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主任委员谭晓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对江西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主任委员谭晓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谭晓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不信马列信鬼神,热衷迷信活动,退而不“休”、滥权妄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接受宴请;组织观念淡薄,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违规获取团购房指标;道德败坏,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搞权色交易;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土地收储、工程承揽、干部选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谭晓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谭晓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谭晓林简历
谭晓林,男,汉族,1955年12月出生,江西南昌人,在职大学学历,1976年5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2月至2001年8月,历任赣州行署办公室秘书科干部、副科长、综合科科长,赣州地区体改委副主任,南康县委副书记、县长,南康市委副书记、市长,赣县县委书记;
2001年8月至2002年8月,赣县县委书记(副厅级);
2002年8月至2006年8月,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06年8月至2006年12月,江西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06年12月至2007年1月,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江西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07年1月至2008年3月,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江西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2008年3月至2008年5月,江西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
2008年5月至2012年7月,江西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主任;
2012年7月至2015年1月,江西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
2015年1月至2015年3月,江西省政府秘书长、江西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5年3月至2017年2月,历任江西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
2017年2月,退休。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lsc/202309/t20230915_103069.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