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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出口银行业务条线风险巡回工作组原组长冯增兵被“双开”

时间:2021-07-16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进出口银行纪检监察组、天津市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进出口银行纪检监察组、天津市监委对中国进出口银行业务条线风险巡回工作组原组长冯增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冯增兵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搞封建迷信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企业客户及关联方的礼品礼金和接受宴请、旅游和打高尔夫球等活动安排,违规收受下属礼品礼金,侵占公共财物,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组织纪律,违规插手干预员工招聘,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去向;违反工作纪律,在信贷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冯增兵身为中管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挖空心思拉关系、找项目借机敛财;任“一把手”期间,不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独断专行,搞“一言堂”,破坏党内民主和政治生态;与企业人员亲清不分,不顾中央三令五申严令禁止,违规接受高档宴请、打高尔夫球等安排,甘于被“围猎”;生活作风腐化,沉迷灯红酒绿,追求低级趣味;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为企业提供帮助,通过当影子股东、入干股和所谓的“借款”大肆收受贿赂,给国有资产造成重大风险损失,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冯增兵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天津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依法处理。

  冯增兵简历

  冯增兵,男,汉族,1967年3月出生,河北深县人,大学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4月入党,高级会计师。

  1997年4月调入中国进出口银行;

  2007年5月任公司业务部一部副总经理;

  2010年3月任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兼信贷三部副总经理;

  2011年5月任江苏省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

  2014年8月任海南省分行筹建组组长,海南省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党委书记、行长;

  2018年5月任河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19年2月任华南地区风险巡回工作组区域风险总监;

  2020年2月任业务条线风险巡回工作组组长;

  2021年1月被免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进出口银行纪检监察组、天津市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scdc/zyyj/djcf/202107/t20210715_2461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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