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宾区:靶向整治农村“三资”微腐败
不久前,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纪委发现,该镇某村村民小组长毛某新私自将该村集体资金 30000 元用于个人投资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对此该镇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一直以来,该区紧盯农村“三资”领域“微腐败”问题精准亮剑,防止农村“三资”流失,堵住“小微权力”腐败漏洞,推动自然村(屯)加强集体“三资”管理。
“‘三资’点多面广,个别农村党员干部经受不住诱惑动了集体的‘蛋糕’。”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大力度整治‘蝇贪’,深入推进清廉乡村建设。
针对“三资”问题易发频发问题,今年该区纪委监委加大调研督导力度,推动区农业农村局对农村“三资”监管情况开展年度资产清查,开列问题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各乡镇全面排查农村“三资”领域问题,目前共排查发现具体问题513个,推动问题整改66个,追缴资金20.68万元。
在此基础上,该区纪委监委统筹成立5个监督检查组,采取“室组地”联动方式,开展专项督查以及蹲点督导,对侵占、占用、违规利用农村“三资”,私分、贪污、克扣、冒领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动真碰硬、敢于亮剑。
同时,把农村“三资”监管情况作为巡察工作重点,通过“巡乡带村”“提级巡察”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漠视群众利益、财经制度执行不严、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保障。自五届兴宾区委以来,对217个村(社区)开展巡察,移交农村“三资”方面问题线索13条,转立案5件。
此外,该区还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自然村监事会作用,把农村“三资”监管工作列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月(季)任务清单,在村(屯)新开设对公账户时将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监事会主任)手机号码绑定为银行流水动态接收方,接收集体资金动账情况,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的监管。
2023年至今,该区共立案查处农村“三资”领域违纪违法问题18人,督促健全农村村级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自然村(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指导意见制度等14项。(来宾市兴宾区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531/gxjjw66598cde-19078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