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坚持完善监督体系 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今年以来,上海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工作部署,切实履行监督首要职责,进一步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通过深化“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统筹整合监督力量、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等举措,不断织密监督网络,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深化“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夯实管党治党责任。紧盯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中存在的短板,督促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向班子成员传导压力、指明靶向,推动班子成员把管人与管事、管队伍与管业务结合起来。抓好“一岗双责”问题、责任、项目“三张清单”落实,推动问题梳理、责任分解向基层延伸。在市级机关和各区建立“一岗双责”定期研判制度,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开展综合分析研判,由“一把手”点问题、提要求,传导责任和压力。坚持失责必问,实施精准问责,在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的同时,提出监督意见积极推动整改。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深入贯彻《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研究制订实施方案,明确监督重点、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抓紧抓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定期对各地区、市级机关部门政治生态状况进行分析,探索对新任党委主要负责人开展任前谈心谈话工作。协助党委抓好“选种育苗”,防止带病提拔。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提升国企、高校领域监督工作水平。
健全完善监督机制,统筹整合监督力量。完善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四个监督有效衔接、协同联动。将落实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科创中心建设、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等7个专项监督作为需要协同推进的重点监督事项,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做到聚焦重点、协同联动、精准发力。加强与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等单位的沟通协调,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形成合力。
精准运用政策策略,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将“四种形态”落实到执纪执法贯通全过程,做到纪法情理融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做好受处分领导干部的回访和思想政治工作,让犯错误的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今年上半年,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占比分别为78.3%、15.3%、2.7%、3.8%。
原文链接:http://www.shjjjc.gov.cn/2015jjw/n2251/u1ai87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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