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舆情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监督举报 >正文

致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詹晓阳厅长的一封公开信

时间:2023-11-20 来源:举报投诉 作者:陈文兵 0

  实名举报星河蓝湾项目少批多占违法占地,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不作为,涉嫌充当保护伞。

尊敬的詹晓阳厅长

  您好,我是河北锦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定州市星河蓝湾项目的实际施工人及农民工代表陈文兵,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星河蓝湾项目存在严重的少批多占违法占地,多次向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报,而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本人将举报变更为信访程序,并三次作出不负责的《意见书》,均未对星河蓝湾项目实际占地面积作出答复。无奈,今只能以公开信的方式向您实名举报。

  具体内容如下

  我是中山公园二期星河蓝湾项目的实际施工人,该项目由河北锦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锦虎公司)发包给河北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中凯公司),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5年4月我们施工队伍班组进场施工,按照锦虎公司要求垫资施工完成1-4#楼及车库全部工程,在施工期间锦虎公司不按进度结算、不支付工程款。2021年8月20该工程全面竣工并交付使用后,锦虎公司又以疫情为由,不按约定实际发生造价进行工程结算,也不支付所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不退还保证金及工程质保金。

  施工中,我们发现星河蓝湾项目存在少批多占的违法行为,涉嫌超审批违法占地约18亩,本人多次向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报、反映情况,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了把群众举报变更为信访,要求我填写信访材料,并先后三次作出不负责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以下简称意见书):

  第一次:2023年4月7日【2023】00028号《意见书》,未对星河蓝湾项目批多少占多少给出回复。

  第二次:2023年6月1日【2023】00047号《意见书》并附星河蓝湾项目2个土地证,土地证批准面积49.9774亩。该《意见书》依然未对星河蓝湾项目实际占地面积作出回复,直接得出该项目不存在少批多占。

  第三次:2023年7月6日【2023】00065号《意见书》,明确星河蓝湾项目南北区批准用地49.9774亩,项目分为南区和北区,中间为中山公园西门,亦未对项目实际占地面积作出回复,直接得出该项目不存在违法占地。

  经举报人多次实地测量小区占地约68亩,而批准用地约49.98亩,违法占地约18亩;另星河蓝湾小区是一个整体,根本不存在南北区之分,南北区之间更不存在中山公园西门,而仅在小区西门旁标识了中山公园的名称,涉嫌造假。

  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次《意见书》均未对星河蓝湾小区实际占地面积作出回复,便直接得出不存在少批多占的结论,充分说明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针对违法占地不调查不取证,却利用信访程序以答复意见书的形式玩文字游戏,涉嫌充当违法占地的保护伞。

  针对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负责的《意见书》,本人分别于2023年4月7、2023年7月12日向定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对〔2023〕第00028号、〔2023〕第00047号的《意见书》进行复查,至今未收到任何回复。

综上,星河蓝湾项目少批多占违法占地,监管单位定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不作为,涉嫌充当违法占地的保护伞,请您关注,督促相关人员依法调查事实真相,避免国有资产流失,避免国家机关充当违法犯罪的保护伞。

投诉人:陈文兵

联系电话:18602618252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

1.〔2023〕第00028号《信访答复意见书》

2.〔2023〕第00047号《信访答复意见书》

3.〔2023〕第00065号《信访答复意见书》




上一篇:致河北省监察委员会刘昌林主任的一封公开信

下一篇:致河北省人民政府王正谱省长的一封公开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纪检舆情网 jjyq.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