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用好流动“处分宣布点” 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
“何XX,我们是自治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今天按规定向你送达和宣布关于你的党纪处分决定……”2023年11月7日,巴马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在东山乡中心小学向教师何XX宣布处分决定。
何XX是该校教务处主任,同时也是一名共产党员,因实施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该县纪委监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处分决定文书制作好之后,该县纪委监委考虑到何XX所在学校距离县城的路途较远,为了不耽误正常的教学活动,决定直接到学校设置“流动处分决定宣布点”向其送达和宣布处分决定,在以严格执纪达到惩戒效果的同时,亦传递了纪检监察的“温度”。
该县纪委监委按照有关规定,为了提高处分宣布的成效,采取固定点+流动点模式,根据受处分人员的身份、违纪违法情节、思想认识等情况,综合研判在不同的场所进行处分决定宣布。不仅体现了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又向受处分人员传达组织的关爱,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设置“流动处分决定宣布点”宣布处分决定11人次。
“真的没想到你们能这么体恤我,身为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教师,我感到非常惭愧。我保证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做好模范榜样,不给组织添麻烦……”临走的时候,何XX握着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手再三表示感谢。
虽然是流动的处分宣布点,但是该县纪委监委从未忘记纪检监察工作应有的严肃性和仪式感,党徽、党旗、国旗的佩戴、摆放还有工作人员的服装都有严格要求。该县纪委监委还根据相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制作《宣布执行注意事项》,对党纪政务处分宣布时限、范围,职务职级、岗位或工资待遇调整和回执材料等作出详细规定,规范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或单位的纪律处分宣布执行工作。梳理相关政策规定,结合该县实际,针对党纪政务处分种类、影响期内的年度考核等内容制发文件,提升全县党员干部对党内法规执行规定的知晓率。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在每年年末会将本年度受处分人员名单送交人事部门、绩效办,以便相关部门按规定发放年度考核奖金和绩效奖金,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走样。同时,认真做好处分决定宣布情况向同级党委报告工作,强化同级党委对处分宣布执行工作的监督。
“纪律处分的宣布和执行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但是纪律之外还应该有关怀,我们在充分发挥纪律处分决定惩戒、警示、教育作用的同时,还应该让当事人感受到纪检监察的温度。”巴马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巴马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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