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华安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2月23日至4月3日,省委巡视十组对华安县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23年7月1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华安县委及其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积极履行政治责任,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进行了深刻反思检查,高效部署落实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动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一是提高站位、凝聚共识,增强巡视整改政治自觉。7月11日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高度重视巡视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当天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重要论述和省委、市委有关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研究部署我县巡视整改工作;当天第一时间印发了省委巡视十组关于巡视华安县的反馈意见、省委巡视十组张健组长在反馈会上的讲话原文以及县委书记叶毓同志的表态发言,确保全县各级党组织思想统一、行动到位。县委通过召开常委会会议、中心组学习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书记专题会和处级领导同志到基层宣讲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两次到华安调研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原原本本学习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精神,引导班子成员和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和重大的政治任务,扎扎实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全到位、真到位,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解决问题、堵塞漏洞的过程,细化举措、完善制度的过程,压实责任、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二是以上率下、传导压力,拧紧巡视整改责任链条。7月11日,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叶毓为组长的整改落实领导小组,7月14日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1+4”整改分工方案,对整改落实及办理移交事项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逐一明确了问题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时限,构建形成了“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切实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高度重视、态度鲜明,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谋划部署、带头分析研究、带头抓好落实,先后主持召开了8次常委会会议、9次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督促推进各项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工作有效落实。8月11日,县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班子成员围绕巡视反馈意见深入开展自我剖析,带头查摆分析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挖问题根源,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方向和着力点。相关县级领导牵头负责各项整改任务的分解落实、督促检查和指导推进,做到各自任务直接部署、直接过问、直接协调、直接督办。各责任单位负责对各自承担的整改问题进行具体的任务分解,责任单位“一把手”切实扛起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三是紧盯问题、强化督办,提升巡视整改工作质效。坚持把问题导向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交办的案件,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一竿子插到底,确保问题整改按时高质量完成。县委每周听取一次整改工作进度,每半个月召开一次推进会、一次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先后对闽台农业开发区、华安玉企业入园、土楼活化利用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解决;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县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汇总进展情况,联合县决策督查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对各整改责任单位全覆盖式开展3轮督查。同时,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在整改中的职能作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加强指导督导、会商会审、督查督办,推动真改实改,并督促举一反三,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四是举一反三、注重长效,拓展巡视整改成果运用。按照巡视整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要求,县委高度重视发挥制度治本效应,在一对一、点对点抓好整改落实的同时,注重查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解决重点问题带动面上工作开展,解决共性问题化解深层次矛盾制约。巡视整改工作以来,县委针对涉及全局性、普遍性问题,围绕加强班子建设、全面深化改革、规范基层党建、防范廉政风险等,新制定和完善《中共华安县委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华安县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逐级约谈制度(试行)》《华安县维稳形势分析研判制度》等42项制度,推动有关部门完善机制36项,通过建章立制解决,推动巡视成果转化为具体制度,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宣传不深不透、氛围不浓”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专题辅导学。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邀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慧德等多个领域的领导、权威专家,开展了7次专题辅导报告,涉及践行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突发事件处置的实践与思考等重要内容,提高县委领导班子理论政策水平。
二是加强交流研讨学。县委班子成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等6个重点内容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并开展集中交流研讨。
三是强化带头宣讲学。县领导带头到所挂钩乡镇、开发区开展宣讲活动,带动全县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理论宣讲60余场,开展全面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做法主题宣讲8场,各乡镇“福小宣”小分队开展六进宣讲活动200余场。
四是坚持媒体宣传学。在“华安县人民政府网”首页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专题栏目,在“华安新闻网”首页开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等专题专栏3个,并持续发布信息动态、不断更新。
2.关于“缺乏挖掘运用宝贵思想财富的政治主动”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挖掘精神内涵。组织收集整理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两次亲临华安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历史资料,完成系统归档。邀请闽南师范大学黄耀明教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研究》为课题,深入挖掘习近平在华安调研指导“三农”工作的思想内涵与时代价值,目前该课题已申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
二是开展专题研讨。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来漳州、华安调研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专题研讨,深化思想认识。7月13日,县委主要领导在全省深入学习“千万工程”经验建设福建美丽乡村现场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
三是开展教育培训。把学习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两次亲临华安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与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做法相结合,列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级党委(党组)学习重要内容、列入党校培训课程。7月10日,《福建华安奋力打造全域美丽乡村“山区样板”》在《福建改革情况》刊发。
四是加强宣传宣讲。县领导把学习宣传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两次亲临华安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结合起来,深入挂钩联系的乡镇、开发区开展宣讲活动86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1404人次。
3.关于“学用结合有偏差”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分别于8月24日、8月18日组织开展习近平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党政领导班子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制定出台华安县桉树林分改造指导意见。于2023年8月31日出台《华安县桉树林分改造指导意见》(华政办规〔2023〕4号文),明确桉树林分改造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改造模式及工作要求,为推进我县树种结构调整、逐步完成现有桉树林分改造提供了政策指导依据。目前种植面积已下降2070亩。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广大林农对于桉树种植政策和改造措施的认识和理解。县林业局印发桉树宣传小册子5000册,及时分发到各乡镇、村、林农、桉树种植业主手中,就桉树改造背景、改造必要性、改造模式及适合我县种植的珍贵乡土阔叶树种进行广泛宣传引导,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进一步转变林农观念,为全县桉树林分改造奠定坚实基础。
四是组织镇村相关人员对集体林地承包管理、改造模式、技术要求进行专题培训。于8月18日举办深化乡村振兴暨村(社区)书记主任专题培训班,由县林业局高级工程师陈森杰作“加快桉树林分改造科学提升森林质量”专题培训报告,共计600多名乡村干部参加培训,提高基层干部服务林农能力,推进桉树林分改造工作。
4.关于“教育短板突出”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新教师招聘力度。2023年新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6人和公费师范生10人,并赴武汉引进教育紧缺人才3人。于8月中旬开展为期5天的新教师岗前培训,新教师全部到乡镇学校开展工作。目前,全县教育系统50岁以上教师占比下降为24.4%。
二是提高教师进修学校高级职称比例。8月23日,县政府组织县委编办、县教育局、人社局和财政局等部门召开提高教师进修学校高级职称比例的专题协调会。8月30日,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将县教师进修学校的高、中和初级教师岗位比例提高到5:4:1。
三是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8月16日制定并下发《华安县教育系统提质增效竞赛活动的实施方案》《加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教育提质考评方案。教育局召开2次质量分析会,听取各校关于教育质量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要求质量检测长期倒数的学校校长上台表态发言。开展华安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留住优秀生源。2023年,全县华安籍考生(含在县域外就读的)中考排名前90名的由2022年的8人增加到27人在华安就读;在县域内就读的华安籍考生,中考前50名有34名、前100名由2002年的54人增加到74人在华安就读。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培训理念,组织6轮的教师研训或培训,共计培训238人次,切实提升教师业务水平。
四是加强家校间的沟通与联系。深入开展“千师访万家”活动和“千师访万家”回访工作,经过2000多名家长的回访反馈,以上门为主家访完成率达到93%,回访满意度平均达到97.7%,有力促进了家校间的良性互动。
