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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理之利不入家

时间:2023-08-19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每一个家庭都必然面对各种祸福,如何才能让家之幸事多些、家之灾祸少些,使家运恒久,福祚绵长?那就是定家规,作家训,正家风。清以传家,廉以治家,如此才能使家庭之树根深叶茂,这也是智慧的先哲留给后人的宝贵财富。

  战国时期有一位杰出母亲,训子拒贿,受到齐宣王的赞赏。原来,她的儿子田稷由于担任要职,接受了下官的重金贿赂,拿回家孝敬母亲。田母面对儿子的一片“心意”,问道:“你为官多年,但俸禄从未有这么多,难道是收受了别人的贿赂?你是怎么得到这些钱的?”田稷跪在地上如实回答,母亲听后非常生气,对儿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与恳切的教育:“我听说君子应当修身立行,不该拥有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应老老实实做人,竭尽全力做事。不符合道义的事情,不在心中谋划;不合理的利益,绝不收取一分一毫。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臣事君应如事父,竭尽所能,恪尽职守,忠贞不贰,廉洁公正。只有这样才能一帆风顺,远离祸患。现在你却反其道而行!臣子不忠,如同儿子不孝。不义之财,不是我应该有的。不孝之子,也不是我的儿子,你走吧。”

  不忠、不孝、不义,还有比这更严重的事情吗?田母这番直击人心的训诫,使田稷羞愧难当,立刻退还了财物,并主动向齐宣王坦白自己的罪过。齐宣王听闻田母训子的经过后,深为佩服,对其予以褒奖。田母的这段训子之言,尤其是其中的“非义之事,不计于心。非理之利,不入于家”等警句,亦广泛流传后世。

  身教从来重于言教,因为“从善如登,从恶如崩”乃千古不易之理,欲使家风淳正,传之久远,必须给后人树立可以终身师之的道德标杆。

  “出师一表真名世,千载谁堪伯仲间”,“前后出师遗表在,令人一览泪沾襟”,诸葛亮的文章之所以为后人重视,是因为其中展现出的令人仰止的人格风范。诸葛亮重视家风家教,留下了传世名篇《诫子书》,他认为“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澹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俭以养德,不仅是诸葛亮对子孙的告诫与要求,他自己也是如此做的。他不为子孙置过多财产,曾向后主刘禅诚恳交代自己在成都的家底,“今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至于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以负陛下。”

  诸葛亮在北伐中病死,临终前命家人不要厚葬,“葬汉中定军山,因山为坟,冢足容棺,敛以时服,不须器物”,可以说真正做到了“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

  素有青天美誉的宋代包拯尚廉拒腐,他说:“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清廉的官员,就是百姓的表率;而贪赃枉法的恶吏,就是万民的盗贼。他唯恐后世子孙坏其清廉家风,特作《诫廉家训》,令其子刻于石碑之上,以诏后世:“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清正廉洁的好家风,于家则人才辈出,兴旺发达;于国则政通人和,国泰民安。(作者: 马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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