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长顺:100余名财务人员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自己长期沉迷于赌博,禁不住金钱的诱惑,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希望我的同事、同行以我为鉴,千万不要重蹈覆辙……”近日,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县某国有企业原出纳员杨某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被告人杨某在法庭上深深忏悔道。县纪委监委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100余名财务人员到庭旁听,近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法庭调查举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历经5个多小时的庭审,再现了被告人杨某违纪违法犯罪的脉络和根源。站在被告席的杨某表情落寞、悔不当初。最后伴随着法槌声敲响,杨某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让在场旁听人员“沉浸式”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与威严。
长顺县纪委监委把庭审现场作为最生动、最震撼的警示教育课堂,利用身边典型案例,分层分类组织党员干部旁听庭审,摒弃“看客”心态,把自己“摆进去”,在“现身说法”中接受警示教育。今年已组织旁听庭审2批次,教育覆盖150余名党员干部。
“这种‘面对面’的警示教育最能入脑入心,不仅审的是‘被告人’,也直击参与旁听者的心灵,效果更具直观性和震撼力。”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宁涛介绍,通过与司法机关建立常态化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机制,选取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职务犯罪案件以案说纪,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法观念。
“亲眼目睹了曾经的同行站在被告席上,给我内心带来了极大的触动。这也让我时时刻刻警醒自己,一定要严以律己、清白做人,坚决守住纪法底线。”参加旁听庭审的县财政局行财科工作人员粟金秋表示。
今年以来,长顺县纪委监委分层分类组织同行业、同领域、同级别党员干部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件警示录和忏悔书读本、参加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多层次、多维度强化警示教育,警醒党员干部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洁意识。截至7月底已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110场、覆盖5500余人次。
(黔南州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pzgz/202308/t20230831_821524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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