五是探索与名校高校合作共建。在教师培养、教学理念、教学管理等方面引入优质资源,推动我县办学质量水平提升。5月8日华安一中与漳州八中共建、8月16日集美大学与华安县第五中学结对帮扶共建,建立了长期全面战略合作关系。
5. 关于“医疗水平较低”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推进二级甲等医院创建。5月5日,召开2023年县医管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专题听取汇报。制定出台《华安县医院创建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工作实施方案》《华安县中医院创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工作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创建工作。
二是加大人才培养。制定《华安县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培养计划(2023-2025年)》,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卫生院学科协作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华卫〔2023〕50号),组织第一批4名医务人员参与学科协作,通过岗位轮转,提升医务人员专业能力水平。
三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招聘等方式,积极引进各类卫技人员,7月份以来,全县医疗机构新入编卫技人员17名,其中研究生学历1名。
四是努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一方面,落实县总医院与第909医院共建医联体,于8月11日举行揭牌仪式;持续推进厦门附属第一医院对口帮扶县医院工作,共有6名专家到县医院以坐诊、教学查房、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帮扶活动,会诊、看诊病人1617人次,手术11台次,授课53次。深化8个市级名医工作室建设,市医院每周组织专家到县级医院开展帮扶活动,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三甲医院优质医疗服务,共有专家158人次到县级医院开展手术、坐诊等活动,受益群众4300多人次。另一方面,落实市级医院挂钩联系基层医疗单位制度。农工党漳州市委员会每月组织市级医院专家到沙建、丰山、仙都等卫生院开展诊疗活动,共开展义诊2次、坐诊12次,累计受益群众1100多人次。通过开展对口帮扶活动,提升了我县医疗服务能力,提高县域内就诊率。
五是加大对口帮扶诊疗活动宣传力度。各医疗单位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微信群、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公布坐诊专家信息,加大对名医下基层、对口帮扶诊疗活动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就诊意愿。
6. 关于“老区苏区牌未打好”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华安县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制度,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成立工作专班,进一步明确专班主要职责、工作规则及25个成员单位职责。8月18日召开县政府第十一次党组(扩大)会议,组织政府组成部门学习研究上级老区苏区相关文件精神,并提出具体贯彻意见,积极落实老区苏区政策支持。
二是积极争取资金。依托“七比一看”竞赛,发动各级各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通过项目分配法已向上争取老区苏区相关政策项目资金3477万元。
三是建立考评机制。把争取老区苏区专项资金工作纳入《2023年度华安县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考评内容。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华安融媒》《中国老区网》《福建老区建设网》《厦门日报》等媒体发表宣传信息12篇次,进一步加大革命老区苏区宣传力度,传承红色基因,激励老区人民,推动振兴发展。邀请省、市老促会领导调研组到华安县围绕“促进老区建设的重要力量、老区宣传教育的重要队伍”等“五个重要”开展调研,并现场指导老区建设相关工作。
7. 关于“生态立县实施不到位”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和专题讨论;进一步树牢绿色理念,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道路。
二是通过公众号、广告条幅、显示屏等各种宣传媒介,加大环保宣传。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向群众讲解普及绿色低碳生活等知识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调查问卷1000多份,六五环境日纪念品8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三是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要求,于6月30日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省级预审,7月21日被省生态环境厅推荐参加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遴选。
四是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取得突破。严格执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共审批建设项目25个,其中报告书5个,报告表20个。同时,指导建设单位进行网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项目共23个,办理排污许可证核发7家(首次核发2家、重新申请5家),排污许可证变更6家,排污许可证延续44家。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系统功能和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根据生态环境部通报,2021年度我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结果为“基本稳定”。
五是加快推进九龙江流域(华安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基本完成九龙江流域(华安段)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3.92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额3.13亿元,完成投资进度80%,工程主体基本完成。
六是加大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监督执法力度。持续推进县域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排查和整改整治常态化运行、动态化监管、长效化治理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64人次,检查企业58家次,发现违法排污企业10家,责令10家企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8. 关于“转型发展动力不足”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研究制定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9月7日制定出台《华安县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从实施产业招商、突出项目支撑、开展龙头培育、优化园区承载、强化创新驱动、推动转型升级、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部署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
二是推动高耗能行业产值占规模工业产值比重逐渐下降。2023年1-8月份高耗能企业40家,产值49.95亿元,占规模工业产值的35.29%,2022年同期高耗能企业产值59.93亿元,占规模工业产值的38.83%,产值同比减少9.98亿元,占比同比下降3.54个百分点。
三是加强对现有高耗能企业节能监察,引导高耗能企业节能技改。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落实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监察力度,促进重点用能单位加强节能管理,提高效能水平。5月份完成对瑞成陶瓷和益源陶瓷的能效水平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执行情况开展现场专项节能监察。
四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运行监测,定期跟踪六大高耗能行业产值占比情况,督促重点用能企业开展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根据《漳州市工信局关于2023年重点用能企业端系统建设任务的通知》,对2023年新纳入的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耗能在线系统建设。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任务是瀚蓝(漳州)固废有限公司,8月份已建设完成。
五是严把招引项目质量关。9月7日召开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进一步明确项目招引质量和要求。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严把高耗能行业准入,严控“两高”项目规划建设,加大新技术、新材料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共招引8个工业项目,其中有1个新技术新材料项目,总部经济项目3个。
9. 关于“环境违法屡禁不止”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向群众讲解普及绿色低碳生活等知识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检查企业的同时,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服务支持企业发展。
二是强化执法监管。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加强重点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共出动执法人员164人次,检查企业58家次,发现违法排污企业10家,责令10家企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受理各类信访投诉件72件,已办结72件,信访答复率100%。
三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针对大洲工业园企业生活污水外排问题,相关企业已建成生活污水收集池,将生活污水引入收集池处理后抽回厂区内循环使用。
四是开展水源地监测。定期开展沙建镇自来水厂饮用水取水口水质取样监测,3月1日、5月24日以及8月29日监测水质全部达标。
10. 关于“开展对台文化交流不够多”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海峡论坛”相关活动,展示华安高山族舞蹈、体育等高山族文化。于4月24日至27日,组织华安县高山族传统体育代表队代表漳州市参加福建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表演项目分别获得银奖和铜奖;6月17日,组织华安县高山族传统体育表演队共18人参加第十五届海峡论坛·两岸各民族携手向未来活动开幕式表演。
二是组织高山族聚居村召开座谈会,共同商讨高山族聚居村发展思路,进一步打造闽台交流交往交融平台。于8月15日,召开华安县民族村、高山族聚居村座谈会和华安县民族宗教业务培训会。
三是积极邀请台湾同胞到华安参加“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活动。于6月18日,邀请台湾少数民族嘉宾团到华安参观交流,先后参观大燕村、詹氏家庙,交流华安与台湾高山族及宗亲方面等工作情况;6月20日,邀请台湾中华两岸少数民族文化经贸交流协会一行到华安参访,先后考察官畲村、大燕村、送坑村、大地村等4个民族村;8月17日,邀请海峡两岸红十字大学生人道之旅夏令营团队至华安官畲村了解民俗文化。9月21日至22日邀请台湾嘉宾参加在我县举办的福籽同心爱中华——2023年中华一家亲·海峡两岸各民族共庆“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和台盟中央两岸融合发展交流营(漳州分营)暨首届两岸少数民族乡土文化研习营活动。
11. 关于“市级闽台农业开发区长期未实质性开展工作”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闽台农业开发区党委建设,及时学习贯彻有关对台工作会议、文件精神。闽台机关支部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加强对台工作会议精神、《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白皮书、二十大报告涉台内容解读等有关对台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的学习,着力在正确把握对台工作的最新理论成果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努力将理论成果转化成工作的指南针、催化剂。将闽台农业开发区党委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述职对象。
二是常态化开展交流活动。积极邀请台企代表参与“与开发区员工一起过端午”、首届“村企BA”篮球联赛等各类活动,不断增强企业间、企业代表间、企业与政府的交流。
三是强化服务平台建设。逐步整合园区优质资源,依托便企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及乡镇办事处、服务企业特派员,组织台资企业参加漳州市就业夜市暨百日千万专场招聘会,筹备组织企业到省外招工,开展“百名干部挂百企”活动,解决园区企业招工等各类难题,不断提高服务台资企业水平。
四是走访台资企业。充分发挥园区台企资源优势,引导党员干部走访重点台资企业,吸引更多台企、台胞来华发展。多次组织闽台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台资企业宣传对台政策、解决企业发展问题。
