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全覆盖开展回访教育 激励受处分干部担当作为
“组织对我进行回访是思想上的再教育、工作上的再帮助,感谢组织对我的不离不弃。”近日,怒江州纪委监委回访教育工作组对近期受到处分的32名干部开展回访教育谈心谈话工作时,一名接受回访教育的干部说道。
近年来,怒江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回访教育作为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重要环节,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为目标导向,常态化对受处分在职干部全覆盖开展回访教育,坚持把思想教育引导放在首位,既要让受处分干部深切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爱护,放下包袱再出发,同时防止其受处分后一蹶不振。
为推进回访教育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州纪委监委出台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回访教育工作程序,细化工作分工,充分发挥“室组”联动优势,形成由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统筹协调、承办部门和联系纪检监察组联合开展的回访教育工作机制,以制度机制保障回访教育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实现以案促改、系统施治的目的。
“回访过程中,我们尤其关注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的年轻干部,在谈话中注重从党性修养、责任担当、自身优势等多方面加强思想疏导,予以鼓励,帮助其解开心结。”该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道。
开展回访教育期间,回访教育工作组还通过与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谈话、查看台账等方式,对所在单位处分决定事项执行情况同步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维护党纪政务处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此外,怒江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因人施策、对症下药,提升回访教育的针对性。兰坪县纪委监委坚持“面对面”回访,着重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在状态,甚至情绪低落的受处分人员及时提醒,敲响警钟进行再教育。泸水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派驻监督与回访教育相结合,根据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了解掌握的回访对象相关情况量身定制回访教育方案,做到因人因事施策,着力提高回访教育实效。
去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133名受处分干部开展回访教育。
“下一步,将回访教育作为处分决定执行和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重要环节,坚持分级分类和‘谁查办、谁回访’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一人一策’模式开展回访教育工作,确保对受处分干部应访尽访,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该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杨佳平 || 责任编辑 陈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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