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联审”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
“董某在担任村支书期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7800元的村集体收益款,给组织抹了黑,截至目前处分期未满,所以这次村里换届选举他被取消了候选资格。”3月28日,当谈及洛宁县兴华镇潘村原村支部书记董某在今年的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落选的原因,该县纪委监委负责换届选举候选人资格审查的同志介绍。
今年以来,为助力选出高质量的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洛宁县纪委监委制定《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负面清单》,聚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挥霍、侵占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问题,逐项列举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十不能”“十不宜”等内容,对全县390个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该县纪委监委围绕负面清单建立村级初审+镇级复审+县级终审的“三级联审”机制,由村(社区)纪检委员发挥深入群众的基层优势严把初审关;乡镇纪委关口前移进行复审;县纪委监委终审并出具审查结果。
为确保审查结果公平公正,该县纪委监委建立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审理室、信访室组成的分析研判会,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严格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对涉及信访举报和线索未处置到位的候选人,及时成立调查组进行核实。截至目前,共对全县390个村(社区)18个批次4815人进行资格审查,排除不符合条件345人,有效促进了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
“村级党组织是党在基层的强有力战斗堡垒,是引领村民脱贫致富、实现乡村振兴的带头人。我们通过层层审核严把关,确保村(社区)‘两委’班子真正换出新形象、新作风、新干劲,为助推乡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该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段新朋表示。(邱瑞丹)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dfzf/articleb652d291ad7a426390c84b7ecc11693c.html
上一篇:把好服务小窗口 做好监督大文章
下一篇:兴城:深化移风易俗 弘扬时代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