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1日至9月29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司法厅党委开展了巡视。2023年1月18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司法厅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省司法厅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坚决态度、严格标准、扎实举措抓好整改,切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整改的政治自觉。厅党委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抓整改,自觉站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将省委巡视反馈的每个问题都当成“政治必答题”,以坚决有力的举措抓好巡视整改。省委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当天下午,厅党委即召开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明确整改思路,认真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引导带领全体党员干部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厅党委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党委书记切实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11次党委会、8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7次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分管领域整改任务推进情况,压实责任单位整改责任,进一步凝聚整改合力,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深入开展。
(三)全面剖析查摆,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对照省委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反思不足、检视差距,努力把推进巡视整改的过程转化为淬炼提高、自我革新的过程。认真研究并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及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工作目标,坚持对标对表、全面深入改,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改,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改,标本兼治、长效长治改,统筹协同、系统推进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高效推进。
(四)健全工作机制,贯通协同凝聚整改合力。集中整改期间,建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碰头、研判、部署工作机制,督促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每月“一分析、一调度、一督导”要求,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强化跟踪管控、全程盯紧抓牢。建立健全巡视整改审核把关机制,制定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指引,按照销号不清零、回头督成效的原则,努力推动措施全部落实、问题真抓实改。
(五)强化督导检查,促进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厅党委从严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任务落实、提升整改质效等方面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将巡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干部考核、党建考评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坚决防止表面整改、纸上整改。省纪委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强化对巡视整改的全过程监督,定期跟踪问效,确保巡视整改到底到边。
二、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是在深学细悟上下功夫。组织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组织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提升理论学习质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二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贯穿于决策和执行全过程。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立足强化“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布局,围绕7个专题,确定12个调研课题;拟制《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高水平统筹的调研报告及工作方案》,进一步优化全系统资源要素配置和使用,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从低水平分散向高水平统筹转变。
三是持续强化政治机关建设。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切实履行司法行政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折不扣贯彻到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2.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一是落实落细疫情防控要求。完善并全面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实施方案,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各单位按要求调整优化防控措施,健全应急预案、强化应急保障,精准锚定薄弱环节固本强基,毫不放松抓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全面自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并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和警示教育力度,推动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层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规范司法行政行业各类讲座、论坛等活动管理,加强对省直司法行政系统门户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统筹管理,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二)关于发挥领导作用履行职能责任方面
1.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落地落实
一是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年度工作方案,编印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资料汇编》,持续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二是着力提升法治广东建设考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调整优化考核指标,加大正向法治指数的考评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法治广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是加大对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工作的督导力度。持续推进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对整改进展不达标的相关市进行约谈,对9个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实地督察“回头看”,督促各地级以上市党委依法治市办建立对县区开展法治考核制度,不断提升考评质效。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纳入法治考核指标体系,督促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内容。
四是强化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实情况考核。制定《关于在全省开展“一规划两纲要”宣传贯彻落实系列活动的工作方案》,以及省司法厅落实《法治广东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将“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和省级机关依法行政专项考核内容,倒逼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地落实。
2.提升立法工作水平
一是探索推进新兴领域立法和粤港澳法律衔接机制。研究起草广东省政府立法工作规定,推动将强化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开展前瞻性研究和立法探索纳入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计划、《广东省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努力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二是助力制度供给。对标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大局,聚焦“双区”和三大平台建设,在制度设计上充分考虑与港澳地区的规则衔接,强化法治服务保障广东对外开放布局。推动《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实施的决定》公布实施,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
三是进一步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力量。努力协调推动优化厅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将充实法学专业人才列入省2023年公务员招录计划,综合采取公务员招录、选调等方式,不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人员力量。
3.推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努力推进公证行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公证机构积极拓展业务,提升公证服务质量。
二是着力提升律师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举办全省律管干部培训班,建立法检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监管机制,健全律师执业管理规范,促进律师行业和律师队伍健康发展。
4.努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
