作社规范化管理,举办合作社负责人、财务人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合作社管理水平。
7.加大城乡污染防治力度。一是购置8套新型农田残膜回收设备,建立了6个残膜回收站,完成残膜回收压缩车间的调试,有效解决残膜回收处置问题。二是分批次对各乡(镇、场)进行土壤保护、无膜栽培、残膜回收技术培训450人次,进一步强化种植企业和种植户的环保意识。三是对东城区20家生产经营企业排水情况进行系统摸排,通过改造提升,符合标准的11家已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其余9家不涉及污染;加大对企业、酒店等排放企业的督导检查力度。
8.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坚持“应进必进”,进驻部门(单位)33个、应进驻事项730项,进驻率达100%;各入驻部门(单位)共计派驻工作人员98人,实现事项办理全覆盖。二是聘请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担任政务服务义务监督员,着力提高政务服务和窗口单位为民办事能力和效率。三是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数据共享管理系统,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3家单位的数据共享、资源挂载。
9.整治“多头管理”。一是对农业农村局等17个涉改重点部门(单位),梳理分管或联系县领导情况,摸清“多头管理”底数。二是对重点项目及重点企业、重点工作联系分工方案、工作台账进行重新梳理,结合县委、政府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避免出现多头管理问题。三是规范落实《福海县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实施方案》,避免多头报文、多头请示现象。
10.畅通为民办事机制。一是着力实施民生工程。启动第二水源地饮水工程,加快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和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完成20余公里供水管网新建及改造,不断提升城镇供水条件;加快推进县城集中供热三期工程、城镇供热管网改扩建工程等项目建设进度,依托老旧小区供热管网改造项目,解决部分居民“暖不热”问题。对“排不畅”5个小区排污井进行疏通,改造老旧小区排水管网3.15公里,完成1093户缴费住户天然气入户安装工作。对县城尚未办证房屋进行排查,已办理2000套房屋不动产权证,对剩余未办证房屋采取分类措施、分批予以解决。二是强化物业管理。全面开展党建引领红色物业项目,建立居民物业服务需求和问题反馈机制,持续加大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力度,着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1.强化压力传导。一是落实落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政治生态分析报告,县委书记主持召开县委、政府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谈话会,持续传导压力。二是完善落实廉政风险排查制度,组织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三是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作用,加大对财务资金、账目、票据等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细化财务规范化建设考核细则,将私设“小金库”作为每年财务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内容,作为审计必审内容。
12.落实“一岗双责”。一是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县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报告。县委书记带头落实“清单制”,每月梳理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进展情况,督促班子成员结合分工细化“一岗双责”清单,每季度报告进展情况,定期深入分管领域调研。二是制发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使用规范,进一步细化规范提醒谈话、履责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运用程序。
13.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一是反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巡察工作上下联动等9项制度,推进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由县委书记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召开县纪检监察监督、组织监督、审计监督与巡察监督贯通融合座谈会,探索完善监督机制。二是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巡察工作,专题听取巡察工作报告、巡察综合情况。三是明确分管县领导必须参加分管部门巡察反馈会议,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完善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制定《福海县委巡察“回头看”实施办法》,对5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
14.强化日常监督,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一是压实职能部门责任。对党员干部在村集体土地管理方面,存在违规发包、损害村集体利益和破坏草原生态非法开垦、损害牧民利益等问题进行摸排,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强化对基层站所“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管,对现行村(社区)“小微权力”进行动态调整,新增13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小微权力”流程图,实行乡镇纪检干部包联71个村(社区)“两员”制度,推动职能部门监督向基层延伸。二是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落实党支部纪检员兼任监督委员会主任,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等村级力量开展培训,不断提升监督能力。三是强化监督执纪和警示教育。充分利用检举平台、巡察、监督检查等收集问题线索,统筹县乡两级纪检力量,对党员干部在土地承包等方面谋取私利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并适时开展警示教育。
15.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作用。一是完成所有派驻纪检监察组首驻单位办公用房调配,配齐配全办公设施,并落实坐班制,确保人员常驻开展监督工作,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二是建立派驻机构监督驻在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通报、月提醒等“三项制度”,推进监督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制发《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协作机制办法》,全面落实监督措施,强化日常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提升主动发现问题能力。
16.防范项目招投标执行中的廉政风险。一是主管单位牵头开展自查,由单位党组成员分管招标办工作,配齐配强招投标监管人员,选配熟悉招投标业务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依法开展招投标工作。二是持续强化对招标办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廉政教育,严格执行电子招标流程,落实监管与实施部门职权分离制度。
17.严格项目招投标程序。一是由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日常监督,完善项目前期报批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不允许开工。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梳理近3年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情况,规范完善招投标工作。
18.改进调研工作。制发《福海县四套班子领导调研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调研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调研活动“七不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以书面报告代替实地调研、为调研而调研、扎堆调研等现象。对县四套班子领导调研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形成工作举措,着力提升调研实际成效。
