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实施“三色”预警机制 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
时间:2023-11-2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你室办理的张某某问题线索处置期限即将到期,现下发‘黄色预警’提示函……”这是日前青阳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人员,面对面督促承办单位按时办结问题线索的一幕场景。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全周期管理,防止问题线索久拖不办、久办不结、失管失控。青阳县纪委监委建立“红黄蓝”三色预警督办机制,对问题线索处置进展情况以分类预警方式进行催办、督办。
“实施‘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主要是针对问题线索和案件办理进展情况,着力破解问题线索积压、案件处置进度缓慢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案管室负责人介绍说,除留置案件外,对临界处置期限前45日未办结的,发放蓝色提醒函,提醒办理期限;对临界处置期限前30日未办结的,发放黄色警示函,提醒加快办理;对临界处置期限15日未提出书面报告延期办理说明并审批的,发放红色提醒督办单,督促加快办理;并及时将预警情况分送协管分管领导。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案件管理室通过电话、当面提醒问题线索和案件办理30余次,制发问题线索处置提示函8份、督办函2份,督办未办结问题线索15条、案件7件。
“我们实施分级预警,持续优化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有力提升了问题线索和案件办理质效。”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完善预警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切实把案件查办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不断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以案件查办为引领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池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jlsc/p/11510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