12. 关于“部分乡镇未完成年度粮食生产任务”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夯实粮食安全思想根基。县委常委会会议于3月30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在《求是》杂志上的重要文章《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于7月31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4月23日,县政府第六次党组(扩大)会议传达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有关文件精神;5月10日,县政府第七次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领导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十三五”时期省级政府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上的批示精神并听取我县“十三五”时期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报告。各乡镇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列入党委会议专题学习,不断提高基层领导干部抓好粮食安全的责任意识。
二是细化粮食生产任务,完成2023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印发《华安县2023年粮食生产目标的通知》(华政办〔2023〕6号),已将全年粮油生产目标任务下达到各乡镇,其中粮食播种面积3.96万亩(含大豆面积800亩)、产量1.79万吨、油料种植面积0.42万亩,均为底线目标。全县落实春收粮食面积3573亩,产量1847吨,比市级任务数0.34万亩、0.18万吨分别多5.1%、2.6%。落实春播粮食面积1.1万亩,其中早稻面积0.99万亩,旱粮面积(春播玉米、大豆等)0.11万亩,比任务数1.05万亩多5.1%。
三是做好各项稳粮政策资金发放工作。已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3万元,每亩标准为29.2元;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157万元,每亩补贴标准76.5元;发放稳定粮食生产措施补助资金21.66万元,有效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四是开展补充耕地工作,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大力推进补充耕地工作,全县新增种粮面积346.82亩,占市级任务数150亩的231.2%。
五是加大种粮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梳理省、市、县出台的稳定粮食生产措施,并通过网络、微信、明白纸等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有效增强了我县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13. 关于“违法占用耕地”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已制定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建立“一宗一档”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
二是建立月报制度。已建立月报制度,每月通报一次整改进度。
三是召开整改协商碰头会。于8月3日召开2022年上海督察局督察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未整改图斑整改推进会。
四是加大整改力度。涉及违法共542宗,已整改478宗,已整改耕地面积302.89亩,整改率83.14%,达到2023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进度80%以上的整改目标。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利用电视广告和微信公众号进行耕地保护宣传。
14. 关于“乡村振兴项目经费被挤占”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施工进度。于9月8日项目施工结算全部完成。
二是统筹调度资金,确保因库款紧张未能支付的项目款及时支付到位。在6月底前已支付704.22万元的基础上,7月份、8月份共完成支付700.44万元。
三是筹措资金,2023年9月30日前将竣工验收项目的剩余资金全部支付完成。共已支付2142.91万元,被挤占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成。
15. 关于“传统农业不强不优”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提升活动,提出产业发展对策,形成调查研究报告。组成农村产业发展调研组,调研农业产业发展情况,形成调研报告。8月21日至22日,组织各乡镇党委和县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赴浙江省衢州市、东阳市、台州市等地考察学习,宣传推介华安特色产业,加大乡村产业招商力度;8月23日-24日,举行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做法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提升活动拉练检查,督促加快农业产业项目建设进度,推进产业提质增效。
二是实施茶果产业提升工程。开展粮食生产、农业产业项目、优新品种等项目竞赛,确保茶果产业有效提升。推广黄美人、红美人柑橘等优新品种,鲜派、得极庄、君柳湖等企业在沙建、华丰、新圩、高车等地建设生产基地,采取嫁接、优化栽培等模式,全县新推广种植柑橘新品种5000亩。调优茶叶品种结构,全县推广种植金观音、金牡丹等茶叶优新品种2万多亩。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23年新增补省级龙头企业4家;已推荐新增家庭农场示范场7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家;已推荐新增市级以上“一村一品”示范村4个。
三是开展各类教育培训。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9期462人次,以农民需求为首要原则,开展茶叶加工、农机使用与维护、沃柑种植、辣椒种植栽培等培训,组织28个高素质农民参加专科学历教育学习,有效提升种养殖技术水平;组织茶果企业和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参加直播带货培训,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开展2023年华安县新农人“双百双万”素质提升工程—电商直播技能培训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线下培训学员50名,线上观看人数1600余人。举办“数商兴农”自媒体营销训练营,让驻村第一书记掌握自媒体营销的基本方法,更好的宣传乡村、销售特色农产品,促进农民增收。
四是强化项目带动。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加快现代农业产业项目建设,在建农业产业项目(入库纳统)17个,总投资6.58亿元。2023年度投资3亿元,已完成投资3.2917亿元。引进一批特色现代农业产业项目,延伸产业链,打造茶果采摘观光休闲农业示范点3家;开展奶茶、茶饮料等新式茶饮的开发,新建茶饮原料供应基地4个。积极策划项目,扶持产业发展,积极对接省农业农村厅、省农科院,有序推进省级现代农业(柑橘)产业园区和国家级休闲农业重点县申报工作。
五是加强品牌带动。组织茶果企业参加第十五届海峡论坛·第九届海峡(漳州)茶会,我县茶企荣获2个茶王、11个金奖、16个优质奖,茶叶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2023年6月25-29日在北京福建会客厅举办“清爽华安,茶馥京城”活动,组织茶企参与现场推介活动和产品展示。组织参加第六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暨第二十五届海峡经贸交易会、国际有机博览会等系列展销活动,扩大“一茶三果”影响力,不断提升农副产品附加值,持续增加群众经营性收入。
16. 关于“推动‘以文塑旅’不够有力”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挖掘土楼文化。深入挖掘土楼建筑文化、二宜楼楹联壁画彩绘装饰艺术,开发土楼文创产品。通过邀请“闽人智慧”编辑部完成“闽人智慧,土楼不土,尽显科学与艺术之美”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发布在学习强国平台,被中央宣传部宣传舆情研究中心评为“学习强国”2023年夏季全国县级融媒优秀作品。积极打造华安土楼文化IP,深化土楼文化宣传推介,新华社、人民网等中央、省、市主流媒体纷纷聚焦华安土楼,对外展现土楼文化魅力,扩大华安土楼影响力。华安土楼景区抖音号粉丝达2.8万人。邀请厦门工艺美术学院等高校专家完成土楼家风馆布馆研究,深入挖掘家风文化,推动继承发展。完成土楼福文化景观建设,向八方来客展示华安土楼福文化的魅力。完成6种土楼文创产品开发,将文化转化为实体经济,推动土楼旅游经济多形态发展。
二是丰富土楼业态。建设文旅娱商贸中心项目,计划投资500万元,占地3900平方米,已完成项目进度的85%。目前13辆街车、8组集装箱、47个美陈装置、7个游娱设施已于9月26日着手安装。建设土楼地标产品直播展销中心项目,计划投资80万元,建设综合直播室木屋约200平方米,已完成项目进度的60%。目前木屋主体正在进行现场安装,直播设备也在采购中。
三是加强政策扶持。制定推进文旅经济、支持产业发展、创建文旅品牌等政策措施,《华安县推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已出台《华安县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华政规﹝2023﹞6号)《华安县度假乡村旅游建设方案》(华政﹝2023﹞17号)《华安县金融助力文化旅游产业专项贷款财政贴息方案》(华政规﹝2023﹞10号)等推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坚持线上与线下宣传相结合,大力开展旅游宣传,不断扩大“清爽华安”影响力。以坪水把火“火”上央视,土楼一朵花“美”上新闻联播,“清爽华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91篇、视频号发布视频89条、抖音号发布视频74条,其中公众号推文浏览量达10.5万次、视频号近30日播放量达5.4万次;先后举办了一系列文旅推介宣传活动,其中,北京文旅推介会现场吸引了30多家主流媒体踊跃参加,在直播推介中更有近百万人围观;亲水文化季启动仪式被东南网、海峡导报、厦门晚报、漳州电视台等多家媒体采访报导,通过视频号、微信推文、纸质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五是举办推介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坚持文化搭台、旅游唱戏,举办华安特色的文化旅游活动、旅游推介活动,讲好华安故事。先后举办北京文旅推介会、文旅经济发展大会、四季全时·亲水文化季、城关非遗打铁花、土楼音乐彩跑、中非快乐跑、夜游土楼、曲水流觞、贡鸭山机车环游、鱼鳞坝水上飞人秀等多场大型文旅宣传活动,其中,千年非遗“打铁花”登上新华网等央媒平台,持续打造“清爽华安”旅游名片,塑造特色文旅融合品牌。
17. 关于“文物保护传承、活化利用不够”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推进文物活化利用,加快昇平楼活化利用。制定加快昇平楼活化利用行动方案,加快推进昇平楼活化利用工程,已完成夯土墙,正在进行木结构安装工作。
二是加强日新楼遗址保护,推动齐云楼对外开放,展示文化遗产魅力。加强日新楼遗址保护管理。修缮日新楼管理房,并安排管理员进行管理。加快万历三楼对外开放展示工作。由福建华安土楼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选派一名经理负责上坪土楼群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并对讲解员进行上岗前培训。
三是加强文物保护修缮,推动齐云楼修缮二期工程动工建设。制定华安县齐云楼修缮工程(二期)推进方案,财政已安排修缮资金,并于9月27日开始意向公示。
四是推进文物保护传承,开展“非遗”田野调查,评定一批“非遗”传承人,公布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现已完成全县非遗田野调查;7月份公布一批5名县级非遗传承人;完成第八批8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遴选工作。9月7日至11日,举办“文物、文化、文明”——中外建筑专家谈福建土楼(华安)传承与发展主题活动,邀请中外建筑专家就华安土楼传承与发展情况进行考察并召开座谈会。
18.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严”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压力传导力度。研究制定《华安县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逐级约谈制度(试行)》,持续加大压力传导。组织召开全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集体约谈、警示约谈各1次,并对6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已基本形成。
二是严格落实“一会一报”制度。在论坛清理专项工作中,召开1次工作部署会,开展3轮全县论坛清理,组织2次省或市指导工作座谈会,完成2021年至2023年6月的论坛清理,并按要求严格落实“一会一报”制度。
三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常态化开展对政府网等公众号发布内容检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对未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进行整改。
四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管。严格按照《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突发事件敏感舆情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方案》要求,持续开展专项网络舆情监测,加强线上线下协同联动,涉生猪私宰相关网络舆情已得到稳妥处置。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县委网信办与县网安大队实现互动、联动,涉嫌非法传播赌博有害信息网站得到有效处置。