19.落实落细重点工作。一是落实“清单制、责任制、调度制”,对县委确定的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由分管领导分工负责,逐一列出清单、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县委书记挂牌督战,确保工作抓细抓实抓具体,完不成不销号。二是充分发挥县委督查室作用,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严格落实“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对执行力不强、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运用 “第一种形态”进行问责。三是规范细化公务接待、制止餐饮浪费、严防“四风”反弹等10个方面措施要求,督促全县餐饮单位常态化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氛围。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20.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定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从议事决策原则等5个方面细化和规范要求。对常委会决策事项,以“交办单”形式推送至责任县领导,实行台账制管理,由县委督查室定期督促汇总进展。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的事项进行专题梳理、研判,列入县委常委会会议交办台账持续盯办。
21.监督县直部门执行民主集中制。分期开展党务干部党内法规文件专题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对县直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和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并做到立查立改。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等清单,督促各乡(镇、场)、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细化完善,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列席)驻在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会议制度,将驻在部门(单位)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纳入监督范围,跟踪督促推动解决。
22.规范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文件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深入研学。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通知》,按照县处级领导分工,明确党组织关系隶属和参加组织生活相关要求。制定县处级领导参加组织生活季度计划,对县四套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进行调度。
23.发挥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制发《关于调整福海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调整1名副组长、5名成员,确保党建工作不断线、有序开展。进一步明确县委每年至少召开4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形势任务和重点工作等。制发《福海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组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清单》,明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督促各成员单位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24.抓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每村4至6名标准,充实建立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立县乡包村领导、包村干部、第一书记与村干部“4+1”传帮带结对子172个,调整35名村第一书记,进一步优化村级帮带力量。在全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选聘村党组织书记,选派在职干部到村任职,解决村级组织“后继乏人”问题。依托县委党校等阵地,加大村干部培训力度,着力提升村干部履职能力。
25.加强企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成立中共福海县国有资产投资服务工作委员会,明确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对县属国有企业党员进行摸排,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推进党的组织全覆盖。摸排全县现有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等方式,引导符合条件“两新”组织成立党组织,做到应建尽建。建立党建指导员制度,选派党员领导干部指导联系“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做到党的工作全覆盖。同时,举办了2期“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加强党务工作人员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关于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26.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统筹相关部门力量,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日常督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和主题教育检视的问题中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深入研判,细化完善整改措施,逐一开展“回头看”。
27.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成立由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组成的整改日常督办组,定期对巡视反馈问题对标检查,督促限期整改。
28.健全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对巡视组指出主题教育检视的3个问题,细致分析研判,突出问题导向建立长效整改机制,切实做到长效常治。特别是针对会议多、时间长的问题,持续落实会议审批制度,坚持开短会、办实事、转会风,严控会议时间。二是建立旺源集团、福糖糖业等重点企业工作任务分解台账,持续推进重点招商项目,确保及时落地、投产见效。三是制发《福海县旅游规划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旅游规划编制工作,防止招商企业对旅游资源圈而不投。树牢契约化管理理念,加大政企沟通对接力度,督促双方按照协议约定内容、时限,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四是依法依规妥善处置水产业招商企业遗留问题,委托第三方进行年度审计工作,委派人员参与监督企业管理运营,强化企业监管。
三、巩固整改成果,做深做实巡视“后半篇文章”
下一步,福海县委将继续强化政治担当、履行政治责任,坚持要求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全力以赴、扎实有序做好后续整改各项工作。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巡视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改进工作、提高能力的重要契机,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收场”心态,以最严肃、最认真的态度对待整改,以最坚决、最有力的举措落实整改,切实改彻底、改到位。
二是持续深入整改。坚决扛起整改责任,紧盯问题抓整改、直面问题抓整改,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针对基本完成整改的事项,进一步加大整改工作力度,查漏补缺,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于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做到持续用力,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三是从严监督执纪。持续压紧压实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敢于动真碰硬,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切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及时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切实达到“问责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
四是健全长效机制。立足抓常抓细抓长,坚持标本兼治,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查找堵塞制度漏洞、强化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狠抓制度“废改立”,持续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以最坚强的队伍、最严明的纪律、最过硬的作风,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6—3475580;通信地址:阿勒泰地区福海县人民西路45号县委办公室,邮政编码:836400。
中共福海县委员会
2021年10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505-15457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