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市:构建“6+3+9+1”巡察工作机制
阿勒泰市制定完善“六个清单”“三项规则”“九项制度”“一个流程”的巡察工作机制,构建了“6+3+9+1”巡察制度体系,有力推动中央关于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在阿勒泰市落实落地,为巡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了机制保证。
明确巡察责任“六个清单”。结合实际制定《阿勒泰市委巡察工作六大责任主体职责清单》,明确了市委巡察办主体责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责任、市委巡察办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责任、巡察组监督实施责任、被巡察党组织支持配合巡察及整改主体责任、协助部门协同配合责任,做到六大职责职能划分清晰、72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
规范基础工作“三大规则”。修订完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巡察组工作规则,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三个层面,明确相关制度规定,着力增强工作合力,推动形成统筹联动、各负其责、规范运作,全市“一盘棋”的巡察工作格局。
健全巡察工作“九项制度”。制定了《市委巡察组组长工作职责》《巡察组联络员岗位工作职责》《巡察抽调干部管理制度》《阿勒泰市优秀后备干部到巡察组实践锻炼工作方案》《关于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做好巡察准备工作的提示》《关于规范巡察反馈工作的意见》《市委巡察工作协作配合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关于推动监督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任务的实施方案》《市委巡察组工作考核评价实施方案》9项制度,从制度层面规范巡察组、被巡察党组织及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行为。
完善巡察工作“一个流程”。编制巡察工作流程,明确巡前准备、进驻巡察、形成报告、意见反馈、线索移交、整改落实等六大环节28项工作程序和要求,确保巡察推进有序、工作规范、成效明显。
“我们通过加强巡察工作的制度化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巡察程序,提高巡察质效,做到巡察过程精准化,巡察结果高质量。”该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阿勒泰市委巡察办 王文军 何丽 | 责任编辑 黄文芳)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502-152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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