19. 关于“重点领域维稳不容忽视”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常态化维稳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制定下发《华安县维稳形势分析研判制度》文件,围绕当前热点问题,以及房地产、劳资社保、经济金融等十个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问题清单,每月更新。1-9月已排查各类涉稳风险隐患24起,已化解处置12起。
二是建立常态化会商通报制度。坚持每月底召开一次全县维稳形势分析研判例会,每月编制《华安维稳信息专报》,初步实现“减少存量、降低风险、打牢基础、掌握主动”工作目标。
三是建立常态化督导考评制度。将矛盾纠纷、问题隐患防范化解情况,“信访积案”攻坚情况等纳入《华安县2023年乡(镇)、华安经济开发区党政领导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责任书落实情况考核评价办法》,推动工作落实。
20. 关于“村级债务沉重难化解”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村级组织负责人财经业务知识培训。8月18日举办村(社区)书记、主任专题培训班,加强村级组织负责人财经业务知识培训,严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盲目上项目、随意铺摊子、举债搞配套。
二是深入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严格执行“一事一议”和项目招投标有关规定。8月18日举办全面深化乡村振兴暨村(社区)书记主任培训班,解读村级财务管理政策法规、“四定一督”机制并进行工作部署。
三是加强农村“三资”监管,推动“四定一督”落实到位。开展“四定一督”监督检查,召开落实“四定一督”机制及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管理运行工作推进会,推动“三个中心”规范运作。截至9月底,全县共推动问题整改22份,规范发包各类村级资产资源10宗,增加村财收入107万元。
四是力促集体增收。建立村集体经济收入台账季度更新制度,持续强化工作指导;持续推动“强村带弱村”“跨村联建”模式,13个村已将780万元(每村6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50万、县财政补助10万)统一由县国投公司开展“强村带弱村”项目合作,并依托仙都大地村和华丰高石村合作入股华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量化购入折股为村集体持有的股金。
五是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试点建设,成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已完成省平台与县平台的技术对接,打通村集体资产等要素流通渠道。
六是逐步推进债务化解。于6月份拨付第一季度村级运转经费467万元。于8月22日新增拨付第二季度村级运转经费139.87万元,8月29日新增拨付村级运转经费244.2万,9月21日新增村级运转经费62.88万元。配合乡镇、债务村、县直各单位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截止9月27日,新增向上争取资金120万元,逐步化解债务。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21. 关于“‘规定动作’未落实”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已于6月1日印发《华安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3年年度任务安排》。
二是严格落实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每年向县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制度。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于4月19日前向县委书面报告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三是将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列入年度全县党建重点课题调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于6月1日印发《中共华安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县党建重点课题调研的通知》,各相关单位已将简要开题报告报县委党建办备案。
22. 关于“重要事项未部署研究”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集中整改期间按照每周一督促,半月一推进,推动问题整改。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本轮省委巡视集中整改结束后,每半年至少一次专题研究巡视后续整改工作,重点研究整改未完成事项和长期整改任务的完成情况。
23. 关于“抓落实不够有力”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出台巩固我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县委政法委已牵头制定《华安县贯彻<关于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文件,并于2023年4月18日印发。
二是由县纪委监委对相关情况开展调查核实并进行追责问责。县纪委监委已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对1名相关人员作出处理。
24. 关于“抓责任落实一贯到底有欠缺”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各乡镇、开发区党委(党工委)和县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自查。组织检查组于9月20日之前完成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相关台账日常收集整理工作进行集中检查。
二是每年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已起草《中共华安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
三是责令华丰镇、沙建镇抓好问题整改。4月2日华丰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就2022年来发生的6起党员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党员饮酒后酒驾甚至醉驾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并作出相应的工作部署。沙建镇党政主要领导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认真开展自查,制定相关文件时认真结合乡镇实际,坚决杜绝照搬照抄现象。
四是由县纪委监委对有关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并进行追责问责。县纪委监委已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对4名相关人员作出处理。
25. 关于“县委巡察政治站位不够精准”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突出巡察监督重点。认真研究制定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方案,把落实中央惠农利民政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及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做法等重点工作纳入巡察监督重点内容,进一步细化巡察乡(镇)监督重点清单134条、村(社区)监督重点清单61条、乡村振兴专项巡察监督重点38条,增强巡察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提高巡察政治站位。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深入查找政治偏差。2023年8月上旬启动县委第四轮巡察,分别对新圩镇及其所辖11个村(社区)、湖林乡及其所辖8个村、高车乡及其所辖3个村,采取乡村一体推进开展“常规巡察+乡村振兴专项巡察”,深入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乡村振兴、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点工作情况。
三是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于8月30日印发重新修订的《华安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操作规程》(华委巡〔2023〕18号),为进一步提高巡察整改工作质效提供制度保障。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普遍性问题加强分析汇总,向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通报,提出工作建议,健全办理情况反馈机制,督促加强调查研究和分析研判,推动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农业农村等部门针对巡察发现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等共性问题,进一步梳理农村集体“三资”领域4类28项监管监督重点问题,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一域一题”专项行动,共开展季度监督检查3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4个,对2个村进行通报,持续推动落实“四定一督”机制,推动整改问题合同24份、规范发包各类村级资产资源11宗。
26. 关于“政治监督不实”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紧盯关键少数。收集乡(镇)党委、政府“一把手”月工作安排137份、“三重一大”决策事项72份,形成日常监督台账。
二是精准开展监督。将党委落实“一把手”责任情况、帮扶政策落实情况等内容纳入第三季度监督检查,共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8个。
三是通过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等方式对各类失职失责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共实施问责2起7人。
四是开展“回头看”。制定工作方案,印发《华安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审核确认权限工作机制的通知》及《华安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困难群众“漏保”“漏救”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展“回头看”,于8月4日召开全县困难群众“漏保”“漏救”整治“回头看”工作部署会。落实社会救助政策,2023年8月我县对医保、残联等部门反馈的有关大额医疗费支出、新增的重度残疾人(含智力、精神三级残疾)对象及其他困难群众202人进行调查核实。经审核确认后,我县7至8月共新增城乡低保47人,特困人员10人;城乡低保在保人数2061户3297人,特困人员在保人数527户538人。7月份发放临时救助141人次34.78万元。
五是强化警示教育。共组织参观县纪律教育馆27场513人次,着力加强干部纪律规矩教育;组织全县处级领导干部27人传阅学习忏悔录,组织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3场次543人次,组织全县教育系统开展警示教育大会1场次85人次,组织开展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考试3场28人次。
27. 关于“监督执纪、审查调查成效不佳”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拓展线索来源。2023年1—9月华安县纪委监委共受理问题线索142条,比2022年全年多9条,受理的问题线索数量大大提高。
二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23年1—9月华安县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40人次,比2022年全年多2人次,有力加强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
三是完善联动协作机制。2023年1—9月华安县各乡镇纪委、监察组共立案32件32人,其中自办案件9件9人;9个乡镇纪委、监察组已全部完成自办案件。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立案11件11人,均为自办案件;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全部完成自办案件。全县纪检监察机关1-9月已立案总数58件59人。
28. 关于“日常监督履职不到位”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制度落实,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按照《市县纪委监委向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县委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要求,2023年8月11日,华安县纪委监委将有关市管干部问题线索上报市纪委监委。
二是增强警示教育实效性。运用微信积极转发漫说纪法、案例通报、节前提醒等内容,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75场4004人次。加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教育,共组织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3场次543人次,组织全县教育系统开展警示教育大会1场次85人次。
三是强化执纪问责,县纪委监委已完成对7人的追责问责工作,其中,对3名干部开展约谈,1名干部开展约谈并给予诫勉,1名干部开展约谈并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给予2名干部谈话提醒。
29. 关于“专项监督不准”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于8月14日至15日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业务培训,持续提升干部履职能力。
