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区:专项整治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
今年,桂林市临桂区纪委监委查处了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于某某典型案件,经查,于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朋友、同学在工程建设、项目承包等方面“开绿灯”,并非法收受索要财物。2023年4月,于某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针对于某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临桂区纪委监委随案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甘受围猎”陷囹圄》,通过组织召开全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给领导干部上廉政教育“必修课”,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向区自然资源局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围绕工程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自查自纠,通过整治,该局先后完善土地项目征收管理、招拍挂管理等11项工作机制,有效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系统治理。
工程建设审批环节多、权力集中,易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今年来,临桂区纪委监委紧盯决策审批、招标投标、建设管理、质量监理、预算结算、竣工验收和物资采购等重要环节,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聚焦各级“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主管部门、监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领导干部,瞄准个人专断定调子、假公济私批条子、隐身幕后当影子等“八种情形”,强化整治整改,严防“工程上马,干部下马”。截至目前,工程领域专项整治共起底问题线索34条,立案29件,处分24人。
“临桂区兴临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职员石某某、李某某、黄某某三人任宝山工业园项目业主现场管理代表期间,接受工程施工老板和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好处费……”去年10月,临桂区纪委监委收到反映国有企业工程领域腐败问题的信访举报件。查证属实后,2023年1月对石某某等3人进行立案调查。2023年5月,石某某被解除劳动合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6月,黄某某受政务警告处分、李某某受政务记大过处分。
“有油水的地方容易滑倒”。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是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风险区。该案发生后,该区纪委监委针对工程项目决策和审批、招投标和项目实施管理、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以国有企业为重点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列问题风险清单,督促兴临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完善内部管理制度2项,坚决斩断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利益链”。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建立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整改动态销号机制,对监督检查、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及时向相关单位发送问题整改提示函,要求明确工作措施、工作目标、完成时限等,督促立行立改,做到问题一对一交办、主要负责人一线推进、工作专班清单管理、专项整治办公室跟踪督办,逐一对单销号,全力抓好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整改落实。今年以来,共发放整改提示函9份。(临桂区纪委监委)
编辑:周俊林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31205/gxjjw656ef55a-1865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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