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巡察+”模式释放监督叠加效能
“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存在涉嫌违纪问题,请予以重点关注。”近日,开封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向市委巡察组复函,反馈被巡察党组织的重点人、重点事。
今年以来,开封市委巡察机构健全完善“巡察+”工作模式,持续深化与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统一管理)机构的统筹衔接,加强与人大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的有机贯通,在巡前情况通报、巡中沟通研判、巡后整改监督等方面全链条深度融合,促进工作合力有效提升。
巡前函询的数量和质量,影响着巡察组发现问题的方向。该市市委巡察办在向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等7个单位了解情况基础上,将市人大、市政协、市委网信办纳入函询范围。同时,首次以书面形式向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统一管理机构)开展咨询,请其协助巡察组查询信息、调阅资料、提供重要政策适用意见。为落实各方责任,要求对无相关情况的单位也单独作出说明,立卷归档备查。十二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期间,共收到案件查办、审计报告、网络舆情、审判信息、督查通报、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等材料180余份,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在巡察中发现,有个别人员对巡察组调阅材料报送不及时,影响工作进度。”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员介绍,“针对该情况,我们及时协调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督促提醒,推动问题得到快速解决。”
为了高效发现、处置问题线索,该市市委巡察机构严选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巡察,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带动效应。此外,还邀请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有关负责人为巡察干部开展专题培训,指导问题线索的筛选、分类和规范移送。
巡察中,各巡察组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密切联系群众纽带”这一功能,向下走、到群众中去。十二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共张贴巡察公告20余份,开通电子信箱、邮政信箱、悬挂专用联系信箱50余个,通过开封日报等媒体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巡察组联系信息,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立行立改问题40余个。
为统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该市市委巡察机构制定印发《市委巡察整改会商研究办法(试行)》,紧紧围绕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报告审核、巡察成果运用等关键环节,统筹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及有关职能部门力量,推动与被巡察单位同题共答。十二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情况反馈后,市委巡察办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整改报告开展审核,共提出修改意见78个。
“‘巡察+’模式释放出了‘1+1+1>3’的叠加效能。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优势,坚持系统观念,注重统筹协调,不断增强巡察利剑的震慑力穿透力。”开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捍卫说。(开封市委巡察办 严冰冰)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hnxsxc/xcgz/sxxc/article2b2048ef144f4baab4932b7763f9abf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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