二是提高纪检监察建议质量。2023年县纪委监委已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三份,2份是在日常监督中提出,1份是在案件办理中提出。将继续以问题为导向,坚持靶向治疗,精准施策,提高纪检监察建议质量,强化督促落实,切实堵塞管理漏洞。
三是健全纪检监察室与巡察组常态化沟通机制。县纪委监委相关部门在巡察前向巡察组提供对被巡察党组织日常监督情况、政治生态状况、有关监督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以及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等。巡察中在排查出指向性明确的问题线索后,结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及线索实际情况,将发现的问题线索归类区分,纪检监察室与巡察组适时对问题定性准确度和支撑材料力度进行会商研判,提高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精准率和成案率。巡察后对问题线索的处置结果特别是核查后认定为失实的问题线索,及时与巡察机构深入沟通。
30. 关于“基层监督不强”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区”挂钩联系制度,常态化开展监督。结合《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要求,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3批20余人次通过实地察看、个别访谈等方式,深入全县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研,梳理形成工作简报3期,及时反馈、督促整改。
二是加强对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业务指导,提升监督质效。抽调乡镇纪检干部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10人到县纪委监委机关跟班学习,着力增强实战能力;开展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送教下乡培训1期77人,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三是推动“三个中心”规范运作,严格落实“四定一督”工作机制。共推动整改问题合同24份、规范发包各类村级资产资源11宗、每年带动村财增收100多万;开展监督检查2次,查处违规违纪问题20起20人,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4个。
四是规范“三资”监督预警平台运行,加强对村集体“三资”和村级小额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通过“三资”监管预警平台处置到期合同4份、闲置资产提醒5个,处置收付款提醒信息37个、督促收回资金99.5万元。于2023年8月17日发出2份工作提示,督促县水利局对2022年以来饮水改造工程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县水利局于2023年8月29日至30日对我县2022年以来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开展专项督导,发现问题6个,督促完成整改5个。2023年来,县农业农村局共开展“三资”督导3次,发现问题11个,全部完成整改。
五是建立监督平台。建立小微权力监督微信群176个(成员48000多户),组织业务培训3场350多人次,召开推进会3场,推动平台直播167次,公开信息4366条,处理群众诉求258条。
31. 关于“工程项目违法违规问题多发”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49家未批先建企业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23年8月9日召开县直有关部门会议,对开发区49家企业未批先建的台帐内容进行充实细化。8月21日召开开发区企业未批先建整改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完善台帐内容。
二是分类整改。制定具体整改方案,8月25日县政府召开开发区52家企业未批先建整改工作推进会。目前,分类整改正在全力推进,其中:全部完成整改的有23家企业;部分完成整改的有17家企业;尚未完成整改的有7家企业,无需整改的有2家企业。
三是加强“两违”巡查力度,遏制新增未批先建现象。组织开发区、丰山镇以及相关部门开展协同监管执法,加强两违巡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5—9月份,共巡查企业28家,出动105人次,未发现未批先建现象。
四是核实华安水务有限公司仙都镇镇区、华丰镇高石村、马坑乡贡鸭山村3个超过400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土建和设备肢解以及招标投标的情况,依法依规处置。县发改局、水利局已完成核实,并将处置建议报送县纪委监委。
五是完善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有关规定。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华政〔2023〕41号)《关于推行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联合标后履约谈话机制的通知》(华发改〔2022〕24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华政规〔2022〕23号)三项制度。督促各职能部门加强对工程招投标的日常监督,落实工程招投标项目标后履约谈话机制,及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六是由县纪委监委对有关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并进行追责问责。县纪委监委已完成对未批先建和供水管网改造问题的调查核实工作,并对5名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其中,给予1名干部谈话提醒,1名干部批评教育,责令3名干部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同时责成华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履行审批权限的县直相关责任单位加大宣传力度,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严格报批、规范建设。
32. 关于“国有资产投资存在盲目决策”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县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建设,对企业的投资活动进行计划管理,按照“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要求,规范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召开工作会认真学习《华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安县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行专项报告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修订完善相关国有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投资行为。
二是加强和改进财政预算投资资金管理工作,增强政府投资风险管控。召开工作会认真学习《华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
33. 关于“国有资产盘活利用不足”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资产资源资本运营工作专班,对全县国有企业资产进行摸排核查,重点对闲置、低效的资产进行梳理造册。于2023年7月20日印发《华安县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关于成立国有企业资产资源资本运营工作专班的通知》,着手对全县国有企业资产进行摸排。
二是采取拍卖、出租、招商等多种方式分类盘活企业闲置资产,督促玉诚公司拓宽招租领域,盘活汰口蓝领公寓闲置资产,增加公司收入。加强宣传,拓展招租领域,扩大出租面积,增加公司收入。2023年6月1日将蓝领公寓3#公寓楼(面积:4811.15㎡)和四间店面(面积:498.56㎡)租赁给沙建镇人民政府,租期二年。截止目前,闲置面积下降为1.91万㎡,闲置率下降为16%。
三是对历史原因遗留的、分布在乡村的储备粮公司闲置仓库资产进行测绘确认,登记造册。于2023年8月3日制定《华安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闲置国有资产处置实施方案》,对闲置仓库资产进行测绘确认,登记造册。
四是制定储备粮公司闲置仓库资产盘活方案。于2023年8月3日制定《华安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闲置国有资产处置实施方案》,按保留、旧村复垦、拍卖和延后拍卖分类盘活利用储备粮公司闲置仓库资产。
五是对具备盘活条件的汰内、上坪、大地粮点等闲置资产进行处置、招租。由财政出资购买上坪粮点作为上坪幼儿园校舍建设用地。征用新圩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棉治粮点仓库用于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大地粮点已出租给大地村村委会。
34. 关于“专项资金存在边补边挪现象”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培植新税源、增加税收收入、盘活闲置资产、加强非税收入的征收等方式组织收入回补库款。2023年新增纳税企业63户,增加地方级税收收入1146万元,2023年1-6月地方级税收收入完成24069万元,同比增长36.68%。2023年1-6月完成非税收入29898万元,同比增长185.45%。
二是清理结转结余资金,腾出财力统筹用于回补库款。截至2023年7月,累计收回结余资金5946万元,用于回补库款。
三是强化债券资金库款管理。制定《华安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资金库款管理的通知》,要求债券资金要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四是新增挪用2021-2022年度债券资金1590万元在巡视结束至7月12日已回补946.5万元,余下的643.5万元力争在2023年9月30日前回补。截至9月27日已将新增挤占挪用2021-2022年债券资金1617.16万元回补并落实到项目上。
五是加快2020年挪用债券资金的整改。2023年7月31日前已回补2020年挪用债券资金2813万元库款用于支付鹰厦铁路华安城区外移工程等项目,余下的35096.97万元力争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目前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已将回补的2813万元债券资金落实到项目上。
35. 关于“特权现象尚未根除”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作风建设专题学习会,推动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理念。已在2023年县政府第十一次党组会组织开展学习。
二是拆除干部周转房进真武山木栈道的门。已于2023年8月3日拆除该栈道门。
三是启动实施木栈道与外部道路接通工程,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尽快完成建设并开放,方便群众出入真武山木栈道。目前,气象局路段栈道已铺设完成,平湖路至气象局木栈道的人行通道画设完成,后续将在各个路口设立导览图。
36. 关于“县处级干部欠缴周转房房租、水电费”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追缴未收取的费用。37名县处级干部所欠缴的9.1万元周转房房租、水电费已于9月14日全部追缴到位。
二是制定后勤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执行。目前,后勤管理制度已制定完成,相关住宿、水电等费用严格按月收缴。
37. 关于“违规吃喝问题屡禁不止”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压实党委(组)主体责任,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75场4004人次,持续释放监督常在、执纪常严强烈信号。
二是坚持靶向纠治。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运用微信公众号转发漫说纪法、节前提醒等方式,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廉洁过节浓厚氛围。
三是深化运用“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日期间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3次,发现公务接待手续不完整、公车管理不规范等方面问题9个,给予批评教育1人。
四是深化开展“一县一清单”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深挖酒驾醉驾背后“四风”和腐败问题。共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23起23人,涉及科级干部2人,一般干部5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背后“四风”问题6人,挪用公款违纪违法问题1人,形成有力震慑。
五是严肃执纪问责。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起7人,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1起5人。
六是加强宣传引导。及时运用“华安纪委监委”公众号转发漫说纪法、案例通报、党纪党规案例解读等,促进党员干部知纪守法;会同县文体旅举办元宵“廉政灯谜”竞猜活动,会同妇联举办“传廉洁家风 扬清风正气”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会同县宣传部举办“北溪之声清风之夜”廉洁文化专场文艺系列活动,着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38. 关于“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认真做好向上级党委的请示报告工作,及时将县委常委分工方案向中共漳州市委报备。已于2023年3月20日完成报备。
