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强化监督执纪 规范“三资”管理
“我们认真分析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还定期对有关内容公开,打消群众疑虑。”前不久,恭城瑶族自治县平安镇纪委对陶庄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进行“回头看”,该村党支部书记说。
此前,平安镇纪委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监督检查时,有群众反映其所在村委存在私分村集体项目收益款等行为。经核查,发现该村原党支部书记钟某,利用职务便利,用自己的私人账户收取移动公司支付给村委的3000元租金,并将其中1200元私分给其他时任村干部,剩余1800元已全部用于其生活开支。最终,钟某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已全部退还。案件查办后,镇纪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该村完善相关制度2个。
农村集体“三资”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注重行业监管和执纪监督并行,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和监管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着力破解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为全面清理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的堵点难点,该县纪委监委印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监督重点、部门主体责任,推动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围绕责任落实和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方面对全县113个行政村集体“三资”开展全面“体检”,排查集体经济合同88个,涉及金额1200余万元,发现并督促整改登记信息错误等问题87条。
查办案件是最有力的监督。该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室组地”联动监督,直插“一线”实地监督检查、深挖问题线索、协调解决问题困难,着力发现和纠治村集体“三资”领域背后存在的责任、作风、纪律问题。今年以来,共处置“三资”微腐败问题线索29件,立案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分析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办情况,深入研判问题背后的制度建设薄弱、风险防控机制不力等深层次问题,督促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5部门联合制定《恭城瑶族自治县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强化村级组织财务规范化管理。针对某乡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不断织密扎牢制度笼子,护航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恭城县纪委监委)
编辑:吴翠雯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712/gxjjw6690f17b-1917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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