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评价机制 让“跌倒”干部重整行装
阳春三月,万物复苏,在这个充满希望的季节里,内江市市中区城东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何某也斗志昂扬、干劲十足。“感谢组织的关心与肯定,这一份测评结果让我真正告别了过去的错误,在新的一年里我一定加倍努力工作,不辜负组织的信任。”面对前来考察评价的同志,她激动地说。
此前,何某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该区纪委监委对其进行常态化回访教育,并在影响期满后对其开展考察评价,综合日常工作表现和各方意见,最终,给予何某“优秀”的评价意见,并将结果反馈给组织人事部门作为选人用人重要参考。
何某的经历并非个例。为进一步加强对“跌倒”干部的关心关爱,帮助其及时“站起来”,该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探索开展受纪律处分科级干部评价工作。
市中区纪检监察干部到受处分科级干部分管辖区走访群众了解履职情况。(李澍 摄)
“科级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起着模范带头作用,决不能简单一处了之,而要加强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勉励其重拾信心、重新出发,示范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笃行担当,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谈到开展评价工作的初衷时,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朱维武介绍道。
评价哪些内容,怎么评,评了之后怎么办?对此,该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对受纪律处分科级干部评价工作的方案》,对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主体、评价步骤等方面作出规定,初步建立起受处分科级干部精准化评价机制。
具体实践中,按照“谁处分谁评价”的原则,由该区纪委监委承办纪检监察室牵头,会同受处分干部所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等共同组成评价小组,围绕处分影响期、处分期间政治表现、认错悔错态度、工作实绩、干部群众认可度等方面情况开展评价。
评价小组通过收集资料、民主测评、专题座谈、走访了解、征求意见等方式,形成多维评价意见,对受处分干部进行精准“画像”,并把收集了解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研判,形成评价报告,提出评价意见,送案件审理室审核后提请该区纪委常委会审议。其中测评优秀,且工作业绩特别突出、为本地本部门争得了重大荣誉的,由该区纪委监委向区委组织部推荐任用、重用。
据悉,自开展评价工作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共对14人评价为优秀,1人评价为良好,对2名影响期满受处分科级干部向所在单位提出重用建议,激励干部由“有错”向“有为”转变。
“惩处不是目的,教育挽救才是根本。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持续做实做细监督执纪执法‘后半篇文章’,进一步优化评价工作,深化对评价结果的运用,最大限度调动和激发受处分干部担当作为积极性,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作者:廖丹)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yyf/2024/3/15/cf81de87ac6f4d5a8af6fa85107be56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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