二是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请假有关规定的通知》(漳委办明电〔2023〕53号)和《中共华安县委办公室、华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全县办公室工作培训班精神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办事有关事项的通知》(华委办发明电〔2020〕41号)文件要求,督促下一级党组织按规定做好请示报告。已发出《关于进一步重申和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
39. 关于“少数班子成员挂钩推动工作不力”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关于深化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工作切实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的意见》(闽委发〔2023〕3号),督促班子成员加大对挂钩联系乡镇的工作指导。已发出《关于加强和深化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工作的通知》。
二是指导丰山镇、仙都镇、马坑乡党委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责任清单,确保2023年度基层组织考评工作摆脱后进行列。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年”活动,指导有关乡镇积极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调研检查,督促有关乡镇做好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是对在基层组织工作考评中比较落后的乡镇挂钩领导进行约谈。于8月18日召开约谈会,县委主要领导对2名相关挂钩领导开展约谈。
40. 关于“议事规则不健全”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县委议事规则,制定出台《中共华安县委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已于2023年6月14日印发。
二是强化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全力提升专业素质和法制化管理理念。2023年县政府第十一次党组会已组织开展相关学习。
三是认真学习贯彻省市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制定完善县政府工作规则,并抓好贯彻执行。已组织学习省市政府工作规则,并结合实际,完善县政府工作规则。
四是制定出台《华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全面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作用。文件已于8月25日制定完成。
五是所有县政府常务会研究的项目根据县委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执行。8月份起,所有县政府常务会研究的项目均按照《中共华安县委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执行。
六是由县纪委监委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追责问责。县纪委监委已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对3名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其中,责令1名干部作出书面检查,给予1名干部批评教育、1名干部诫勉处理。
41. 关于“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不够”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配备充实年轻科级干部,严格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有关要求,加大县管干部交流和年轻干部提拔使用力度,不断优化科级干部队伍结构。目前35岁以下正科级干部3名不变;新提拔2名30岁以下副科级干部,占比提高0.5%,提拔年轻干部数占提拔总数(9名)22.2%,达到规划纲要15%左右的要求。
二是增强年轻干部储备,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干部公开考试招聘等方式,拓宽干部来源渠道,建立华安县百名优秀年轻干部库,储备充实各层级干部队伍。2023年公务员考试共录用29名公务员,事业干部公开考试招聘76人。
三是强化年轻干部培训,2023年8月28日,依托县委党校举办1期青年干部专题培训班,通过集中学习与网络培训、自我学习、研讨交流、异地培训相结合等形式开展培训,切实提高年轻干部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履职能力。
四是墩实年轻干部培养。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借调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借调干部的审批及管理。抽调选派84名干部到项目建设、巡视巡察、下派驻村、向上挂职等重点工作重点领域历练,多渠道提升年轻干部的素质能力。
42. 关于“专业人才引进和储备不足”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招聘力度。全面梳理我县急需紧缺人才专业名录,已于2023年8月17日出台并印发《华安县2023-2025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采取社会招考招聘、参加省市校园招聘会等方式,千方百计招聘医疗卫生、水利水电工程类等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逐步解决县域人才需求问题,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3人(其中医疗卫生12人,水利水电工程1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调出、辞职0人。
二是完善人才政策。对试行一年期满的人才政策文件进行修订,进一步健全人才政策体系。新修订《华安县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2023年版)》《华安县“百匠千农”乡村振兴人才发展计划》两份文件,已于2023年7月印发实施。
三是优化人才环境。聚焦人才的“引、育、留、用”,落实《华安县“聚才北溪•汇智华安”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华安县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方案》《华安县“人才团圆”计划实施办法》等政策,建立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妥善解决人才在社会保障、住房安居、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目前全县有两处人才公寓共计85套,其中华安经济开发区60套,符合标准17人已全部入住;经县长牵头解决城南安置小区人才公寓25套,已进入装修阶段。已解决2位急需紧缺医学专业人才的3名子女就近入学问题,正在办理人才团圆申请的有3人。
四是加强政策宣传。依托乡镇、开发区和企业举办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充分利用华安融媒体、网络、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深入企事业单位大力宣传各类人才引进政策,进一步营造招才引智的浓厚氛围,发放宣传册1万余份。
43. 关于“干部监管不严格”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开展收缴管理,16名科级干部24本因私出国境证件已全部上缴县委组织部集中统一保管。下发《2020年以来县管干部出入境证件核对收管情况填报表》分类梳理,理清责任,对出国(境)证件未及时上交的3人进行谈话提醒,对科级干部出国(境)证件未及时上交负有管理责任的4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出国(境)证件未及时上交且负有管理责任的2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落实落细出国(境)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干部因(公)私出国(境)审批手续。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各单位认真梳理2020年以来干部出国(境)审批、登记备案、证件收管等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动态更新、完善日常管理台账。同时,由县委组织部梳理下发关于干部出国(境)相关政策文件,开展一期干部出国(境)管理、社团兼职、事业单位招聘、公务员管理等业务专题培训,督促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开展出国(境)管理制度学习。
三是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存在干部出国(境)未审批、登记备案不及时、证件漏管脱管等现象的单位及个人及时予以纠正,对违规违纪的严肃追责。
四是加强思想教育,对新发现涉及酒驾醉驾的党员干部严肃处理,加大通报和警示教育力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深挖酒驾醉驾背后“四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23起23人。召开全县作风建设工作推进会,对7起11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接受宴请、挪用公款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与公安机关健全立案信息共享、联合治理、线索移送机制,形成长管长严的监督监管合力。
五是把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基层党建检查内容,强化督查检查,从严管理。结合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纳入2023年度基层党建检查内容。
44. 关于“抓基层党建工作全面推进有缺失”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树立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鲜明导向,县委每年定期专题研究党支部建设工作。县委常委会已于9月17日召开会议专题听取2021年以来党支部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下一阶段工作。
二是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将国企、离退休干部等党(工)委纳入县级党建工作述职对象,责成县总医院、公安局等党组性质党委于2023年9月中上旬向所在系统党委开展2022年度党建工作述职。同时,印发《2023年度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工作方案》(华委组〔2023〕38号),将国企、公立医院、离退休工委等领域党建工作纳入2023年度党建工作述职对象,进一步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45. 关于“抓村级组织建设不扎实”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三个一遍”方式,对村级班子进行一次届中分析,抓实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适岗能力考核评估工作,对不适应、不符合的进行调整。目前,已完成村(社区)“两委”届中分析、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适岗能力考核评估等工作,并结合考评情况,开展村(社区)主干配备调整工作,均已调整完成。
二是摸清摸透全县村(社区)总体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确定一批相对薄弱和软弱涣散党组织。结合届中分析、达标创星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已梳理确定14个相对薄弱、5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三是采取“四个一”整顿措施,“一村一策”形成整顿方案,切实做好相对薄弱提升和软弱涣散整顿工作。于8月22日印发《关于开展新一轮相对薄弱、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提升、整顿工作的通知》(华委组明电〔2023〕15号)。
四是落实《关于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的若干措施(试行)》《漳州市激励村干部担当作为推动乡村振兴十条措施》,从村干部管理、培训、待遇、监督等方面稳住用好村干部队伍,进一步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于8月18日举办全面深化乡村振兴暨村(社区)书记、主任专题培训班,并督促乡镇开展村(社区)其他“两委”干部培训。
46. 关于“抓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有差距”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关于开展两新组织常态化摸排走访行动的通知》,对两新组织党建底数情况,定期走访、定期摸排、定期更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印发《关于开展两新组织常态化摸排走访行动的通知》,并成立以华安经济开发区为重点区域、9个乡镇为一般区域的10个工作专班,由21个两新工委成员单位分别挂钩指导,做好两新组织台账更新工作。华安经济开发区联合乡镇办事处对园区非公企业开展走访活动,纳入非公台账企业104家。
二是实行两新组织党组织台账动态管理机制,持续指导企业大力吸收党员先进力量。两新组织党组织已实行台账动态管理,华安经济开发区结合企业服务,同步进行党建宣传、引导等工作,深入挖掘隐形党员,持续跟踪做好组织关系结转工作,共吸纳非公企业党员转入33名,新发展非公企业党员4名。
三是抓好党组织组建工作。华安经济开发区实施“单独组建”和“联合组建”相结合行动,联合各乡镇办事处深入所属企业推动党组织建设工作。开发区已建立非公党组织44个,其中单独组建26个,联合组建18个,覆盖企业104家,党组织覆盖率99%,其中2023年以来,共促新建党组织22个。
四是切实加强两新组织党组织流动党员、口袋党员的规范管理。转发《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流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组织开展针对开发区企业员工的党员摸排工作,建立流动党员花名册,共摸排流动党员33名。