一是进一步提高“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服务水平。2023年新招募两批律师进驻广东法律服务网线上平台,进一步丰富服务资源;在大数据分析基础上合理平衡资源力量,进一步提升分配精度,满足群众需求。组织梳理语音平台、网络平台服务需求溢出示例,推动各市优化服务资源进驻语音、网络平台的系统流程,进一步增强智能化技术应用服务能力。完善省厅和各市司法局分摊承接工作机制,持续构建规范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更多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便捷法律服务。
二是加快法律援助机构全覆盖进程。摸查全省法律援助机构设置情况,加强与机构编制部门沟通,推动县级法律援助机构依法设置、应设尽设。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
1.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压实厅党委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召开年度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作出部署。根据厅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制定印发2023年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逐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调研、解决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加强与班子成员、省直监所“一把手”谈心谈话和教育提醒,督促明责尽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责任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
二是加大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力度。督促下级党组织重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分工,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履行到位。组织开展新一轮常规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是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指导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党委制定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指引,督促各省直监狱、戒毒单位党委不断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教育广大干警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完善内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聚焦易发多发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督促下属单位针对易发多发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深化源头治理,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健全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健全队伍思想政治分析研判机制,开展廉情动态分析,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系统防范执法领域风险隐患。
二是大力整治作风问题。研究修订厅、局两级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具体办法,持之以恒改作风树新风。持续压减开会发文数量和基层报送报表、资料数量,把为基层减负落到实处。
3.强化监督责任落实
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与厅党委定期会商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研究制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体落实的具体措施,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深挖细查违规违纪问题背后可能隐藏的腐败问题、利益输送问题,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系统梳理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督促举一反三、“未审先改”,放大审计整改成效。
(四)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研究修订厅党委会议、厅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促进议事决策科学化规范化。
二是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加强青年干警廉洁教育培训,完善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办法,着力强化干警队伍纪律规矩意识。
2.进一步健全选人用人工作机制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出台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免权限的有关意见,切实把党委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把关作用落到实处。
二是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认真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三是推动专业化队伍建设。深入开展队伍建设调研,通过公务员招录、选调等方式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储备力度,推进司法行政人才库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继续开展基层全员岗位练兵和分级业务比武,选拔业务标兵,进一步夯实人才队伍基础。
3.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
一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实施办法,将党建述职评议结果与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相挂钩,推动党组织书记把党建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二是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将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作为省直司法行政系统2023年度重点工作,对省直监狱、戒毒单位开展党建队建调研,组织开展“四强”党支部创建,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入开展司法鉴定行业党建工作调研,扎实推动司法鉴定行业党的建设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
(五)关于落实巡视、审计监督整改方面
1.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抓整改连贯性。统筹部署持续抓整改的办法和要求,推动问题整改一抓到底、责任落实一贯到底。
二是抓整改实效。加强巡视整改监督工作,将“回头督成效”作为每年党委必列工作、纪委必报内容,用常态长效的监督防止问题反弹复发。
2.提升整改质效
举一反三排查省直监狱、戒毒单位党委换届情况,明晰、压实主管和属地责任,推动省直监狱、戒毒单位党委按要求及时换届。紧盯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研究,全面完成省直监狱“十二五”改造扩建工程,进一步改善关押条件、保障平安稳定。
3.健全长效机制
采取有力举措深入开展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系统治理,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加强对立项、招标、建设、验收等全流程监管,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省司法厅党委将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效,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为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1310”具体部署,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推进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努力为广东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的政治环境、更加稳定的社会环境、更加公正的法治环境。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带领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忠诚履行在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中的职责使命。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管在日常严在经常。把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从“一把手”和党委领导班子严起,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职用权的全过程监督,着力健全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把握作风建设的阶段性特点,抓住易发多发、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治,严防“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督促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在知责明责中更加严格履职尽责,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一贯到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巩固发展司法行政系统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坚持狠抓整改、着眼长效,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回头看”,强化跟踪问效;对巡视整改期间研究出台的制度机制,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抓好贯彻落实;对“硬骨头”问题紧盯不放,厘清症结,摸准瓶颈,集中攻坚,脚踏实地向前推进,务求落实到位;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坚持从制度机制层面找“病因”、除“病根”,深化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切实以过硬的整改成效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7月20日至8月10日。联系电话:020-86350151;邮政信箱: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51号广东省司法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510405;电子邮箱:sft_jgdw@gd.gov.cn。
中共广东省司法厅委员会
2023年7月20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s://www.gdjct.gd.gov.cn/xunshizgls/content/post_18909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