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监督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四公开”规范化
“现在通过村的微信群就能实时了解到项目的开工和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运行更加公开透明了。”近日,苍梧县纪委监委对旺甫镇龙洞村衔接资金项目“微”公开情况进行抽查,当地外出务工人员李某对村两委项目运行情况表示赞许。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龙洞村未建立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微信群,衔接资金项目仅在村委公开栏进行公开,村民知悉范围小,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更加知之甚少。该县纪委监委将此列为问题清单,要求龙洞村两委按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四公开”要求进行整改,扩大群众的知晓度。
苍梧县作为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四公开”5个区级试点县之一,该县纪委监委围绕乡村振兴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金集中的项目和环节加强监督,持续推动“衔接资金项目在县四家班子、乡镇党委政府人大、村(社区)、新闻媒体等四个层面公开”,推进乡村振兴领域衔接资金项目“四公开”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资金项目阳光规范运行。
坚持“一盘棋”思想,该县纪委监委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牵头成立“双指挥+双办公室主任”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担任下设办公室主任,党政协同、高位谋划,推动试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该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通过定期会商、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谈话提醒、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等,紧盯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工作成效等方面,压紧压实财政、乡村振兴、农业农村、交通等职能部门资金项目监管职责,确保“四公开”机制落地见效。截至目前,该县共完成“四公开”494次,公开项目194个,资金1.89亿元。
为深入推动联动协同效应,解决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公开不及时、公示时间和范围不规范、社会和群众知晓度低及衔接资金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建立“1+1+3N”监督机制(即由1位委协管领导、1个纪检监察室、N个纪检监察组、镇纪委和村廉洁工作站组成督导组)和“2+X”检查机制(即县纪委监委、县乡村振兴局固定各出1名业务骨干,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出不固定人数的工作人员)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累计开展监督检查51次,发现并督促整改“四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49个。
大力推动村级“微”公开群(微信公开群)建设。该县纪委监委积极推行衔接资金项目“微”公开,在全县各村组建由村“两委”干部、村委监督委员会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群体组成的微信群,定期将“四公开”内容在群进行公开,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同时,在部分镇试点,推动群众基础较好的村(社区)组建村民公开微信群,扩大群众参与衔接资金项目的监督。目前,该县累计组建微信公开群128个,进行“微”公开256次。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聚焦衔接资金项目入库、项目安排、项目实施、项目完成4个阶段,对公开主体、公开平台、公开流程进行全面监督,形成工作闭环。针对关键岗位利用影响力插手衔接资金项目建设,建立《苍梧县衔接资金项目决策追踪溯源监督工作机制》,确保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累计推动108个项目进行决策追踪溯源备案。(苍梧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31201/gxjjw65694f4d-1864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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