五是实施“园区非公党建拓面提质增效”活动。开展非公企业党建现场拉练活动,开展9个非公企业党建示范点创建,推动规上企业成立独立党支部10家,联合党支部11家。
47. 关于“新官未理旧账”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协调被征迁企业所欠租金分期缴交。组织召开华安乡村振兴华丰产业园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玉石企业租金追缴等相关工作。多次与企业主沟通座谈,向4家企业发放租金缴纳通知书。四家企业合计补缴租金565.0973万元(租金收取至2023年8月31日),后续将完善租赁合同,确保租金收取到位。
二是督促县自然资源局加快漳州华玉石业等公司入园的土地出让工作。已完成华丰产业园区四个地块的出让工作,其中:漳州市华玉石业有限公司30亩、华安祥瑞建材工贸有限公司(含和发公司)19.67亩、漳州华昌石业有限公司14.8亩、华安县山水玉石有限公司12亩。
三是加快推进华丰产业园区控规修编、水保方案、区域环评等前期工作。县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8月完成整个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2023年2月完成一期03、06、07、08地块的入库(福建省控制性详细规划在线上报系统)工作;于2023年7月25日完成园区道路红线入库工作。华丰镇根据县政府2022年第十四次常务会会议精神,启动项目前期工作,目前场平土方工程已完成预算财审工作,预算审核价1111.7496万元(含暂列金52万元),建设工期6个月,已于10月7日完成招投标;园区道路工程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概算已送市评审中心审核;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已完成专家复审,报县水利局审批;区域环评报告已委托福建省环评科学研究院进行编制,目前已完成报告书初稿。
48. 关于“不作为现象依然存在”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精准施治提质效,紧盯“为官不为、遇事争功诿过、不敢担当甚至‘躺平’”等8种基层治理不良现象开展纠治基层治理不良现象专项整治,实行清单化、台账式管理,共查处基层治理不良现象问题3起10人;紧盯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实“堵点”、小微权力运行“关键点”、急难愁盼“痛点”,开展“访群众、走项目、助振兴”行动,推动在“一线”访实情、查问题、转作风、促落实。共访查重点监测对象10户33人,24个乡村振兴项目、102个政务服务窗口,发现问题8个。严肃问责促转变,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并强化警示教育作用,以严的基调助推干部转作风提效能。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5起12人。
二是加强对惠农项目实施情况常态化开展排查,深入企业了解企业诉求及存在困难,及时帮助协调解决。结合我县正在开展的学习浙江“千万工程”活动,分3个小分队深入相关涉农企业以及农户宣传惠农补助政策,共发放宣传手册325本。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培育壮大华安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切实帮助、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优做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场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
三是由县委主要领导对分管县领导进行约谈。县委主要领导于8月18日对分管的副县长进行约谈。
49. 关于“乱作为现象依然存在”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县政府党组会、县政府常务会等形式,深入开展统计政策理论学习,学习贯彻统计法、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福建省统计条例》等重要文件。同时,把统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县政府定期专题听取汇报,经济分析必讲统计、作风工作必谈统计,积极谋划推动华安统计事业发展。同时,县委党校已将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培训对象包括各科局、各乡镇青年干部等。开展统计法律法规教育培训6场,共计培训150余人次。
二是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抓好企业诚信统计宣传教育工作。分别于2023年2月10日、2月28日、6月27日以开展“规模以上工业年报培训会”、“服务业2023年定报业务培训会”、“投资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培训会”为契机,向各参训企业人员宣传讲解统计法规及相关台账资料的整理。
三是严把数据质量,压紧压实责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及时下发《华安县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制定《华安县2023年统计法治工作计划》等文件,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并分别于2023年3月30日、4月17日相继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部署会”、“统计数据质量自查自纠工作会”,层层压实责任,抓紧抓细抓实统计数据质量,特别在每月报表期,严格核实企业上报数据,确保数出有据、数出有源。
四是加大对企业的日常走访频次,通过乡镇自查、统计局实地抽查等方式,全覆盖开展清理僵尸企业、清理弄虚作假项目,规范统计代理行为。2023年上半年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对在库投资项目、规模工业企业、限额以上贸易企业、资质建筑业等企业的真实性和数据上报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共调减2022年规模工业总产值124.34亿元,限上消费品零售额11.4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20.06亿元,数据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是加强统计执法。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统计执法“双随机”制度落实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六是对涉及到的违规干部,根据上级统计执法处理建议和干部管理权限,坚决处理到位。针对华丰镇个别干部存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华安县纪委监委已按要求对华丰镇镇长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华丰镇人大主席给予批评教育,对涉事干部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50. 关于“整改底数不清”的相关问题
上轮省委巡视5个未完全整改的问题:
①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仍然存在”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采用“二级出水+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对城关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进行一级A提标改造。出水水质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二是实施华安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覆盖全县9个乡镇、83个行政村,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约800公里(含接户管)、76座污水处理站和109座泵站,出水水质稳定《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一级B标准。
三是完善污水管网,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完成旧城区雨污混流改造工作。
②关于“县直单位班子建设依事择人不够”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仍人岗分离的1名科级领导干部限期回原单位上班。2023年7月17日通知其回原单位上班。
二是健全完善干部借调制度,规范干部借调程序。已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借调工作管理办法》。
三是强化单位党委(党组)监管责任和单位党政正职主体责任,做到管事管人。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借调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并强调落实单位党委(党组)监管责任和单位党政正职主体责任。
③关于“干部选任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整改,已免去林锦兴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保留职级;已免去郑少敏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保留职级;已免去邹生土县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交流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任职。
二是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规定,继续实施《华安县科级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对全县8年以上在岗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排查,建立任职8年以上领导干部名单并调整1名8年以上在岗任职的领导干部。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通过提拔使用、职级晋升或转任职级等方式轮岗交流52名领导干部,激发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④关于“‘三超’问题消化不彻底”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实名制管理。对县人大、政协机关在编人员进行核查,及时办理减编手续,完成县人大超编人员消化工作。目前,已通过优化调整干部,调出县人大机关干部1名,解决县人大超编问题。
二是优化资源配置,规范人员管理。落实退休政策,县政协机关已到龄退休1名干部,计划调整县政协机关4名干部,预计12月31日前全部解决政协机关超编问题。
三是加强控编减编,规范职数管理。认真落实“三定”规定,严格执行《华安县控编减编工作实施意见》,严格控制编制总量,严禁“超编进人”,全县没有新增人员超编单位。
⑤关于“土地批而未供面积偏大”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省自然资源厅下达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不低于20%的要求,力争年底处置率达到20%以上。2023年省市下发华安县批而未供面积2436.03亩,已处置面积487.56亩,处置率20.01%。
二是加快梳理批而未供情况。根据省市下发清单分乡镇梳理批而未供地块落位情况,并建立处置台账。
三是压实主体责任。通过“七比一看”竞赛活动落实月通报制度。及时调度工作,将处置相关情况按月通报各乡镇。
四是对于不能利用的边角地块,确实无法按宗地单独供应的,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解决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工作中相关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12〕183号),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直接核发给相关部门。现已按文件要求直接划拨边角绿地合计4.227亩。
五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土地征迁、道路等配套工程建设进度。华安经济开发区已按要求开展规划三十五路、十七路延伸段、横一路、纵一路、下寮东路、银泰路(潭口路至龙华大道段)、潭口路(漳永高速至银泰路段)等道路配套以及幼儿园、综合体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作。
六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健全批而未供处置的长效工作机制。已制定批而未供处置实施方案。
2021年省审计厅指出的未整改到位的5个问题:
①关于“为民办实事部分项目未按时完成”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华安县2018-2020年民生领域为民办实事项目7个取消实施;9个已经完工;1个(护新枞行动--关爱重点青少年群体社会工作服务工程)开展部分活动后,因疫情影响无法实施,因此该项目取消;1个正在建设中(鹰厦线华安城区外移工程),整体施工周期三年(2020年至2023年),目前仍在施工,每年均按序时进度完成工程量,已完成工程量的92.5%,将于2023年12月底完成整改。
②关于“水利项目长期停工”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完成九龙江下游防洪堤四期加固扩建工程(龙径浦西段)建设。已督促施工单位进场清杂和组织部分土方进场,同时已完成现场技术交底和现状测绘复核工作。
二是加快解决两个小农水项目建设遗留问题。一是督促指导仙都镇政府指定专人负责,梳理华安县2013年度第五批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仙都片区)诉求,8月25日诉讼材料已提交法院,进入诉讼程序,目前正在诉前调解阶段。二是华安县2015年度第五批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高安镇片区),双方于9月8日在县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③关于“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已竣工验收超过半年的项目、超过合同约定竣工日期半年以上未竣工项目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上述相关台账已建立。
