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紧盯民政救助资金 护好群众钱袋子
前段时间,平乐县委在开展第四轮巡察工作时发现平乐县源头镇兰洞村党支部副书记盘某身为兰洞村委白蔑自然村的管片村干,未认真履职,没有及时将低保对象死亡的信息上报给镇民政部门,导致两名低保对象的儿子违规领取已死亡人低保金超24个月共计7900余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2024年4月,盘某被平乐县监察委员会派出源头镇监察办公室给予政务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补贴已被追回。
民政资金对提高民众生活水平和保障生活质量有着重要作用,为抓实问题整改,提升专项监督工作质效,平乐县纪委监委整合“室组局”监督力量,联合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在全县开展整治民政救助资金发放不规范问题专项行动,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确保救助资金不漏发、不乱发、不少发,最大程度发挥民政救助资金的效用。
该县纪委监委对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平乐县重点整治问题“七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民政救助资金发放不规范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同时组织纪检监察室、派驻财政局、人社局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围绕民政城乡低保金、城乡特困人员供养金、惠民惠农补贴金等民政领域专项资金的管理、拨付、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挪用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护航民政专项资金发放,守好群众钱袋子。截至目前,共处置民政救助资金问题线索17条,立案13件。
“自从有了这个小微权力‘e’监督平台以后,村里的党务、村务信息和个人享受的惠民资金都能在手机上查到了,非常方便。”平乐县沙子镇治平村某村民对前来督查的镇纪委工作人员说道。
为推动民政救助资金信息公开透明,该县纪委监委督促乡镇政府、县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民政救助公示公开制度,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小微权力‘e’监督平台和党务村务公开栏等渠道,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及时公布救助标准、申办程序、所需资料和救助资金发放情况等信息,强化村(社区)低保、救助对象的公示工作,不断提高透明度。同时,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投诉举报处理的渠道,引导社会监督发挥应有之力。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抓好民政救助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跟踪督查,围绕整治重点,压实民政资金监管责任,力促相关责任部门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严防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资金精准高效使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平乐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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