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委巡察机构:以具体化常态化指导督导 促进县级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阿里地委巡察机构坚持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持续做好和加强县级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着力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不断推动县级巡察工作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
政策传导突出“快”,确保航向不偏。发挥阿里地委巡察机构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格局中的枢纽联结作用,第一时间将中央、自治区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上报至地委、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制发资料等形式,传导到县级巡察机构。同时按照中央、自治区巡视工作规划,指导7县结合实际修订巡察工作规划和制定巡察工作计划,确保县级巡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推进。
一线指导突出“实”,确保质效兼顾。高度重视对县级巡察工作的现场指导督导工作,研究制定指导督导工作方案,选派巡察机构班子成员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指导督导组,深入各县开展现场指导督导。2023年以来,通过访谈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听取汇报、列席会议、解答咨询、提出工作建议等方式,完成3个县指导督导工作,并召开全地区巡察工作现场交流会,总结经验做法,交流研讨破解县级巡察重点难点问题的思路举措,推动县级巡察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培训指导突出“细”,确保能力过硬。坚持把强化培训作为加强县级巡察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制定全地区巡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持续加强队伍培训工作,通过选派县级专职巡察干部参加中央、自治区培训,举办全地区巡察干部集中培训等方式,全覆盖培训巡察专职干部200余人次。强化巡前培训,围绕方案解读、政策辅导、如何发现问题、撰写报告等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加强对兼职巡察干部的培训,推动提高巡察质量。
调研指导突出“准”,确保靶向提升。建立领导干部包联机制,明确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巡察组长联系各县巡察机构的工作制度,围绕贯通协调、现场指导、整改和成果运用、队伍建设、对村巡察等课题,通过与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座谈沟通、督导检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调研指导县级巡察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思路举措,促进县级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阿里地区纪委监委夏小林/责任编辑 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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