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用好巡察建议书 压实行业监管责任
“收到巡察建议书后,我局认真分析研判,制定工作方案,对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其完善粪污处理配套设施,确保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日前,在马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该县农业农村局汇报了巡察建议书落实情况。
为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马山县十五届党委开展巡察工作以来,该县巡察机构强化与县级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实现巡前、巡中、巡后三个阶段无缝衔接,通过集中反馈巡察情况、集中分类交办问题,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合力提升巡察监督实效。
县委巡察办针对日常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予以归纳,厘清整改责任,针对行业监管、工作制度方面的漏洞,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明确整改内容、要求和时限,督促相关单位进行“靶向治疗”,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巡察建议书就是‘整改令’,督促我们正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漏洞,认真加以整改完善,管好自己的‘责任田’,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该县财政局有关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道。
“制发巡察建议书的目的,就是要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分类反馈给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压紧压实各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并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和力量参与到巡察整改中来,以短、平、快的方式有效解决各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该县巡察办主任介绍,十五届县委自2021年9月开展巡察工作至今,已开展了六轮常规巡察,针对普遍存在的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村屯地头水柜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经分析研判后,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巡察建议书12份,提出意见建议28条,督促财政、水利、人社等11个县直部门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推动解决问题32个,完善制度6项。
“为了防止巡察建议书‘一发了之’,落实巡察整改建议‘点到为止’等问题,我们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巡察建议书落实情况实行联合问效,定期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报送问题整改情况、整改进度和支撑材料,确保巡察建议落地有声。”该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表示。 (马山县委巡察办)
编辑:杨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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