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高新区:贯通监督合力提升巡察质效
“我们在审计监督中发现,该单位存在财务报销不规范、差旅费审批有漏洞、内控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你们在巡察期间可以再深入地了解有关情况……”这是烟台高新区工委巡察办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巡前通报有关情况时的工作场景。
为发挥好巡察监督综合平台作用,近年来,烟台高新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委、巡察、审计等合署办公优势,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有效汇聚形成监督合力。
制定高新区纪监巡审贯通协调工作办法,一体谋划纪检监察、巡察、审计工作思路,制定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成果互用。在对村(社区)巡察工作中采取“巡审联动、先审后巡”的方式,授权负责审计工作的同志担任不驻组的巡察组副组长,发挥好审计专业优势,充分运用好审计成果。同时,抽调纪检监察、财政、政法领域的同志参与对村(社区)巡察工作,发挥部门监督优势,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
为加强与财会监督的协作配合,该区制定纪检监督、巡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指引,明确对线索移送处置、开展联合监督、强化协调配合的要求,双向协同发力推动问题整改,不断提高监督成果运用质效。在与组织部门的协作配合上,每轮巡察时由组织部门选配科室业务骨干参与巡察,巡察结束后及时沟通巡察整改情况,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形成巡察机构和组织部门巡察前沟通衔接、巡察期间密切配合、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整改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为提升巡察干部履职能力,该区发挥功能区机构改革优势,探索“办组一体化”,在巡察方案制定与巡察工作开展上深度融合,提升政治巡察精准度,实现“1+1>2”的叠加效应。巡察进驻前,加强对巡察组干部人员的培训,巡察办对本轮巡察方案进行详细解读,通过组织全体巡察干部观看“微课”等方式开展集体学习,克服抽调干部巡察本领恐慌。巡察期间,利用间隙零碎时间及时跟踪开展学习培训,围绕发现的问题开展析因归责,助力巡察干部系统掌握政治巡察发现问题的方法,提高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为高质量开展巡察工作打牢基础。
“下一步,将聚焦做好对村(社区)巡察‘后半篇文章’,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用好巡察整改成果,让巡察成果惠及更多群众。”该区纪检监察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烟台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xsxc/202312/t20231219_11690103.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