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旁听庭审“零距离” 以案为鉴“敲警钟”
“我认真反省反思,我忏悔我的罪行,我还有一位年幼的孩子,我出来以后一定会教导好我的孩子,让她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有用的人……”4月10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兴宁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旧城旧厂部原副部长覃某某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案,在最后陈述环节,覃某某潸然泪下,逐字逐句道出悔恨之意。
为充分发挥以案释法、以案说纪的警示教育作用,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兴宁区纪委监委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组织城区市管干部、镇(街道)及各部门(单位)“一把手”等150余人进行旁听庭审,“沉浸式”体验审判氛围,“面对面”倾听违纪违法者的内心独白,“零距离”感受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让警钟长鸣耳畔。
“看到曾经在城区关键岗位任职的干部如今坐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由庭审‘旁听人’变为‘被告人’,角色反转、人生起伏,让人深受触动、深刻警醒。”该城区征拆中心有关负责人在庭审结束后发出感慨并表示,一定引以为鉴、警钟长鸣,谨慎用好手中权力,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同时,我将就该严重违纪违法案组织单位全体干部开展座谈讨论,深刻剖析根源,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扎紧筑牢廉政“防护墙”。
近年来,兴宁区纪委监委把强化警示教育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清廉兴宁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六个一”以案促改工作机制,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兴宁区纪委监委组织召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等城区级警示教育大会11次,督促指导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党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2023年以来,组织城区各级“一把手”开展“一对一”廉洁教育谈话1955人次,参加旁听庭审、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系列警示活动177场次,覆盖党员干部4102人。组织城区80余个部门(单位)就严重违纪违法案开展座谈讨论,累计600余人参与讨论,形成警示教育活动座谈讨论情况报告80余份。(南宁市兴宁区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423/gxjjw662787a1-1899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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