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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康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3-24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7日至4月28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镇康县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6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镇康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坚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抓整改。县委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强烈的政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巡视整改。成立由县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整改工作专班,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县委主要负责人扛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调度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20余次。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抓整改。紧盯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89条,将整改任务详细分解落实到15名县级领导和22个县级主责部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15名县级领导主动领责,对分管领域的反馈问题认真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全县构建起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县级领导分工负责、主责部门统一协调、责任部门具体落实的“四级联动”工作格局。

  (三)坚持标本兼治,持续巩固抓整改。实行“过程督办、部门自查、实地核查、会商研判、审议销号”的方式,确保巡视反馈问题真整改、改到位。坚持举一反三推进建章立制,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修订完善各类制度机制25项。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和县委党校干部培训班等重点学习内容。组建工作专班,全力推进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报批工作,目前已批准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完成保护区标桩立界工作。充分发挥镇康沿边优势,全力推进对外开放,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意见》要求,制定镇康县贯彻落实具体方案,编制镇康县发展壮大三大经济“1+1+3+1+1”规划,谋划“三大经济”支撑项目645项。

  2.发挥县委领导班子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中国共产党镇康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镇康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等议事决策机制。制定《镇康县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服务保障机制工作方案》,实行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单双月”调度制度,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深入园区调研10余次。推进民生项目建设,组建南伞老城改造开发工作专班,编制完成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完成南伞老城区改造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编制和专题审查。

  3.认真落实“三新一高”要求。稳妥推进口岸升格,编制完成《南伞口岸升格开放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逐级上报审批。严格按照《国家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建标185—2017),启动南伞口岸旅检查验设施、货检查验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化边民互市改革,制发《镇康县调整优化南伞口岸边民互市贸易业务改革工作方案》,实现“真边民、真参与、真交易、真收益”。巡视整改期间,边民互市带动集体经济增收、边民增收百万元。坚持“一把手”带头招商,组建“4+2”招商团队,向粤港澳大湾区常态化派驻招商分队,引进3个产业项目落户园区、6户企业入驻园区。目前南伞园区建成区面积达3平方公里,在建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2个。发展壮大资源经济,组建坚果产业专班,巩固提升“三个三”工作机制,采取政策帮扶、人才培育、技术引进等方式,引导企业加快建成坚果初深加工生产线3条,实现由“卖原料”向“卖产品”转变,增加产业附加值。拓展教育发展空间,新建幼儿园3所,完成8个校舍项目建设;优化师资配置,新招录教师148名。

  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深入实施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持续增长。加快涉农项目建设进度。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设立7个督导组,成立整改专班推进整改工作,全面完成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整改。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工作成效明显,整体建成率达100%,顺利通过省级评估验收。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扛牢扛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5次,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3个清单”,通过清单明责、照单履责,层层传导压力。制定《镇康县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责任清单》,细化党委(党组)、“一把手”、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4个方面39项责任。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健全完善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协作机制,强化案件办理质效。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个汇报”机制,出台《镇康县委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办法(试行)》《镇康县纪委监委开展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指引》等制度文件,规范巡察工作。

  2.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修订《镇康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工作手册》。完善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深化运用“1+1+N”片区协作办法和“室组地”联合协作机制,开展监督检查和执纪执法。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健全严管体系,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和业务培训,利用“纪法实务‘微课堂’”等形式补齐知识短板,组织观看庭审实况6场次346人次,拍摄《莫让酒杯变“酒悲”》等专题教育片,汇编《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读本,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

  3.树牢效率意识。组织召开全县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工作推进会,及时传达学习全省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干部作风提升行动,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认真践行“三法三化”。

  4.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修订完善《镇康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实施办法》,推进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执纪监督重点,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常态。召开相关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听取各责任单位“固堤行动”工作推进情况,梳理重点纠治问题清单。认真执行《云南省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办法》《临沧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制定《镇康县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工作流程。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修订《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县委常委会议定事项督查办理办法》等制度,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对相关制度执行成效进行跟踪督促,提高制度执行力。印发《中共镇康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规程》,推动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和完善党内组织生活纪实管理,督促县委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控住管好盘活机构编制十二条措施》等规定,有序推进干部队伍优化调整。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县委常委会会议等组织学习研讨8次,进一步把握规定实质。严格落实《镇康县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沟通办法》,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干部监督信息共享,形成干部监督强大合力。制定《镇康县领导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规范负面清单》,将干部“8小时之外”行为规范具体化,健全干部监督体系。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全面加强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重点任务清单。召开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会议,对全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调整充实国门党工委成员,修改完善《镇康县国门党工委工作规程》《镇康县国门党工委重大事项研究决策制度》,提高国门党工委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以及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扎实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六大培训培养工程”、乡村振兴主题培训等60余期,把党章党纪党规作为干部培训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违纪违法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制定《镇康县党员违纪违法防范预警机制》。

  (四)关于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扛牢整改责任。建立“周调度、旬提醒、月通报”机制,及时掌握整改进度,提醒主责部门,通报整改进度。印发《关于做好历次巡视、中央环保督察、审计反馈未完成整改问题整改的工作提醒》,把整改问题清单式提醒部门抓好整改,并纳入周调度、专项督查内容。

  2.加强日常监督。建立常态化问题整改监督检查机制,将全县各级各部门抓巡视巡察整改的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不力、质量不高、存在明显偏差的,及时约谈、通报曝光、追责问责。

  3.推动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三公”经费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对“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开展监督检查3轮次,督促整改问题64个,推动“三公”经费监管常态化、长效化。修订完善《镇康县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全县公车使用管理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巡视整改。坚持集中整改与长效整改相结合、相统一,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科学安排工期、细化任务、保持定力、一抓到底。

  (二)强化成果运用。强化整改督查问责,定期调度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确保整改落实见真章、动真格、得实效,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镇康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6630352;联系地址:镇康县泰和路165号;电子邮箱:zkxxwb@163.com。

  中共镇康县委

  2024年3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xunshixuncha_0322/1273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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