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全过程监督 助推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建设
“伏案阅卷,经寒暑春秋;是非黑白,皆究根溯源;纪言纪语,显纪律规矩;清茶一怀,伴清风两袖。”近年来,昌宁县依托古茶资源、生态资源、温泉资源和文化资源,创新探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路径和方法,着力在漭水镇打造“沧江茶源·乡村振兴”示范点。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在督促项目监管责任落实和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上发力,以精准有力的监督推动项目建设稳步实施。
该县纪委监委在“沧江茶源·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进行全程提醒、监督。在项目实施前对分管项目的领导、项目负责人等进行提醒,督促其按规定进行工程招投标、实施项目工程、拨付资金及质量监督,严防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实施推动不力、慢作为、不作为、项目实施流程不规范、程序上出现的偏差及时提醒,及时纠正,促进项目顺利实施。在项目实施后,督促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督促项目施工企业兑付农民工工资,督促镇、村管理使用好项目,使其发挥效益。
同时,该县严格按照“清廉云南”建设行动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县纪委监委工作组定期深入茶企进行走访、座谈,看农业服务部门指导服务茶农、茶企是否履职尽责;看相关部门和干部是否存在阻挠、妨碍企业合法生产经营;看是否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吃拿卡要”等行为。听取企业关于加快发展、改善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广泛收集和处置营商环境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通过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治理,在全县形成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公正无私、有为有畏的新型政商关系,确保党中央和各级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据悉,目前“沧江茶源·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已整合实施项目8个,完成投资5800万元,通过项目引领支撑,休闲、文旅逐步融合的效果初步显现,带动发展辐射范围逐渐扩大,乡村振兴示范带动作用明显,今年以来,漭水镇完成茶叶成交量242万公斤,实现产值1.49亿元,带动第三产业收入6375万元。
“下一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强化监督职责,做实做细乡村振兴项目的监督文章,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沧江茶源’等一批乡村振兴项目真正惠及民生。”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张建荣 董仕超 || 责任编辑 田源)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xinfangjubao_0801/1228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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