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区:开展“两个保护”专项监督 护航“绿水青山”
前不久,桂林市象山区纪委监委检查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辖区居民反映的佛殿河万福路河段污染较严重。经了解,原来是周边村落有116户住户未接入市政管网,上游40余家企业及鸡鸭市场等污水全部流入雨水管网排入佛殿河,致使附近河道和地下水受到污染。
该区纪委监委急群众之所急,把该问题列为“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内容清单,并反馈给生态环境局、二塘乡等,督促其扛牢主体责任,杜绝“等靠要”思想,明确“时间表”,挂起“整改作战图”,全力推进万福路象山污水泵站工程。同时,坚持系统思维,深化“全周期管理”,对照清单上的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推进缓慢的,及时约谈相关部门3人次,并下发监察建议书,切实压紧责任链条,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目前,万福路象山污水泵站已投入使用,污染问题已全面得到解决。
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就是保护好国家和民族的宝贵财富。该区印发《象山区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紧盯十大关键领域,深化运用“1+10+N”工作法(即组建一条联合战线,聚焦十大关键领域,健全完善N项制度推动“环保+民生”热点突出问题解决),该区纪委监委聚焦“国之大者”,持续跟进监督,通过约谈提醒、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确保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到位。
目前,该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8次,下发监察建议书5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桂林市象山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桂林市象山区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和制度》等制度机制,确保“两个保护”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我们坚持用监督执纪问责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以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作为守护好桂林山水的生动实践,持续护航‘绿水青山’。”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桂林市象山区纪委监委)
编辑:周俊林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529/gxjjw6656debd-1907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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