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回来的工程款
“在巡察组的帮助下我们要到了工资,谢谢巡察组的同志!”近日,在沟通协调现场,泊头市交河镇参与某项目建设的钢筋工人们高兴地说道。
今年4月初,泊头市委第三巡察组进驻泊头市政府办,开展常规巡察。巡察组工作人员查阅资料时发现一起交河镇某建设项目拖欠钢筋工人工资问题,市政府办转交属地两个多月仍未办结。
民生问题无小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重点民生实事。该巡察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组务会研究,列为应当“立行立改”事项,并研究如何推动尽快解决。经巡察组核实,钢筋工人在交河镇某项目建设中从事钢筋及二次结构承包工作。因其与该项目部工程量核算有较大争议,造成结算无法进行,项目部与工人核算工程量暂定为28100平方米,合同价为66.5元每平方米,总工程款为186.865万元,已支付175.8万元,其中已拨付的合同款满足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剩余11.065万元工程尾款因工程量核算存在争议未支付。
虽然经核实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但却影响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经了解,该交河镇党委然是属地管理,但解决问题仍存在难度,巡察组在与市政府办沟通意见后,该问题由住建局牵头,交河镇、人社局配合。
在多方努力配合下,4月16日,该项目部与工人就剩余工程款达成还款协议,分两批次拨付剩余尾款。反映人对处理结果表示认可,双方签订了还款计划。
“群众关心关注的、急难愁盼的,就是我们提出‘立行立改’事项的重点,我们将继续把‘立行立改’作为解决民生实事最直接、见效最快的巡察方式,以实际行动有力有效推动解决群众烦心事、揪心事。”市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同志表示。(沧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4-06/20/content_91952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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