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实训认证"淬炼案件审理尖兵
“通过参与案件审理轮训,让我对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文书管理等方面有了更系统、全面、清晰的认识和理解。对于今年要办理的几个案子,我也都一一有了方向,太有针对性了。”近日,在脱产一个月参加审理履职能力认证提升培训并通过结业考试后,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吴诗婷道出了学习体会。
为进一步树牢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提高办案质量,今年以来,宁波市海曙区纪委监委创新实施审理履职能力“实训认证”机制,制定《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审理履职能力认证提升实施办法》,明确了实施原则、参训对象、工作内容、管理评价等,以制度化、规范化培训推动案件审理质量整体提升。
缺什么补什么。针对一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案程序不规范、定性不准确等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实训认证”以协审阅卷的方式切入,参训干部须对指定案件进行阅卷式“体检”,对标中纪委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逐案逐项“过堂”评查,提出整改意见;案件审理室派员“手把手”帮带,采取“纠错+研讨+讲解”的方式,对案卷材料的文书格式、事实描述、条款运用等方面进行分析讲评,让实训奔着问题去,促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变被动执行为主动思考。
干什么考什么。“这类案子在城区街道发生较多,审理的时候要关注哪几个点?”“这个行为既违反组织纪律也违反廉洁纪律,究竟怎样认定更合适?”这是“实训认证”结束前,参训干部接受“出门小考”的场景。在“实训认证”过程中,“出门小考”的环节让参训干部印象最深刻。这场测试由主管常委担任考官,结合参训干部实训表现、工作经历以及查办案件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与困惑等情况,进行一对一深入交流,既考业务,实打实检验实训成效;又答疑团,为参训干部提供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
“对我这个新兵来说有点压力,但也激发了学习的热情,抱着案卷乐此不疲地找问题。纠错答疑解决了我在基层执纪中的很多困惑,令人豁然开朗。”加入纪检监察队伍不久的00后纪检监察干部张博妮如是表达参加实训的感受。
提升干部审理业务能力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下一步,海曙区纪委监委将围绕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查审沟通会、集中培训专场答疑、编制模拟案卷等,构建审理工作交流指导载体,全力提升纪检监察系统案件审理业务水平,更好发挥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宁波市海曙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409/t20240906_227877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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