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监委召开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
5月11日,上海市监委召开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优选聘请40名特约监察员。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仰哲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刻认识特约监察员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意义,强化使命担当、提高履职能力,在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纪检监察工作、评价纪检监察工作成效方面充分发挥作用,为推动上海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李仰哲指出,特约监察员是从各行业、各领域中推选出来的优秀代表,是监督纪委监委的重要力量。要大胆工作、积极作为,通过见人见事,查找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助力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发挥岗位优势、专业特长,深入检视纪检监察工作是否依规依纪依法开展,是否坚持实事求是,帮助及时查找短板和不足,推动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要积极建言献策,帮助纪检监察机关了解工作开展的情况,检视各项工作是否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市委副秘书长、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马乐声主持聘请会议,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孟文海宣读决定。市监委第二届特约监察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协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教卫工作党委、上海警备区、市社科院相关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同志以及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4名特约监察员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
上海市监察委员会
关于聘请第二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和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上海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上海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王洁、王厚富、韦建、方加亮、方逸洲、朱兰、许莺、孙军、孙万怀、牟振英、杨昕巍、肖敏、吴晓峰、吴爱华、邹彩玲、忻卫、张帆、张登海、陈璘、陈祥康、陈豪杰、邵波、周丽昀、郑少华、赵蓓文、钟宁桦、侯丹华、姜秀珍、柴闪闪、徐剑、徐先坤、高照宇、唐炜、黄少星、崔丽娟、彭勃、虞净、虞晓贞、熊郡、潘敬芳为上海市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8年1月。
上海市监察委员会
2023年5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s://www.shjcw.gov.cn//2015jjw/tpxww/content/5b6ff09f-52ef-4b25-9b1b-83918b62335a.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李仰哲赴杨浦区调研
下一篇:李仰哲赴上海理工大学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