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监督助推生态环境保护 铁纪护航绿水青山
“经过你们的督促提醒,让我的环保意识比以前更强了,相关的设施设备完成修缮,后续也安排人员定期检修维护,保证以后不会再出现这种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近日,灌阳县纪委监委联合灌阳镇纪委组成督查组,来到灌阳镇大仁村对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时,灌阳镇大仁村某养殖场老板吴某说。
此前,灌阳县生态环境局在对灌阳镇大仁村村民吴某所开办的养殖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养殖场废水经收集池和沼气池处理后排放至大收集池(沉淀池),因抽水泵损坏无法使用导致大收集池(沉淀池)中的废水过满从排水管排放至外,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县生态环境局对吴某进行了行政处罚。因吴某为中共党员,该问题线索被移交至灌阳镇纪委进行立案处理,最终吴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近年来,灌阳县纪委监委聚焦生态环境保护这一“国之大者”,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部署推进,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盯环评审批、监管执法、项目资金等关键领域突出问题,采取“室组地+职能部门”上下联动监督模式,建立常态督查督导清单,制定专项监督台账,压紧压实各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形成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反馈给相关单位、跟踪督促整改的闭环监督机制,严肃查处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以铁的纪律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政策落地落实。2023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监督15次,发现并督促整改17个方面问题。
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为压实各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该县纪委监委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工作作为廉政谈话重点内容,持续开展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乡(镇)党委书记和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县直单位“一把手”廉政提醒谈话,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乡(镇),县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一对一”廉政提醒谈话32人次。
“有案必查,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生态领域专项整治,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作用。”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县纪委监委把查办案件作为最有力的监督武器,紧盯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严肃精准地用好问责利器,深挖彻查生态环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直查快办、动真碰硬,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释放出整治生态领域突出问题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2024年以来全县发现并督促整改生态环境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8个,立案2件。(灌阳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520/gxjjw664b271b-1905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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