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开展“三书一函一谈”监督工作
吉林市纪委监委向市应急管理局轮岗交流干部发放“三书”中的纪律作风建设提示书。
近日,吉林市纪委监委印发《吉林市纪检机关开展“三书一函一谈”监督工作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运用“三书一函一谈”规范开展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做到抓住关键点、管在关键时。
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关口前移,系统梳理历年来开展任职前廉政谈话有关通知、方案要求和实践探索,起草出台该《办法》。《办法》共7章20条,从制定依据、组织领导、主体责任、“三书一函一谈”内容、工作时效等方面,对做实做好干部监督作出全面系统规定。
《办法》突出“精准”定位,针对同级管理的新提拔任职党员领导干部,制发《纪律作风建设告知书》,教育督促其珍惜组织信任,在政治上忠诚坚定,履职尽责、廉洁自律,主动接受监督;针对转岗交流党员领导干部,制发《纪律作风建设提示书》,提示其服从组织安排,正确对待轮岗交流,主动迎接挑战,以实干担当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投入新工作,做出新成绩;针对退休或提前离岗党员领导干部,制发《纪律作风建设建议书》,对退休或离岗后从业限制性规定、廉洁自律要求进行提示,使其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立足自身优势,自觉在全市政治经济社会建设及作风传承、道德培树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治理腐败低龄化问题的重要途径。塑造忠诚可靠的年轻干部队伍,日常监督必须落细落地。”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年轻干部制定的“一函”,是面向各级党组织新储备的优秀年轻干部制发的《纪律作风建设警示函》,旨在提醒督促其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加强创新理论学习,强化党性修养,注重实践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精准落实能力。
开展廉政谈话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内容,《办法》要求对新任职“一把手”开展面对面廉政谈话,并对“谁来谈”“谈什么”“怎么谈”“谈后怎么办”作出具体规定。规定“廉政谈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纪检机关负责组织实施,谈话主体为纪委主要负责人,谈话对象为新任职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委(党组)‘一把手’,应采取‘一对一’面对面方式进行谈话。” “谈话现场要做好记录,谈话后被谈话人要报送表态材料,相关材料统一装入干部廉政档案。”
根据《办法》规定,“三书一函一谈”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由党风政风监督部门统筹、组织部门对口协调、监督检查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原则上相关工作在党员领导干部调整之日起半个月内完成。(张权 孙连斌 李珊珊)
原文链接:http://ccdijl.gov.cn/gzdt/jccf/202306/t20230601_8718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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