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精准监督 护航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落实
前段时间,荔浦市纪委监委在对该市乡村振兴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时,发现部分乡镇存在正在服刑人员依旧领取低保的情况。经查,荔浦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未按相关规定,对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是服刑期间的33名人员仍发放社会救助金,导致错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等社会救助金共计80996元。
目前,荔浦市纪委监委对荔浦市民政局原副局长韦某某及现任副局长邓某给予诫勉处理,对荔浦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所长廖某及不正确履职导致错发社会救助金的3名村干进行立案查处,对3名履职不到位的乡镇民政办负责人、村干予以“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追回错发社会救助金70444元,剩余资金正在进一步追缴中。
近年来,荔浦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聚焦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发挥“室组”“室组地”联动监督优势,聚焦干部作风、各乡镇、职能部门履职情况、乡村振兴领域腐败问题、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90余次,发现并督促立行立改问题24个,推动建章立制3项,印发督查通报1期。
“攥指成拳”凝聚监督合力。荔浦市纪委监委强化与各职能部门横向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结果反馈、线索移送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共同会商阶段重点、合力攻坚治理难点,压实乡镇主体责任、属地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一体落实。截至目前,共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开展监督检查2次,相关职能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2条。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以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作保障。荔浦市纪委监委把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靶向精准发力,严查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补贴资金,在工程项目中搞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问题,严肃查处了荔浦市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覃某在乡村振兴项目中收受好处费问题。今年以来,共收到巩固脱贫成果、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51条,立案13件,给予政务处分8人,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46人。(荔浦市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31225/gxjjw65893a47-18700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合山:监督护航民族团结之花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