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舆情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文化园地 >正文

实战演练学条例 强基固本明纪律

时间:2024-04-21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这个案件发生在今年1月1日前,一般情况应当按照违纪行为发生时的规定处理……”日前,淮滨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组织“审理小课堂”,结合身边典型违纪违法案例,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旧对照、案例分析的方式开展集体研学。

  该县纪委监委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由案件审理室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专题培训,促进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准确把握条例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推动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实施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通过示范学、广泛学、研讨学,迅速掀起大学习、大宣传、大贯彻热潮,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以上率下示范学,该县纪委监委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县纪委常委会的领学示范作用,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深入领会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条例学习理解到位、贯彻落实到位。层层传导广泛学,充分运用党支部、监督执纪协作区等重要阵地,依托主题党日、“周四大学堂”、协作区例会等形式,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学细悟条例,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质效。交流研讨深入学,从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抽调业务骨干,结合日常工作和典型案例,以“强基赋能大讲堂”的形式,围绕条例的具体规定、新旧版本的不同之处,详细解读重点条款,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

  此外,在抓好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习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采取“线上+线下”的形式,持续强化条例宣传教育,在“清风淮滨”微信公众号、县纪委监委网站、“云上淮滨”APP等平台,定期推送条例原文、视频图解、权威解读、案例解说等相关文章,方便全县党员干部随时学、随地学;将学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派驻监督范围,督促引导各级党组织抓实经常性纪律教育,延伸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推动条例落到实处,真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张健)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ztjljy/mfx/article7c23c38141d2430b9b91718fb248434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把纪律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

下一篇:纪律教育入村居 赋能基层“廉动力”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纪检舆情网 jjyq.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