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凤冈: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已立案32件32人
“想着这是群众的自筹资金,短期不上缴村级资金账户,应该不会被发现,就用来作为家里面应急支出了……”近日,遵义市凤冈县凤岭街道青滩村祠堂坝小组组长安某某,因挪用群众自筹项目资金用于个人家庭开支受到严肃处理,挪用的19万余元被全部追缴。
凤冈县纪委监委聚焦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惠农政策落地落实、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重点,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截至10月底,已发现问题60个,问题线索52件,立案32件32人,制发问题交办函11份、纪检监察建议书8份,组织处理7人,推动问题整改52个。
县纪委监委采取“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方式,由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道)纪(工)委动态选取监督“小切口”,深入各镇(街道)、项目一线、产业基地开展日常监督。
县纪委监委组建由委班子成员任组长的专项整治监督组,对日常监督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疑点多、可查性强的问题,通过明察暗访、查阅资料、入户核实等方式深挖彻查,着力发现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推进缓慢、“三资”管理混乱背后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
今年6月,专项整治监督组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土溪镇鞍山村肉牛增量提质行动项目验收资料与资金兑现表不一致,经分析研判,立即对凤冈县肉牛增量提质行动项目开展全面核查,发现该项目的5名相关责任人在项目验收工作中履职不力、验收走过场、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补助对象违规领取或重复领取项目补助资金,造成国家资金损失的问题线索。目前,县纪委监委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县纪委监委通过主动约谈、制发问题交办函、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职能部门举一反三,限期整改。如,监督发现乱占耕地建房监管不力、土地复垦整改不实等问题,县纪委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下发纪律检查建议,推动建立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暂行管理办法、农村乱占耕地追责问责暂行办法、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网格化实施方案等制度机制。
(遵义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pzgz/202310/t20231031_828958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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