二是催促5个未报审项目相关建设单位提交材料并送审,督促芹寨坂排洪渠项目业主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早日竣工验收。目前,5个未报审项目中,华安县新圩镇区黄枣片区自来水供水工程已送审,剩余4个项目正在协调加快送审;未竣工验收的芹寨坂排洪渠项目,开发区正在与施工单位协商工程终止事项。
三是加强建设单位业务培训,确保结算审核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送审。已于8月23日召开建设工程招投标、竣工验收、结算审核培训会。
四是完善加强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有关规定,督促各职能部门加强对招投标的日常监管。已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
五是健全工程招投标项目标后履约谈话机制,加强标后监管。已制定相关谈话机制,并完成12个项目的约谈,后续将持续加强监管。
④关于“挤占挪用债券资金”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多措并举增加收入,回补债券资金库款。2023年新增纳税企业63户,增加地方级税收收入1146万元,2023年1-8月地方级税收收入完成30489万元,同比增长45.8%。2023年1-8月完成非税收入31189万元,同比增长141.73%。
二是压缩开支节约资金回补库款。2022年压缩一般性支出15.7%,腾出财力1735万元。
⑤关于“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丰山镇加快康养小镇、石丘水库的征迁工作,将0.5亿元债券资金落实到项目上。目前,正在督促丰山镇加快征迁工作。
二是督促开发区加快华安经济开发区产城融合发展一期项目工程进展,尽快将调整的1.5亿元债券资金落实到项目上。债券资金需根据工程进度拨付,目前正在督促开发区加快推进华安经济开发区产城融合发展一期项目工程进展,形成实物工作量,力促债券资金完成拨付。
三是将华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农村垃圾清运)0.5亿元调整用于下一批专项债券项目审核通过的项目。正在积极策划储备新项目。
51. 关于“监督不够有力”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对原有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进行梳理排查,加强联合会商,抓好年度整改目标任务的落实。县纪委监委已指定第四纪检监察室联合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对原有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进行梳理排查,加强工作会商和整改推进。2023年9月13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杨增玄及副县长李俊毅到自然资源局召开“开发区批而未供”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
二是加强有关纪检监察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协调联动,通过列席会议、谈话提醒、发函督办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形成巡视整改监督合力。县纪委监委已向县自然资源局发《巡视整改督办函》;对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进行约谈提醒;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组长4次列席职能部门整改会议,进一步督促问题落实整改。
三是按照省自然资源厅下达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不低于20%的要求,落实月考核通报,将处置相关情况按月通报各乡镇,切实压实主体责任。已通过“七比一看”竞赛活动落实月通报制度,已处置159.222亩,处置率11.99%。
52. 关于“重建章立制轻制度落实,成果运用未见效”的相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梳理,对有关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增强制度刚性。8月中旬工作督查组分4组对涉及到的27个牵头单位进行全覆盖督查督导,并形成工作台账。
二是对组织、发改、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集体约谈,督促落实制度。县委主要领导已于8月18日对组织部、发改局、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体约谈。
三是督促县发改局规范工程建设,落实相关文件要求,督促项目业主单位抓好贯彻执行。县发改局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华政〔2023〕41号)《关于推行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联合标后履约谈话机制的通知》(华发改〔2022〕24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华政规〔2022〕23号)三项制度。并于8月9日在开发区进行有关制度培训。
四是督促县财政局落实《预算法》规定,保障项目资金支出需求,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预算外资金支出,加强库款调度和协调工作,每月库款保持合理区间。县委督查室分别于8月17日、8月29日两次到县财政局督促其落实《预算法》规定。县财政局每月根据支出预计情况向上调度资金并保持库款处于合理区间。
五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要求和程序,建立问题档案和整改清单,督促抓好整改落实。落实村级组织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深化村级党组织“达标创星”活动,持续推进村(社区)“两委”干部职业化管理,全面夯实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下发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进度表,目前已对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今后将常态化季度跟踪民主生活会会后整改落实情况。持续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创星”活动,评定全县336个基层党组织星级,其中先进党组织(五星、四星)110个、后进党组织(一星)9个,落实“挂牌亮相”“后进提升”等机制,累计为161个基层党支部颁发星级牌匾。研究制定华安县2023年度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乡村振兴专题培训计划,2023年8—9月于县乡两级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
三、对持续整改工作的打算
下一步,华安县委将持续认真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围绕高标准完成巡视整改任务的目标,持续发力,不松劲、不歇气、不停步,不断把巡视整改引向深入。
一是突出政治建设,坚定不移加强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巡视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落实好管党治党责任,解决好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责任完成好巡视整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运用信息技术加强网络、新媒体传播等新领域意识形态的管控。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把整改问题作为提升工作、改进作风的常态化举措,紧紧扭住还未完成整改销号的12个问题不放,对标工作实际,根据问题的不同症结,分类细化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对于已经整改销号的,尽快出台巩固成果、防止复发反弹的措施,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真正改到位、改彻底。对于已形成制度、需要长期坚持的,要求各责任部门注重过程管理、督查组加强跟踪督查,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时限、措施和要求,抓紧抓实、紧盯不放。对于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合并整改。同时,重点围绕巡视反馈意见中列出的典型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再次开展排查摸底,深挖问题根源,把握问题症结,找准薄弱环节,坚持边查边改,有的放矢推进整改工作。
三是突出制度建设,巩固拓展整改成效。坚持系统思维,把“改”和“立”统筹起来。对制度建设的薄弱环节,狠抓常、长二字,注重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成果的运用,从体制机制上深入原因,立足长远发展,认真研究、尽快制定一系列可行管用的制度,不断健全制度体系,做到有制度可依。对落实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持续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做到有制度必依。更加严格地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决策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规范性。着力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深化干部作风“五不”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典型案例定期通报制度,对顶风违纪问题“零容忍”,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以巡视整改为动力,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扎实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项工作,促进华安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省委巡视十组移交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截至9月25日,华安县根据巡视组反馈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干部48人次,涉及处级干部5人次,科级及以下干部43人次,单位11个;给予组织处理2人,其他处理46人次,责令11个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其中,县委书记叶毓就3件问题约谈处级干部4人次,科级干部3人;县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处理干部22人次,责令11个单位作出书面检查;组织部门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处理干部13人;宣传部门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处理干部6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1.因违反生活纪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给予高车乡党委原副书记、乡长黄涌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因际头村委会违规发包村集体资产且拒不整改问题,给予高车乡际头村村委会原主任童志云政务警告处分。
3.因违规转让小组集体资产导致资产损失及挪用小组资金等问题,给予沙建镇汰内村第七村民小组组长刘建东政务记大过处分。
同时,县纪委监委对6名涉嫌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予以党纪政务立案审查调查,正在办理当中。
(二)组织处理情况
1.因在2018年沙建镇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慢作为、乱作为,导致项目建设停滞、无法验收,被国务院督查组通报、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对丰山镇党委原副书记、镇长郑志超降职处理。
(三)其他情况
1.因违规获取高某及其家人个人信息,将个人事项、部分工作事项及未经证实的其他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等内容通过微信聊天告知高某,被高某截图发在网络上及与高某线上“骂战”等,造成一定程度不良影响,且其存在其他工作上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给予高车乡党委原副书记、乡长黄涌强诫勉处理。
2.因县委宣传部违规公款购买赠送伴手礼问题,给予时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郑黎军诫勉处理。
3.因对华安县2007年9月批次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项手续不完整负有直接责任,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级主任科员郭江海予以诫勉谈话。
4.因2020年9月3日县政府召开专题会,对麒麟山华安玉地质公园滑坡修复问题,在既未追究相关方责任也未提交县委研究的情况下,直接将该项目委托给华丰镇管理的问题,给予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陈金木诫勉谈话。
5.因际头村委会违规发包且拒不整改的问题,给予际头村党支部原书记童志雄诫勉谈话。
6.因违规使用村委会公章问题,给予沙建镇汰内村监委委员蔡志杰诫勉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6-7362110;通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平湖路5号;电子邮箱:du7362110@163.com。
中共华安县委
2024年1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cms/html/fjsjwjw/2024-01-26/7948411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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