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 擦亮派驻“探头” 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前不久,平乐县纪委监委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单位某干部在同一天既填报县外出差旅费又填报县内下乡费,存在重复报账问题,反映出该单位财务管理有漏洞、工作人员业务有短板、制度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该纪检监察组对县供销社制发《关于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监察建议》监察建议书,并约谈了该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督促其主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财务费用报销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内控机制2项。
派驻监督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环节,必须持续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激发工作活力,提升监督效能。平乐县纪委监委围绕健全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派驻监督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整合,持续完善“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机制,不断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该县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把压紧压实驻在单位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列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紧盯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约谈提醒等方式,及时发现、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023年以来,全县各派驻机构列席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89次,开展日常监督56次,发现问题78个,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4份。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根据派单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监督检查,并及时报送督查问题台账和处置方式。”近日,平乐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陆续收到了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下发的工作提示单。平乐县纪委监委坚持工作清单化、任务具体化,探索建立“派单式”监督工作模式,制定《平乐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清单》,形成派驻纪检监察组“照单履责”“跟单督责”、县纪委监委“按单考责”的监督格局,以系统观念推动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强化“室组”联动,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模式,坚持人员互动、方法互补、信息互通,在重要监督检查和重大案件查办过程中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和联合执纪办案,实现力量统筹、工作统筹,不断提升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能力和体系作战能力。2023年以来,全县各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64条,立案25件,处分29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得到有效发挥。(平乐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207/gxjjw65c3567a-1882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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